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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不服


  

  “多谢姑娘相救,小生孙登耀,是县太爷的师爷之一,家住离此不远的吴家村,只因昨夜无辜得罪了人,被人赶出了县衙,姑娘大恩,孙某此生铭记于心,今后姑娘吩咐,孙某定会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孙登耀眼眸通红的说着话。

  文人重诺,果然不假!白锦苏眼眸一转,唇角微微翘起,淡淡道:“家里还有什么人?”

  “只有一母,我如今这般,恐怕那人还会对家母不利,还请姑娘好人做到底!”孙登耀忍着屈辱,再次开口,那人是个狠毒之人,定会——

  “还请小姐,救我母亲——”

  “你且养着,我会派人请你母亲过来!”白锦苏微微点头,颇有几分侠义,算是答应了,只见刚才还一脸镇静的男子,偷偷摸着额迹细汗。

  孙登耀也觉得自己无耻,救他一人已经为小姐添了麻烦,现下还不要脸面要小姐救他母亲,这份恩情——当比泰山还重。

  “宁乐,你到吴家村走一趟!”

  听得白锦苏高声命令,孙登耀暗暗打量这个小姑娘,却被她眼里胜券在握般的自信折服,再也不敢怀疑。

  “多谢姑娘大恩!”孙登耀不知道说什么好,过多的感激的话,他觉着虚伪。

  “不用谢我,记得你自己的承诺便可!休息一会儿,我去准备工具!”白锦苏见着他眼中好心人般存在的自己,莞尔一笑,出了门。

  孙登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腿,心思复杂的迷上了眼睛,如他所说,他这条命是小姐救的,早在他昏迷之前,他就发过誓若他得救,为奴为仆,此身无悔。

  白锦苏小心翼翼取出锅里煮过的器械和一双上等羊皮做成的手套,小步的进了孙登耀的房子。

  “刚才喝了药,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白锦苏问,她自制的麻醉药,不知道效果如何,看男子拼命睁着的眼睛,哈欠连连,估计效果还不错。

  “只觉困顿不已,没有别的不适!”孙登耀大张着眼睛,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尤其是那缝衣服用的绣花针,他见着母亲缝补,并不陌生。

  “小姐,这是要做什么?”不觉问出口。

  “缝补你的脚筋,顺从困意,闭上眼睛,什么都别想,睡上一觉,什么都会好的!”白锦苏慎重嘱咐,突然觉得自己像坐定的大师,说的话很有禅意啊。

  孙登耀只觉她的话有一股安定的力量,让他相信,慢慢闭上了眼睛。

  白锦苏熟练地找到地方,熟练地找到断了的肌腱,一阵一阵缝的仔细,偶尔抬眼看这人眉头微皱,也不觉加快了速度。

  “白锦苏,你怎么可以帮陌生男人擦洗身子!”

  一身愤怒的长啸,将再次梦到仙女的孙登耀从梦里惊醒,床边坐着的是他五十开外的老母,一脸忧愁。

  “耀儿,你醒了,哪里疼,告诉娘亲——”一身朴素的补丁衣裳,密切关注着儿子的妇人,瞬间被床上的响动惊了,望进儿子明溜溜的眼睛,呜咽着哭了。

  “娘亲,我没事,让你替我担心了!”

  儿子的懂事,让吴氏略略放心,也让她心疼,扶着儿子坐起身子,笑道:“耀儿,锦苏丫头真是好人,不但救了你,还说让我们娘俩安心住下,以后她护着我们!”

  吴氏不忍见儿子自责,拉拉杂杂将昨日白锦苏的话,说与孙登耀。

  “娘亲,儿子不孝累你受罪了!”孙登耀无限悔恨,神情沮丧,他早知道县太爷身边人跋扈,为何偏偏还要逞一时之强。

  “没事了,都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吴氏连忙安慰,只要儿子安好,便足矣。

  “白锦苏,你倒是说话啊!”

  又是一声高过房顶的怒吼,吓得屋里的母子立刻噤声,听着屋外男子的斥责,孙登耀的眼眶慢慢红了起来。

  院中,白锦苏耷拉着脑袋,以前爷爷吼她,她也是这般装作很认真其实思想在跑锚中。

  一身名家精致锦袍的金荣,差一点指头叫敲到了白锦苏的头上,要不是顾及着她是女孩,不知道怎么用拳头让她知道。

  “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

  白锦苏眨眼,暗道:迂腐!

