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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也许是这段时间的相处过于轻松,以至于立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像顾修自己说的,他是个危险人物。

  立夏见识过各种惨死的人,但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杀人,血淋淋的。

  二对三,事实上是一对三,或者该说是一对四,因为立夏不但没有出手的机会,还变成了顾修的累赘——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昨天还在幻想成为人家有实力的朋友,今天就彻底展示了一番自己的无能。

  顾修碰到了对头,或者该说他查了三座城,终于有了点收获,三个杀手级人物如他愿的显身了,只是时间有点早,早到他还没来得及摆脱这个臭丫头的缠功。

  在对手面前,顾修是另一个人,仿佛知道每个人的弱点,且能直接切中要害,杀起人来近乎疯狂。

  立夏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能从空城拿到银钥匙,这个人疯起来的确让人心神颤栗,即便是朋友,见到他这一面估计也会却步吧?

  十一分钟——在她的脖子被人架上刀片的十一分钟后,顾修捡起了落在地上的外套扔给她。

  立夏接过外套缓缓穿上,知道自己再不用费力去想优点,跟他比,她的优点估计就只有性别了——因为她是女人,所以第一次见面时他才没弄死她。

  看一眼地上那三具尸体,既然他没说怎么处理,估计也不用她瞎操心。

  眼见他开门上车,她安静的跟上去,今晚的打击有点大,不只因为看到了他可怕的一面,也不是因为看到了刚才那一幕血腥,而是实在差距太大,突然让她对自己没了信心。

  她真的只是个普通人——承认自己是普通人对于她这样自以为有点本事的人来说的确不是件容易事。

  “包里有裙子么?”顾修挂挡前问了她这么一句。

  “没有。”之前在洗衣店“借”的那条已经还回去。

  “……”看来要找地方去搞几件,他也没有能出席那些高贵宴会的衣服,既然人家这么“照顾”他,他也该去感谢一下。

  *****

  礼服是大红找来的,她有个客人是精品店的店长,一接到电话,特地让人开车送到绿洲。

  “你以前是什么人?”大红吐一口烟,上下打量一眼穿着礼服的立夏,不管男人女人,样貌可以伪装,身材也可以伪装,但气韵装不了,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不是光靠嘴说的,都藏在一举一动之间,贵人她也见过几个,不管丑俊,都带着一股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眉眼,即使掩饰的再好,依然会让人觉得他跟你不同,眼前这丫头就给她这种感觉,尤其穿上礼服后,分分钟想上去甩她一巴掌。

  “不记得了。”立夏熟练的缠上腕花,像是她以前经常这么做一样,“顾修说我得了战争后遗症。”

  “什么战争后遗症,胆子小就是胆子小。”生在这种世道,谁没见过打仗和死人,哪来那么多后遗症。

  “大概就是胆子小。”立夏笑笑,看得出来,这个大红不喜欢她,可能她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像顾修、果子,还有很多遇到的人,似乎都不太爱搭理她。

  “借给你用一晚。”大红用夹烟的手示意一下梳妆台上的首饰盒,混了这么多年,她多少还是存了点家当的。

  立夏伸手打开首饰盒,白绸之间镶着一块蚕豆大的椭圆形蓝宝石……

  立夏没有伸手去拿,而是看一眼大红,因为这条链子看起来不便宜。

  “戴吧,挺合适你。”大红无所谓的撇开视线继续抽烟,夹烟的手指却不听使唤的抖动两下——这么多年过去了,以为可以平静面对这个东西,没想到还他妈会忍不住,“戴好就出来,修哥外面等着呢。”眼眶里泛着几点光亮,扭屁股走人。

  直到最后,立夏也没戴那条链子,也许没人能戴。

  *****

  顾修带立夏去了个地方——地毯香槟,珠宝贵妇,每一样东西都显得跟他格格不入。

  顾修说是来找人,进屋后,松开她的手就再也看不见,独留她一个人逡巡在这衣香鬓影间。

  看着眼前的一切,立夏觉得很陌生,同时却又莫名有些习惯。

  侍者端着托盘在她跟前站了半天,她却没伸手拿酒——跟不认识的人不需要喝酒。

  她也不跳舞,连场面话都不想说,独留邀舞的人在原地躬身,反正不认识,谁管他是生气,还是生气。

  “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一个男人的声音拦住了她的去路。

  立夏转头看过去,不知为什么,她一眼便能猜到这个伪装成彬彬有礼的小胡子就是顾修要找的人,“顾修在找你。”开门见山。

  郑晋微微摊手,他当然知道顾修在找他,可是谁规定他要见他,他就得马上去见?

