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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重回宋


  他甩出的那把弯刀,擦着标枪手的头皮而过。

  而小飞,依旧往陷马坑里落去……

  双方的生死搏杀,只发生在一瞬间。

  烈阳以赌命般的判断力,用脑袋硬扛了狼牙棒、吓退了标枪手,为自己争取到了一线生机。

  他知道,如果让对方反应过来,发起第二轮攻击,手中无刀、坐骑被陷的他,依旧是逃不过一死。

  除非,他在刺客的第二轮攻击前,杀死对方。

  他没有丝毫的迟滞,按照大脑想好的后续动作,双手搭在了标枪上,借着眼角的余光,往边上一带,正戳中使狼牙棒的刺客脖子!

  “噗嗤”一声,如同扎进了水袋,这名刺客连一声哀号都没有发出,就死在了同伴的枪下。

  标枪手一呆,眼露狰狞,深悔自己的误判,如果刚才拼着同归于尽,或许自己未必会死,但叛贼一定死透了。

  他低吼一声,双臂一振标枪,打算拼命了。

  可惜,他拼命的决心没有烈阳的快。

  烈阳借着小飞坠落的惯性,团身抱向了标枪手。

  标枪是长兵器,一寸长,一寸强,但弱点也很明显,不利近身厮杀。

  烈阳弯刀脱手,要和标枪手空手肉搏,他的小身板未必是对方的对手。

  而且这些天睡不好、吃不好,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已相当虚弱,而狼牙队三个人可以轮换休息,现在又是以逸待劳。

  他不会给对方肉搏的机会,胳膊肘一弯,一支宽刃箭裂袖而出,随着他的肘击,钉入了标枪手的眼窝。

  标枪手发出瘆人的惨叫,红的黑的液体从眼眶中喷出来,又被堵回去,那支绑在烈阳胳膊上的宽刃箭深深地透入他的脑壳,将里面搅成了浆糊。

  扑通一声,烈阳连人带马落入了陷马坑,头疼欲裂,来不及庆幸,赶紧要爬出坑,身子却摇摇欲坠,仅仅一米多的高度,竟爬不上去。

  半个月的逃亡生涯,这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战,耗尽了他所有的精神和气力。

  小飞的情况则好多了,前蹄一振,跃出了陷马坑,甩下缰绳,要将主人拖出来。

  烈阳鼓起余勇,拽着缰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爬出陷阱,一屁股坐下,嗅着风中的血腥味,看着坑里坑外的两具尸体,想到刚才的凶险,兀自感到后怕。

  要不是他准确把握了对手的心理,变成尸首的一定是自己。

  他并没有时间高兴,因为还有最后一颗狼牙,随时会赶过来。

  刺客三人组中,对他威胁最大的,也是那名射手,连珠箭的远距离杀伤力,令人防不胜防。

  可是现在的他,四肢无力,连骑马都成问题,哪能再战?一旦被射手追上,还是难逃一死。

  老子不逃了!烈阳的目光再现决绝,既然摆脱不了,只有拔了你这颗狼牙,以绝后患!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嘚嘚传来,在小镇暗算烈阳的射手出现了,那些乡兵终究没有拦住他。

  马蹄声变慢,射手远远地看着徘徊在陷马坑周围的白马,以及倒伏在边上的一个人影,警惕地勒住缰绳,吹了一个类似鸟鸣的口哨,却没有回应。

  他当即弯弓搭箭,双腿夹马,缓缓上前。

  那个倒伏的人影跟射手一样的装束,一身黑色的劲装,扎着黑头巾,满脸是血,手边搁着狼牙棒,正是狼牙队的同伴,似已死去多时。

  射手的目光在小树林中来回逡梭了几遍,确认没有可疑之处,这才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唯一值得他警惕的地方——陷马坑。

  他右手大拇指的鹿角扳指,扣住弓弦,左手握住弓臂,拉若满月,一箭在弦,一箭咬在口中,以居高临下的射姿,稳稳地坐在马上,一步步接近陷马坑。

  只要一发现不对劲,他就两箭连发,只要那叛贼躲在坑中,只能变成他的箭靶。

  当神经跟弓弦一样绷紧的射手,一步一小心地来到坑边,看着里面的两具尸首,终于放松下来。

  叛贼死了,身着褴褛灰袍的尸体就是他,脖子被标枪戳穿,毡笠的碎片撒在他的头脸上。

  标枪手也死了,眼窝被一支雕翎箭插进半截,深入大脑。

  射手在心中哀悼同伴,也不得不佩服叛贼,竟然在中了埋伏的情形下,以一敌二,同归于尽。

  射手跳下马,打算收殓同伴的尸身,斩下叛贼的首级,回营复命。

  蓦地,坑边的那具尸体忽然动了,射手一惊,下意识地想,这个同伴还没死?