  “你是何等尊贵,至于给一个贱人亲自擦身?”金荣对着白锦苏的头顶继续吼道,一双水眸那是咬牙切齿的恨铁不成钢,就差吹胡子瞪眼睛。

  尊贵,农家女最尊贵!白锦苏叹口气,这是不是合伙人眼里出西施。

  “如果人家小便,你是不是还要给他提尿壶?啊——你说话?哑巴了吗?”声音越发高尖,气愤。

  白锦苏不敢点头,但是心里认同,是啊,毕竟人家是病人。

  盯着某人脑顶的金荣,恨不能敲开白锦苏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至于吗?

  一个下贱的人?

  至于让她亲自服侍吗?

  还喂药喂水,伺候老娘,怎么就不见对他和颜悦色一回,金荣的桃花眼微微上挑,幽深的眸子射着寒光,视线在孙登耀住的房间落下,半响不语。

  房里的母子越听越觉得惊悚,慢慢的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尤其吴氏,锦苏这娃儿与她家儿子这般亲密了?坏了人家闺女的名声可不行,让儿子娶了?

  吴氏不由得看儿子一眼,发现儿子不自觉的出神,自己走出屋,想要跟白锦苏说说心里的感激,却听到女子温柔细语。

  “好了,我就当他是我的病人,看在人家秀才身份,将来可能当状元为国争光的份儿上,三爷您就消消气!”

  白锦苏没见过这样气怒的合伙人,只得嘴上说些软话。

  “状元?状元会被人打成那样?”当他是傻子好骗啊!金荣觉得一定是白锦苏好管闲事的毛病犯了,对谁都好,就只是对他不好。

  金荣扭过头,不想听她废话,只是她的声音还是穿过他的骨膜。

  “再说,爷,您也是医者,这治病救人呢,要真守着男女大防,那也没法,不是?”白锦苏骨碌的眼眸亮晶晶的,再讨好。

  到现在不知道回个话,这气生的还够久的,哎,一身暗紫色外袍的金荣,今天还是帅的人神共愤,佛见佛跳墙啊,只是那狰狞面容,看上去阴森恐怖,她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怎能不怕。

  暮然回首金荣眼见着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眼中升起了惧色,忙调整自己的心态,可不能吓跑了人。

  这家伙可金贵着,单是莲花清瘟丸三个月的销售就抵过他一年在外奔波,更不用说后来几种药现在也成了紧俏货,目前她的身价已经从一文不值到现在最起码值十万两,还有那暗处不知道多少人盯着他,悄悄打听。

  “下不为例!”

  金荣潇洒转身,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独留下白锦苏瞪着怕怕的宁乐,“不是只让你请孙母,三爷如何得到消息?”

  “白大夫,这院子周围全都是人!”

  宁乐不相信以白锦苏精明,不可能没发现。

  “孙登耀现在是病人,既然三爷不让我照顾,你替我好好伺候着!”白锦苏不打算计较谁通风报信,打算再想想有什么赚钱的门路。

  “是!白大夫。”

  宁乐小声的答应,憋着嘴,她就知道白大夫捡回来的麻烦,最后就会是她的麻烦,前后两座院子都够她一天忙碌的,还要她照顾人,现在还要给三个人做饭,还是以前的日子舒服,只需跟在公子身边,弹弹琴,就有人送来大把的银子来让自己花。

  “下次还是叫我白小姐,或者锦苏吧!不要老是提醒我我的职业!”突然转身,不甘情不愿的宁乐看在眼里,白锦苏冷冽道。

  “是,白小姐!”

  宁乐脸上不见愧疚,心里暗暗不屑,小姐,就你一个农家女,配的上成我的小姐?

  一个人的情绪再如何掩饰都会有破绽,何况白锦苏前世见惯了各种嘴脸,自然明白这小头跟着自己几天都是不甘愿的,这种表情在她交待她做活儿一次就会出现一次,令人生厌。

  再看她怠慢的神情,白锦苏忽然就没那么好心了,道:“你回去吧,换一个做事的粗使丫鬟来!”

  “是,小姐,我这就回去!”

  宁乐像是听到了天籁之音,毫不犹豫屁颠屁颠去整理行李,一边想着打扫让她的手都变得粗糙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弹琴。

  站在院中,白锦苏望着宁乐蹦蹦跳跳的背影,双眸微眯。

  “小姐,耀儿有我照顾就好,小姐的衣食,若小姐不弃,就让老婆子来准备吧!”站了许久,也看了许久的吴氏,对着白锦苏行了个跪拜大礼。

  “如此甚好!”

