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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大佬很大方


  不过高难度意味着高收益,除了boss爆出来的三样东西,赵风打扫完战场后还发现了一枚手雷、一份牛排和一把短刀。

  补血800点、还在冒着热气的牛排,火焰伤害160,破片伤害枚破片)的手雷,还有基础伤害5-10,投掷伤害15-30的短刀还好,都算是有用的消耗品。

  而boss爆出来的三样东西,才是本次副本的最大收获:

  【高速飞踹】:黑铁阶技能,纵身一跃,对敌人发起致命的飞踢,基础飞跃距离+8米,飞跃速度+:你应该知道怎么用的)

  【恐龙基因强化液a型】:使用后提升力量5,体质10,增加的属性无法超过:力量,给我更强的力量!)

  【特维斯的左轮】:黑铁级装备/手枪,射击伤害50-80,子弹数量6/6(可填充),物理穿透+15,枪械命中率+:没用的武器,连别人皮都打不破!)

  都是好东西,让赵风一步踏入热武器时代的小手枪,今后就是他的常规武器了,虽然子弹打完了要花源力买,但是开场先来几发,别人不死也残,上去收割就容易多了。

  高速飞踢的威力,取决于自身的力量和体质,甚至还有体重和其他的影响,虽然不知道具体伤害,不过作为boss的看家本事,绝对弱不到哪儿去。

  而且关键的是,这技能还能当弱化版的轻功用,以后遇到稍微宽一点的障碍,就可以直接跳过去了,机动性一下子就上升了一大截。

  小手枪的15点穿透属性,相当于子弹命中敌人后,会忽略对方15点体质带来的防御和强韧,对敌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特别是用来打那些皮厚的boss,更是一打一个准。

  不过赵风并没有将它放进灵魂装备栏,因为它的伤害都是靠子弹实现的,常规状态下给予的属性加成是不如绣春刀的,反而绣春刀在那个位置,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这次最大的收获,却是这个【恐龙基因强化液a型】了,足足15点的属性加成,可以上一个普通人瞬间变成超猛先生了,更别说本身战斗力就不俗的赵风。

  不管是用在自己身上,还是用在自己身上,赵风的战斗力都会暴增一大截,等适应了新属性之后,9241面对特维斯这样的黑铁上位boss,应该可以正面砍翻他,而不用偷偷背刺了。

  不过背刺是个好习惯,以最小的代价给敌人造成最大的伤害,不光占了先手还能削弱敌人战斗力,赵风以后绝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手段的。

  要说这也是受到冷月樱的影响,她在交流赛上一刀秒杀龙毅的英姿,已经深深印在赵风的心里了。

  虽然最后被拖着同归于尽,也是对手太变态的缘故,换了另外一个人,绝对是毫发无损的结局。

  这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风格,颇得赵风之心,毕竟作为一个玩王者喜欢用阿轲兰陵王的老硬币,背刺可是他的传统技能了。

  出于安全起见,赵风并没有立刻开始下一关,而是决定先把基因强化液用了,适应适应再说。

  冰冷的药剂注入血管,很快就融入了身体里,赵风刚想说怎么没效果,突然浑身开始发热,整个人就像煮熟了一样,红的冒热气。

  这一瞬间,赵风感觉自己的意识仿佛被分成了亿万份,变成了一个个的细胞,而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战斗的意志,全副武装的迎向了铺天盖地的恐龙大军。

  就在赵风以为,自己体内要发生一场微观领域的惊世大战之时,冲到面前的恐龙大军瞬间低头顺耳,毫无反抗之力的被自身的细胞吞噬,而每一枚吞噬了恐龙基因的细胞,都变得更加强大了。

  “呼……呼……”

  长出一口气,赵风站起了身子,伸出明显健壮了三分的手臂,凭空一握,空气发出了爆鸣之声。

  “力量,果然是更强的力量!”

  与此同时,系统的提示传来,昭显着他的新的变化:

  “你使用了【恐龙基因强化液a型】,你的力量属性上升5(当前20),体质属性上升10(当前28),你的体力、爆发力、恢复力、抗打击力、细胞活性得到了提升。”

  “你获得了2点天生护甲(熟牛皮级),防御能力得到了增强!”

