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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之巴布派,巴布派分支-巴哈派


  【巴布派】

  伊斯兰教派别。19世纪中叶由波斯设拉子商人赛义德·阿里·穆罕默德所创。因他自称“巴布”(阿拉伯语,原意为门,引申为把先知马赫迪的意志传达给信徒的门户)而得名。该派宣称,伊斯兰教第12位伊玛目已千年不见,目前将要在波斯降临,建立人人平等的正义国家。1847年,巴布自称“先知的马赫迪”,并仿照《古兰经》写了一本名为《白彦》(意为宣言)的书,阐述巴布教派的政治思想和社会主张,被该派信徒视为与《古兰经》同样尊贵的经典。在宗教哲学方面,巴布派把存在分成3个部分:①安拉本体,是绝对的,超自然的;②自然界和人;③现象世界。

  【背景】

  19世纪中叶,由伊朗设拉子商人出身的什叶派谢赫学派学者米尔扎·阿里·穆罕默德(1820~1850)创立。因他自称“巴布”(即信仰之门),故名。

  【创立】

  巴布派的思想先驱是18世纪初在伊朗产生的什叶派的谢赫学派。阿里·穆罕默德曾到伊拉克卡尔巴拉朝谒侯赛因陵墓,结识了谢赫学派领袖赛义德·卡兹姆·拉西提(?~1843),成为该学派忠实信徒。1843年被推举为谢赫学派首领。1844年,阿里·穆罕默德提出:“第十二伊玛目和他的信徒之间,存在着中介,这个中介的原型即四道相继的‘巴布’,通过这些门,第十二伊玛目在其隐遁期间保持与其信徒的联系”,并公开宣称自己就是“巴布”,人们通过这座“知识之门”,即可了解期待降临的“马赫迪”的旨意。1845年,他公开宣称自己为“马赫迪”,其使命是铲除人间不平,建立平等、公正与幸福的“正义王国”o他的传教遂吸引了大批下层毛拉和商人成为其追随者。他派18人的传教师到伊朗各省传布其教义,信众日增。阿里·穆罕默德企求通过道德感化的方式,使伊朗卡扎尔王朝统治者接受其关于社会和宗教改革的主张,但未成功,反遭压制。官方什叶派学者则视其教义为“异端”,予以抨击。伊朗国王慑于该派日益增长的势力,于1847年将阿里·穆罕默德逮捕囚禁。

  【发展】

  1847~1848年,阿里·穆罕默德在大不里士狱中,仿照《古兰经》用波斯文写成《默示录》(《白彦》,意为“宣言”)。该书系统阐述了巴布派的教义学说、律法、礼仪及宗教社会改革的主张,被该派信徒视为与《古兰经》同样神圣的经典。巴布在该书中宣称,伊斯兰教旧时代已结束,巴布教派开创的新纪元已经到来。认为人类社会各个时期依次按周期循环,当户个旧周期循环结束之时,取而代之的是新周期循环的开始。安拉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周期循环结束时,派遣一位新先知,引领世人毁灭旧世界,重建一个新世界。每个时代皆有特定的制度和律法,旧的制度和律法必将随着时代的结束而被废止,代之以新的制度和律法。但新的制度和律法不能由“凡人”制定,只能由真主派遣的“新先知”颁布。认为摩西及《旧约全书》、耶稣及《新约全书》、穆罕默德及《古兰经》都曾代表一个时代,但都以相继被取代而成为过去。巴布宣称他即是真主派遣而降世的新先知,《默示录》是高于一切而代替《古兰经》的新经典,现存的一切制度和律法都应按照《默示录》的精神加以修订。巴布教派认为,安拉的本体是绝对存在的、超自然的,它有7种属性,即前定、注定、意定、意愿、允准、末日与启示。安拉利用这7种属性,创造自然界、人和现象世界。