  白锦苏没有像以前一样立刻将人扶起来,而只是眼眸一收,已然是一片春意盎然,眼中哪里还有淡漠,冷酷,偏偏一个邻家聪明的小姑娘。

  “多谢小姐不弃!”吴氏恭敬说道,起身,进了屋,对白锦苏有了不可违逆的第一印象,活了五十多年,她虽然贫穷但是该知道的也懂,三爷对她如此恭敬,偏偏那小丫头傲慢,即便回去,自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小姐这也是警告自己。

  奢华的书房,雅致中透着金银味道,金荣停下手里的笔,抬眼看了不通报进来的宁乐,一双桃花水眸溢出几分柔情,莫不是白锦苏有什么事找他?

  “怎么回事?”他语气自不是对着白锦苏时候的温和,夹着几分难得见到的低沉,仿似一把扼住咽喉的剑,有些决然,有似乎期待着。

  “少爷,白大夫打发我回来,说让您派一个粗使丫鬟过去!”

  恭敬的行礼,宁乐有些忐忑,用着自己最美妙的声音答道,坐在案牍面前的少爷是如此的严肃,如此的让她倾慕,她怎么能在白大夫身上浪费时间。

  桃花眼眸一瞬间变得邪魅,低着头的宁乐没有发现不妥,等着金荣安排。

  “来人,剜去她的双眼,废了她的双手,双脚,扔到飘雪院接客!”金荣嘴角噙笑,轻吐着在别人听来骇人听闻,却是他属下司空见惯的命令。

  宁乐慌了神,惨白着一张小脸,望着她熟悉非常的主子,怎么可能,她是从小在少爷身边伺候的,少爷怎么可能这般残忍地对她!不可能!

  “少爷,奴婢做错了什么?少爷不能啊?”瞬间被人钳住的宁乐,终于知道金荣的命令是真的,惊恐的看着越来越近的如画面容,歇斯底里的哭了。

  “不知道错在哪里?”

  捏住她尖细的下巴,金荣看着面前小女子委屈的模样,阴沉道:“白锦苏是我的上宾,即便是三爷我都是有求必应,而我让你去伺候她,不是让你去当小姐的——既然你做不来粗使丫鬟的活,那还要双手,双脚何用,如此不知道变通,如此没有眼色,要那双眼睛又有何用?”

  冷厉的话,不含一丝感情,像是杀人也只不过是轻而易举之事。

  “不,不是的——少爷!”

  宁乐吓得瘫在地上,她知道少爷是发了狠的,少爷从来一言九鼎,是她因为白锦苏的亲和,忘了自己主人其实是个无情的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是白锦苏害的她失了警觉之心,都是白锦苏的错。

  “少爷,奴婢知道错了,可是当时白大夫并没有生气,也没有指责奴婢的错处,少爷您就看在奴婢伺候您多年的份儿上,原谅奴婢一次,还让奴婢回去伺候,好不好?”宁乐不停地磕头,不停地磕,只要让她回到白锦苏身边,她一定会让白锦苏好看。

  “白锦苏打发你回来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你此刻的下场,带下去!”

  也就是说,其实是白锦苏要杀你!

  “不是,少爷不是的,白大夫为人和善,待奴婢当亲生妹妹,定不会想要奴婢性命的——少爷——嗯——”

  不知死活!

  金荣再也没了好脸色,挥了挥手,宁乐被人像破布一样拉了出去,漂亮的桃花眼闪过一抹沉思,原来白锦苏也是有脾气的,也不是对所有人都好!

  “小姐,尝尝这韭菜炒鸡蛋!”

  两个人的饭桌,吴氏一共炒了两个菜,一个鸡蛋韭菜,一个凉拌木耳,韭菜是最新鲜的,自己舍不得吃,用着公筷都夹给锦苏。

  “很不错,等会儿我上街买只鸡回来,给孙先生好好补补,大娘也不用担心,他的伤过些日子就好了,你们就安心住着,我再去打听一下县太爷那边的消息!”