  是的,同伴没死,他却要死了。

  在射手骇然和疑惑的目光中,那根沉重的狼牙棒抡在了他的面门上,如同开瓢的西瓜那般,红浆爆射……

  烈阳装了半天死尸,蓄了半天力气,在射手放松警惕的关头,忽然暴起,总算一击得手!

  他再次脱力,仰面摔倒,大口地喘着气,压抑了半个月的死亡阴影,终于一洗而空,就像头顶的碧空一样,活着真好!

  小飞在他的面上喷着鼻子,想跟主人抵额相庆。

  烈阳费力地抬起头,满足了爱骑的要求。

  三名刺客分别死在了自己人的狼牙棒、狼牙箭和标枪下,也是死得其所。

  身体放松的烈阳,大脑习惯性地自我检讨和反省,这次的死里逃生,其中杀死标枪手和射手,靠的是心理战和伪装,实在侥幸,下次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依靠楚乔赠给自己的护身甲,他现在是防守有余、进攻不足。

  想那《鹿鼎记》中的韦小宝还有克敌制胜的三宝:匕首、迷药、撩阴脚,自己跟敌人正面拼杀的本领,虽比韦爵爷有余,但比真正的高手差远了,总不能老是依靠灵光乍现的神来一脚。

  他很有自知之明,在后世是策划人,类似古代的谋士,属于动口不动手的文人,年纪又老大不小,即便弃文习武,终究起步太晚,基础太差,别指望练成个武林高手什么的。

  既然文不成、武不就,他要想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活下去、活得久,只能利用后世的知识,找些能工巧匠,制造几件防身的杀人利器才对。

  想到杀人,他不由斜了一眼身边的尸体,虽然三名刺客乔装成汉人走江湖的模样,但他们是百分百的女真人,因为狼牙队是金人军中的爪牙,不会吸收外族人。

  烈阳坠入这时代以来,杀了不少人,但都是他的大宋同胞,这是他第一次杀女真人、杀曾经的战友,要说没有触动,那是假的。

  他的脸上泛起一丝苦涩,却是记起了自己当着楚乔的面,发下的不妄杀女真人的誓言。

  他并不认为自己违背了誓言,正如楚乔教他的战斗守则第二诀——‘狠’字,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非你死,就我亡。

  他不妄杀的是女真的无辜百姓、或者是无法伤害自己的俘虏,对于要自己命的敌人,来不得半点仁慈。

  策划人一向是不守方圆、不按规矩出牌的职业,他自然不会像死抱戒条的和尚那样,拘于自己的誓言。

  若真有一日,可以杀一个女真人、拯救万民于水火,哪怕那人再无辜、再没有抵抗之力,他相信自己也不会手软!

  烈阳想明白了一些东西,心胸为之一阔,打起精神,开始搜刮自己拿命换来的战利品。

  半晌,他看着满手的一捧金银,打心眼里笑起来。

  “啪”一声脆响,满座皆静,好一口纯正的开封府官话:“一人一台戏,盘古开天地……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刚说了一回‘三分’,列位,请先喝口茶。”

  茶雾袅袅,一张方桌,一条板凳,方桌上放着一紫砂壶,边上一紫砂碗,茶碗旁压一块既滑又亮的褐色惊木,方桌后的板凳上,坐着位中年的说话人,身材瘦削,穿着补丁青布长袍,一脸正气。

  说话人就是后世的说书的,宋人最爱听三国故事,说话人称为“讲三分”,其中关羽、张飞的英雄形象最是深入人心,妇孺皆知。

  这是一家残破的茶肆,上百或老或少或农或商的听客各围桌而坐,跟其时大宋的其他地界不同,没有残兵败卒夹在其中,客人的脸上也少了一丝常见的兵乱之惶。

  宋人好茶,等同一日三餐,无论贫富贵贱,不可一日不喝,大小茶馆遍布大江南北。

  即便金军南下,打得一片大好河山千疮百孔,流民无数,各地的茶坊、茶楼、茶肆反倒生意兴隆。

  这些茶馆都有一道相同的风景,在入口处的照壁或屏风上,贴满了招贴,上面写着人名籍贯,以及如何相寻。

  这道独特的风景线,可谓绵延古今,每逢战乱,百姓流落四方,妻离子散,正常的联络渠道断绝,只能依靠这种原始的方式,寻找失散的亲人。

  见说话人暂歇,听客们一边喝茶,一边引古喻今,各地口音皆有,说着国事、天下事,唯独没有家事,因为国将不国,家将何存?

  一个书生大发感慨:“想那关张二人,忠义双全,实在是一等一的英雄好汉。而今鞑子一再犯我大宋,长驱直入。官军畏敌如虎,或望风而降,或不战而逃,以致圣上流亡海上,太后奔命山间,何时出现此等英雄,挽狂澜于既倒?”

  一燕京口音的商贾叹口气:“三国归晋,不知我大宋何时南北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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