  “你抢到新钥匙了?”对于来者不善的陌生人,语出惊人的试探也许更能让对方不敢忽视自己。

  郑晋也的确因她的话而没把她归属于花瓶之类的陪衬,这女孩跟顾修的关系应该不会一般,不但认识他,还知道他跟顾修之间的事。

  其实对立夏来说,郑晋的身份不难猜,顾修的朋友和交际对象多半是黑熊、七哥那类的,既然会到这种地方来找人,一定跟那个曾经骗他去夺钥匙的、有权有势的人有关。

  “没有,失去顾修,对我来说的确是个大损失。”跟明白人说明白话,郑晋也不藏着掖着,抬手招来侍者,从侍者手上端过酒杯,毋容置疑的放到立夏手上——跨进这间大厅的人没一个是手脚干净的,谁也别装清高,该笑就要笑,该喝的还得喝。

  立夏看着酒杯里的液体,微微一勾唇,心道这人的行为跟顾修真有点相似,难怪当年能做成朋友,“今晚杀顾修的人是你派来的?”顾修杀完人就来了这里,而这人正好也在,应该不会这么凑巧吧?

  “他的脾气太坏,六年了,还忘不掉一件小事,只好我主动一点。”郑晋用手中的高脚杯碰一下立夏的杯子,“我们毕竟是生死之交。”

  原来生死之交都是用来出卖的,立夏受教了。

  两人的交谈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顾修来了。

  “好久不见。”郑晋对着顾修高举一下酒杯。

  顾修没答话,只是看着他。

  “你终于是愿意来见我了。”郑晋看上去似乎还真的挺高兴。

  “你这么‘盛情’,再忙也要来。”顾修端过立夏手上的高脚杯,跟郑晋的酒杯碰一下,“这么多年,让你一直‘惦记’着,始终也没来道个‘谢’,我的错,从今天起,有事我一定来找你。”仰头饮尽杯中酒,把空酒杯还给郑晋,随即转脸问立夏,“跳舞吗?”

  “不跳,我肚子饿。”从中午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中途还看他杀了三个人,现在是又惊又饿,腿都迈不动。

  “一会儿带你去吃烤肉。”手伸向她。

  “……”吃烤肉的话可以考虑跟他跳一曲。

  令人意想不到的,他会跳舞,她居然也会,还都跳的不错,两人一时兴起便连跳了三曲,最后一曲时,顾修还让乐队奏了曲欢快热闹的,弄得周围的贵人们一脸嫌恶——这两人简直连一点礼貌都没有,把这儿当成什么地方?

  立夏却很开心,临离场前,还跟郑晋打了个招呼。

  郑晋全程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俩发疯,末了也回应了立夏的招呼,看来他认识的那个顾修又回来了。

  上车后,顾修问立夏跟郑晋都聊了些什么。

  “问他有没有找到新钥匙。”脱下高跟鞋扔进后座,“看来他的权势还不够大,到现在一把都没找到。”跟刚才那个小胡子一比,她突然释怀了,那么有权有势的人,花了六年也没沾到钥匙的边,她只浪费了半年,说起来也没有太亏。

  “……你知道他是谁?”顾修没想过她能猜到。

  “他不就是那个让你进空城的人?”

  “……”臭丫头到还有点小聪明,“以后再见到,不需要跟他啰嗦太多。”

  以后再见到……看来她猜对了,“记住了。”乐滋滋的系上安全带,心里明白一时半会儿他是不会赶她走了。

  ——就像他说的,这种世道,做朋友是需要实力的,如果没有实力,那就要有利用价值,他今晚带她来不是没有目的的,他需要保护某些已经被他安排妥当的朋友,不希望自己的麻烦牵扯到那些已经安定的人身上,而她是他目前还在身边的朋友,在一段时间内,他能够保护她,所以带她来,换句话说,是带她来找麻烦。

  从踏进那间大厅的第一步,她就明白了他的用意,所以才会花心思跟那个小胡子虚与委蛇,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小胡子知道她跟顾修的关系不一般,把将来的麻烦定在她身上。

  这就是价值吧?有了利用价值才会有利益交换。她希望跟在他身边,找她自己想找的东西,并且得到他的保护。这本身就是个不合理要求,现在她为他的朋友挡掉一些麻烦,终于让不合理变成了一种等价交换。

  很不错的交易。

  所以说人生在世细追起来就是一场场的交易,别管是情,还是物,从别人那儿得到多少,同样就会付出多少,不要妄想不平等付出。

  *****

  夜深了,四下一片宁静。

  如蓝会馆顶楼的阳台上,一个红点或明或暗的闪烁着。

  顾修双肘后撑在栏杆上,对着广袤的夜空吐一口烟,良久之后,喃喃说了两个字——抱歉。

  阳台上只有他,对谁说呢?

  对已经离开并早就安定的人,同时也对正在他身边即将面对危险的人吧?

  他其实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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