  吴氏听她喊大娘,心里突的一颤,复又想到打发回去的宁乐,一时间也不知道评价反复变化的白锦苏。

  “小姐,使不得,您可是我儿的救命恩人,怎么能让你喊我大娘呢!”吴氏小心试探,说的也是心里话,现在他娘俩吃白锦苏的,喝白锦苏的,住的还是人家的地盘,儿子一时半会儿不会好,再说没了师爷的收入,他们基本就得挨饿,现在这般让白锦苏帮着,辈份上自然不能高过人家。

  “大娘,你也吃鸡蛋!”白锦苏只笑一下,仿若未闻,夹起一筷子鸡蛋放进吴氏碗里,她就喜欢跟聪明人相处。

  “嗯,谢谢小姐!”吴氏眼睛一湿,连忙端起碗儿,埋着头大口的吃了起来。

  两人正吃着饭,金荣亲自领着两个看上去平凡无奇的两个姑娘和一个中年人过来,只扫了一眼桌子上的菜叶,那双眼睛就开始喷火。

  “锦苏,这两个丫头好使,有什么活儿你且吩咐她们去做,另外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大厨,平日想吃什么,自吩咐了永年去准备!”

  金荣话落,那三个人对着白锦苏行礼,然后自己退了下去,金荣自发坐下,只用眼睛挑了一眼韭菜鸡蛋。

  “多谢三爷!您要不要吃点?”白锦苏当自己眼瞎没看见人家挑剔的眼光,自问道。

  “你自己吃吧!”金荣可没兴趣和下人一起吃饭,高傲的转了头,四处打量,白锦苏买院子他是知道,只是不知道她买这里要做什么,这条街算不上繁华,只住人又有些浪费,做买卖又显得偏僻。

  白锦苏看着他,只是一笑,捡起一个黑木耳就着饭吃的斯文。

  “宁乐呢?她和宁音什么关系?”牵扯到守在家里的宁音,她不得不慎重问清楚。

  “死了,你将人打发回来,不就是让我杀了她吗?”金荣不屑的看一眼旁边装傻的妇人,直截了当,徒然发现白锦苏眼中一片冰色。

  “宁音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压根儿不算是他的人!

  这话,金荣决计是不会告诉白锦苏的。

  “三爷,以后,除了保护我的人,其余伺候的人,还是我自己准备!”半响,白锦苏淡淡说道。

  这算是白锦苏第一次对金荣说重话。

  什么意思?

  金荣面色徒然一紧,是责备他多管闲事?怒火慢慢在胸腔里蔓延,下一秒,金荣啪将手里的茶杯捏碎。

  白锦苏依旧一口一口吃的惬意,吴氏吓得坐也不是,站起来跑也不是,硬着头皮强撑着,也抵不住周围越来越冷的空气。

  孙登耀听到外面的响动,扭动着四肢,想起来看个究竟,只听白锦苏笑着对他娘说。

  “大娘,我先上街一趟,你快将锅里的饭喂给孙先生吧!”

  接着,院子里又恢复了安静,孙登耀回忆着昨日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就像一场梦,一梦醒来,他只是受了伤,还活着,他得想想未来的路究竟如何走。

  金荣冷眼看着提了篮子出去的姑娘,第一次坐在原位,没动,真虚伪,人明明是她要杀的,他说出来她却生气!

  白锦苏手里提个篮子,东张西望,心里沉甸甸的,宁乐会死不是她意料之中的事吗?为什么还会觉得难受?

  是因为她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杀人?她不是早就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人命如草芥?

  为什么,她还会难过?

  是因为证实了自己猜想,是因为日后的每一步都的慎重吧!所以,她才会难受。

  “小姐,你买了我吧,我一定什么都能干!”思绪乱飞的白锦苏被人抓住了手腕,死命的摇晃着,哀求着,原来,不多时候,她又走到了专门买卖人口的活人一条街。

  这里的人,不论老幼,领口插着一根茅草,死寂的望着过往的人群,看不到一点希望的等待着。

  抓着白锦苏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长开的身子,像一根狗尾巴草,头重脚轻,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

  白锦苏看他一眼,心里自嘲,她现在又装什么清高,她来这里,不就是打算买几个有潜力的回去调教,将来为她所用的!

  “你叫什么名字?”白锦苏扫了眼男孩污秽的手,那孩子就若惊弓之鸟一般放开了她。

  “请小姐赐名!”男孩喜出望外,规矩的跪下,道。

  俨然白锦苏就是他主子的模样。

  白锦苏盯着他的眼睛,不大,眉毛浓密,黝黑,印堂处离的很开,再看他的身子,可用皮包骨来形容,只是那眼中坚定的目光,让她有些心动。

  “手!”