  拔出特维斯身上的刀,赵风行云流水般的耍了一套练习用的刀术,很快适应了身体的变化,不再担心影响临场发挥了。

  所谓身怀利刃,杀心自起。

  实力爆涨,又刚刚多了新装备的赵风,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试试刀了,于是在他的指令下,系统开启了第二关【北部森林】。

  刚刚还在一座海中的城堡里,眨眼间就变成了热带雨林,换谁都会有点懵,还好赵风早就做好了准备,摸出小手枪,踏进了这片森林中唯一的道路。

  茂密的森林里,参天大树随处可见,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使这座森林显得阴沉沉的,疯狂生长的蕨类植物动不动就是一两米高,堵住了赵风不走寻常路的想法。

  沿着这条被开辟出来的道路走,四处传来鸟兽鸣叫的声音,间或夹杂着一些恐龙的嘶吼和争斗声。

  噗噗噗噗~

  一群蝙蝠大小,却明显长着翼龙特征的生物,从头顶的密林中飞过,引起了阵阵的骚动。

  没去管那边发生的狩猎和反抗,赵风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前面的岗哨中,由几个油桶和轮胎堆成的简易工事,正好卡在了道路的中间,凡是经过的这里的,都逃不过那几个守卫的眼睛。

  “一、二、三、四!”四个人,每个人都有着明显的老墨特征,批着土黄色的袍子,背后背着老式的步枪。

  这种步枪虽然看起来老,估计是二战军火的水平,不过威力还是有的,赵风也就按捺住了扑上去的冲动,选择从旁边的密林里绕过去。

  唰~唰~

  尽管赵风已经轻手轻脚了,但这里的植物好多年没有人来打扰,长得实在是太随心所欲了,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赵风的铠甲上就染满了花花绿绿的植物汁液。

  还好这盔甲本来就是伪装色的,现在也没什么差别,赵风刚挥手赶走一群拳头大的蚊子,就听到前面有人问话了:“康纳,是你吗?你是不是来给我送纸了?”

  拨开草丛,眼前不远的地方正蹲着一个黄披风,他的步枪放在一边,正伸手向后准备接东西。

  “快点,这该死的森林,虫子实在是太多了!”

  噗呲~

  沉闷的声音响起,锋利的刀刃贯入后脑,将这名黄衣枪手击杀,没有让他再发出一点声音。

  这飞刀还真管用!

  用刚爆出来的短刀射杀黄衣枪手,看着他后脑门上的短刀,赵风在觉得这玩意儿好用的同时,也对其一次性的效果而不满。

  虽然看起来还能拔出来用,不过就算拿着也没有那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了,不光威力大降,连想再射中别人都只能靠自己的投掷水平了。

  而且这种一次性的东西,用了就用了,就算找到用过的残骸,也带不出副本去,或者说得花钱买废品,比起boss爆的手枪差远了。

  看着扑倒在地的黄衣枪手,赵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忍着臭味走了过去,开始扒他的衣服。

  片刻之后,穿着黄色外袍的赵风,拿起小怪的步枪,向着十来米外的岗哨走了过去。

  此时那四个黄衣枪手抽烟的抽烟,打牌的打牌,都没太在意自己的岗位,反正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外人来。

  就在这时,头上包裹着同款头巾,将盔甲掩饰在外衣下的赵风,低着头走了过来,一个黄衣枪手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就继续琢磨手里的牌了。

  直到赵风接近到三米之类,才有人发觉不对,因为不想沾脏东西,赵风只扒了头巾和外套,其它的好心留下了,没让那家伙死后还得果奔。

  所以近看的情况下,他这副打扮是有破绽的,何况那与这些人截然不同的肤色和长相,更是暴露了赵风的身份。

  “有入侵者!”

  一个黄衣枪手反应过来,大喊了一声,刚想抄起旁边的枪冲赵风开火,却已经太晚了……

  “高速飞踹!!!”

  毫无前兆的飞踹,使得赵风瞬间就踢中了抄枪的黄衣枪手,将其连人带枪踹飞十几米,撞到后面的树上,整个人都弯曲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

  其他人还在懵圈之中,怎么同伴眨眼就飞了,原地出现了另一个人,咦,他想干什么?

  还没等他们起身迎战,一道闪电一般的刀光在丛林中亮起,跳跃着划过几人的脖子,将他们当场了账。

  扑通……

  三人的尸体齐刷刷的倒地,颈骨都被斩断的他们,显然没有特维斯那么强健的生命力,连挣扎的迹象都没有,就此化作了赵风的刀下亡魂。

  选择悄悄靠近然后暴起杀人,而不是躲在边上放黑枪,赵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的枪法和手里的武器,还不足以让他同时和四个黄衣枪手对射还能赢,所以只能冒险靠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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