  立刻就有一双打满茧子的手。

  “多少钱?”白锦苏看了男孩一眼,目光定在旁边木讷的中年人身上,这个男人身上没插茅草。

  “爹,你快说啊,快点——”男孩赶忙催促身边的父亲开价,家里揭不开锅…。

  “三十两银子卖给我吧!”

  白锦苏没有耐心,这种场景,她看了就心酸。

  “好!”那中年人似没料到白锦苏会如此大方,僵硬的点了点头。

  不料,周围的人一听白锦苏的价钱,立刻一哄而上,将她围在了中间,金荣斜眼看着这一幕,不明白白锦苏眼里的忧伤是怎么回事!

  白锦苏先后买了五个男孩子,一转头,看到金荣差点哭了,这个世界的人,生活太苦了,跟自己的世界比,别说人权了,连人身自由都没有!

  金荣看着如此弱势的白锦苏,一下子就心软了,什么生气,什么不悦,什么虚伪,统统不见了。

  “嗨,这是我们家,白一,白二,白三,白四,白五,你看看人怎么样?”白锦苏微微一笑,对着金荣随意说道。

  跟在白锦苏身后的一众父亲,暗暗记着孩子在主家的名字,将来有机会一定到主家看望孩子们。

  金荣看一眼跟在白锦苏身后瘦恰恰的五个男孩,点了点头,连下人的名字都不好好起,说明这些人在她眼中也就是地地道道的下人。

  办好过户手续,白锦苏买了一只老母鸡,带着五个孩子回了自己的院子。

  詹珊成仔细的翻着衙门送来的文书,这个白锦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仿似一夜暴富,仿似凭空而来一般,却连在北方呼风唤雨的金三爷都奉为上宾!

  还有就是他买小青果做什么,那些孩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有什么用处?

  这让詹珊成对白锦苏越加好奇。

  “陈岩,你说说!”詹珊成看着自己得意的女婿,京城丞相门下得意门生的陈岩,希望他能替他解惑。

  “卑职觉得——”他恨不得杀了白锦苏!“卑职觉得此事得从长计议,卑职听说此人医术高超,连残废多年的腿都能治好,妙妙今早又咳嗽了,不如卑职派人进了来,让她替妙妙看看!”他的未婚妻是个病秧子,是不是就咳嗽,一年三百多天,有三百天在床上躺着,非常需要白锦苏给看一下!

  想到长期卧床吃药的小女儿,詹珊成换上了郁色,典型的慈父表情。

  陈岩惨白的俊脸,露出一抹奸诈。

  “此话当真?她真的懂医术?”詹珊成有点犹豫,不就是个乡下女子,能有什么能耐,可是金三爷的眼光,他又不得不相信。

  “当真,卑职亲眼所见,那瘸子恢复了正常!”

  “那你看着办吧!”

  詹珊成缓缓从座位上起来,转入后堂,陈岩示意手下过来,暗暗叮嘱了几句,那人急溜溜喊了几个衙役跑了出去。

  白锦苏待得五个少年吃了饭,安排在桌子边站着,吴氏也立在一旁。

  “白一,你们五个先跟着大娘在院里转一圈,你们就先住在这里,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大娘!”白锦苏说完话,专门看了眼吴氏,见她暗暗点头。

  “白一,你可识字?”

  白锦苏对白一不似其他四个孩子,有一种赏识在的,这娃娃可是有毛遂自荐勇气的,将来定会有出息。

  白一,原来的名字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就是白锦苏,他的主人买回来的家奴,并且终此一生都是她的家奴。

  “回小姐,白一曾经在私塾旁放牛,偷学了几个字!”一边说话,一边偷偷看着白锦苏的表情,一般的主子都不喜欢手下的人识字,断文,说什么文人狡诈不好管束。

  “嗯!”

  如此积极地人,白锦苏还是喜欢扶持一把的。

  “白二,你们呢?”

  其余四个孩子,明显没有白一外向,畏首畏尾的,听白锦苏问话,低着头,年纪却是和白二差不多,也是十二三岁的样子。

  白二身高愣是比白一高一个头,长得很壮,也不知道先前他爹是拿什么喂养的,白锦苏这样想。

  “我不识字,我爹是打铁的,主子,我会打铁!”白二抬头,见着白锦苏笑容亲切,憨憨傻笑着道。

  “我也不识字——”

  “我也不识字——”

  白五不明白,只有地主家才有私塾,他们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爹怎么可能让他识字。

  白锦苏将五个孩子不同记在心里,白一勇敢,白二憨厚,既然是打铁的,臂力各方面应该比别人大,白三是个忧郁的孩子,最胆小,白四眼睛里闪着光,自从见了白米饭愣是吃了三大碗,五个孩子中就他一个人吃到撑,白五——白锦苏再看一眼白五,这个孩子浑身有一种倔强,被人卖掉本来很伤心,他偏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还得再看看。

  “你们互相认识一下,我希望你们能和平相处,并且相安无事,明天我在分配你们活计!”白锦苏说完话,留着五个孩子在院子里,进了孙登耀的屋里,换药的时间到了。

  五个孩子目送她离去,小眼睛开始四下打量,记起刚刚看到的宽敞明亮的房间,还是有点不相信那雪白的褥子被子是为他们准备的,红木的桌椅,甚至白一还看到了文房四宝。

  再想想口齿留香的鸡肉,四个孩子不由得笑了起来,只有一个人呆着的白五露出个鄙夷的眼神,神情暗淡的走开。

  “白五,以后我就是你的大哥!”白一见着白五要走,生怕惹得白锦苏不快,连忙跑过来扬起笑脸,道。

  “滚!”

  白五毫不客气的扫落白一放在他肩膀的手,狠瞪了白一一眼,他觉得白一笑的跟个白痴一样真难看。

  “白五,我是你大哥,来,这是你二哥,三哥,四哥!”一并不在乎白五的怒气,长长的手臂攀着白五的脖颈,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并且示意一旁的三个人都过来。

  “狗屁!”连自己的名字都如此低贱,还好意思跟别人称兄道弟,不嫌丢人!白一?怎么不叫白痴得了。

  “大哥,五弟不高兴,你就放开他吧!”白四看了眼白五不屑的小脸,对着白一恭敬说道:“二哥,三哥,还望你们以后多多照顾弟弟!”

  白二傻笑,白三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白一并没有听白四的话放开白五,反而手臂用了力道,无论白五怎么挣扎就是甩不开,气的他挥起了拳头,朝着白一郎笑的小脸就砸。

  “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你得意什么?”

  白五鄙夷的看着白一收起了笑容,面无表情的脸,不觉得自己打他有错,反正他经常打架还没输过。

  “白一,就是我以后的名字!”白一淡然一笑,伸展着拳头。

  吴氏在厨房里整理着餐具,怎么一听院子里闹哄哄的立刻出来看,结果就看到白一和白五扭打在一起,两个人你一拳我一拳真打的欢。

  “孩子们,快住手,不能打架啊——”吴氏慌忙上前劝架,无奈两个人互揪着耳朵,在地上滚,根本没法拉架。

  听到吴氏吆喝,白锦苏手下略微停顿,接着熟练地抹药,换上干净的棉布包扎妥帖。

  “小姐,他们好像在打架!”

  孙登耀连忙提醒,毕竟是小姐买回来的,要是互相打坏了,也是一部分开支。

  白锦苏点点头,将药均匀的抹在孙登耀脸上,看伤口深度不可避免的会留下疤痕。

  “孙先生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学堂?”

  孙登耀似乎没想到白锦苏会问他这个问题,再说,白锦苏有没有孩子,莫不是——她要让买回来的那几个孩子上学?

  孙登耀不可抑的睁大了圆圆的眼睛,再看白锦苏就像是看鬼一样的陌生!

  “小姐,小姐,是要白一他们读书吗?”孙登耀结结巴巴问出心中所想,这才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这样联想。

  “是,明天我就送他们到学校去,只是不知道这里最好的学校,收不收平民百姓的孩子?不知道入门费是多少?”白锦苏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古时候报名费叫什么,是束脩?又觉着不对,干脆说入门费也没差吧!

  孙登耀已经傻了,买来的家奴还要送去读书?小姐这得有多大方才行。

  据他所知,大户人家的下人,识字断文也是私塾里学的,谁进过正规的学堂,小姐这是要做什么?即便卖身契在手,将来人家有出息了,还不是花个钱的事,小姐搞不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对于贫民百姓来说有读书的机会又是多么珍贵,他不忍心,也觉得劝小姐别让孩子们读书是残忍的事。

  “恒山书院第一,接下来就是碧山书院,还有就是普通学子可以进的普贤书院,这三个书院考试合格的学子都可以参加乡试!”孙登耀收起自己的惊讶,也不敢多想,慎重说道,到现在他都猜不透小姐的意思。

  “普贤书院每个学子,每年束脩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关一个贫困家庭一年的口粮,五个孩子就是150两,还不包括笔墨纸砚更费钱,如此昂贵的投入,小姐舍得吗?

  白锦苏小心翼翼的将药抹好,钱财对她来说是赚不完的,反正放着也不会升值,还不如做些别的投资,尤其是她手下若真能出两三个状元,她这个做主子的脸上也有光,不是?

  不得不说,这才是白锦苏的野心。

  “好了,你好好休息,什么都不要想,要是他们在书院学不会的,你没事的时候也可指点一二,他们都是孩子,平日里你多照顾一点!”白锦苏完全当孙登耀是自家人,反正自己救了他,他现下也走不了,不如废物利用。

  一个状元那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还一两个,那又不是白菜,只要种的好,就能包成。

  但是听到白锦苏的叮嘱,孙登耀的想法却是与白锦苏不用,他觉得既然命是白锦苏救的,他就得尽心尽力为白锦苏服务,所以此刻的他,慎重的点了点。

  白锦苏从屋里出来,两个孩子鼻青脸肿的在地上翻滚,白一一贯消瘦的脸,肿成了大胖子,让她看见就想笑。白五也不好过,除了脸,手臂,腿上,一身的土,撕扯间,衣裳早早的成了花花儿,搭在各自的肩头。

  吴氏焦急的来回踱步,其余的三个孩子,神情各异的看着地上的白一和白五,尤其是白二,眼里的担心赤果果的,白三咬着手指,白四目光不明的在两个人身上来回飘,眼尖的看着白锦苏出来。

  “主子,是白五先打的白一,白一这才还手!”

  白四说出的话带着公允,一双单眼皮小眼睛隐着烦恼,白锦苏因为他这一声主子,格外的看了一眼,却见他低了头,似愧疚。

  “打得好,有什么不服的,以后就给我拳头解决!”白锦苏并未苛责的撂下话,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看都没看扭打在一起的少年。

  打架可以增加实战经验,是好事!

  扭在一起的少年却因为她的话,住了手。

  “白一,你陪我衣裳!”白五放手,撅着嘴,吼道。

  “你也撕坏了我的衣裳,好意思让我赔?”白一从地上起来,首次觉得自己打架的功夫还不到位,要不是凭着持久的耐力,白五就赢了他,这可不行。

  “现在怎么办?主子生气了?”

  白四过来,对着两人,小声说道,眼眸里的担忧同样浓郁,就害怕白锦苏一个生气,明天让人把他们几个都卖了,换听话的来。

  白一,白五眼中划过相同的悔意,他们太放肆了,第一天就在主人面前打架!

  过往不好的记忆如涌来,怎么办?

  白一想到去道歉,再次哀求,却又胆怯了。

  白五看一眼白一,自觉要真被卖掉的,也只能是他,咚咚咚的跟着白锦苏的脚步,上了楼。

  “白五——”

  “白五,你要做什么?”

  “别冲动!”

  白二和白三不关自己事的看着三个身影上了楼,各自回了房间。

  “小姐,是白五的错,白五不该和白一打架,可是白五和白一明明是同龄,为什么他是白一,我却只能是白五!”白五跪在白锦苏的门前,低声说道。

  手里准备好伤药的白锦苏刚要开门,就听到三个娃娃站在她门口,还听到白五语气里的不服气!

  白五瞪一眼白一,满身的不服气,凭什么明明是同龄,他是白一,他就只能是白五!

  打架的理由如此简单,却也如此要强的让人高兴,这是一个有荣辱,并且愿意积极上进的孩子——这个白五,可真不简单。白锦苏开门,孩子们的眼睛立刻盯在她的脸上,见她并没有自己预想中的生气,三个孩子同时不自觉的松了口气。

  “因为我先见的是他,他当然就是白一了,换句话说,要是你当时第一个冲到我面前来,我也会让你叫白一!”白锦苏笑着解释,要不是白一的勇敢,她也不会那么快下决心培养他们。

  白一,白五互看一眼,如此简单的理由,难得的坦坦荡荡。

  “架打完了,自己烧水洗个澡,这是伤药,等会儿,我去街上给你们买衣裳,还有些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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