  【运动】

  该派认为,数字“19”是表示神性和圣性的统一的数字,是安拉本体的数量表征。故将每年定为19个月,每月为19天,每天都用表征安拉德性的19个名称命名,并组成19人为成员的宣教组织。该派否认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宗教功课及教律,主张简化教法中有关礼拜、斋戒、净礼等规定,主张不必要在规定的时间或在清真寺举行集体礼拜,各人可在其方便的时候就地礼拜,规定每年只需斋戒19天,净礼不属教法规定,仅属于嘉许行为,故可以简便。该派严禁信徒饮酒、赌博和乞讨,禁止向乞丐施舍,禁止随意伤害人命、破坏社会治安和违犯社会公德。允许男女均可离异及再婚,男女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废除妇女戴面纱。该派还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社会改革的主张,如承认贸易和签订合同的绝对自由,允许对赊欠的货款收取一定利息;废除一切苛捐和劳役,主张消灭私有制,没收统治者财产分给贫民,统一币制等。

  【现状】

  1847年巴布被捕后,更加激起其信徒的反抗斗争。接替他领导巴布派运动的侯赛因·布什鲁耶和穆罕默德·阿里·巴尔福鲁什(?~1849)在波斯各地继续宣传其教义,争取大批支持者,并转入发动武装起义。1848年9月,侯赛因在伊朗北部马赞德兰省比德什特首先发动武装起义,迅速发展到全国。到1849年2月,各地起义队伍发展到10万余人。巴布在狱中仍与外界保持联系,号召信徒为建立神圣的正义王国战斗到最后一滴血。后起义领袖侯赛因、阿里·赞詹尼等相继在战斗中阵亡。1850年7月,巴布在大不里士监狱遇难,大批巴布信徒惨遭杀害。1851年,各地巴布教派的起义被卡扎尔王朝军队镇压下去。1852年8月,伊朗国王纳希鲁丁·沙被巴布派信徒刺伤,国王遂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对巴布教徒进行了更大规模的镇压。此间,巴布信徒大批亡命伊拉克。巴布信徒到伊拉克后分裂为两派。一派为阿里派,由米尔扎·叶海亚领导,坚持原来教义,但人数很少,另一派为巴哈派,由叶海亚之兄米尔扎·侯赛因·阿里领导,后提出不同教义,在巴勒斯坦阿克城另创独立伪巴哈教派。1868年,米尔扎·叶海亚则在塞浦路斯岛另立苏布赫,艾泽里(即永恒的早晨)新派别,作为巴布教派的精神继承者。目前巴布派的教义仍流行于,伊朗德黑兰、设拉子、克尔曼和尼里兹等地。在伊拉克、巴基斯坦仍有极少数信徒。

  【巴哈派】

  “巴哈”系阿拉伯语,意为“光辉”、“荣耀”。是巴布教派中衍生出的世界性伊斯兰教新兴派别。

  【创始人】

  19世纪中叶伊朗人米尔扎·侯赛因·阿里(1817~1892),所创。他自称“巴哈乌拉”(Baha’ullah,意为“安拉的光辉”),故称为“巴哈派”。米尔扎是巴布的最早信徒,1852年巴布派起义失败被捕,次年被释放后流亡到巴格达,同年4月宣布他是巴布所预言的“新使者”。后因与其族弟争夺教权到达土耳其,旋被奥斯曼政府监禁于巴勒斯坦的阿克。1871~1874年写成阐述其教义的《克塔布·艾格代斯》(al-Kitabal-Aqdas)即《至圣书》,共472节,据称可取代《古兰经》和巴布的《默示录》(a1-Bayan)。该派教义崇拜独一、全知、全能的安拉,认为“一切宗教基础相同”,故无论哪一宗教,信仰的都是安拉,只是其名称不同而已。因此,该派承认伊斯兰教、印度教、犹太教、琐罗亚斯德教、佛教、基督教的创始人和巴布、巴哈都是安拉的使者,一切人都是安拉的“儿女”,因之人类应该统一和谐,实现世界大同。该派也有天园、火狱、灵魂、神迹、永生等说,但阐释不同,如能顺从安拉赋予的法则行事从而获得幸福,便是“天园”,反之产生苦恼即是“火狱”。它也重视今世,其社会、伦理主张主要有:拥护政府的法律和政策,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发扬各民族文化,以丰富人类新的综合文化;实行男女平等,放弃一切偏见和争斗.

  【提倡个人道德和友爱精神】

  以维护和平,实现人类大同,建立其“世界新秩序”和“正义王国”;认为宗教和科学并行不悖,主张寻求真理,普及教育。在教仪方面,简化了伊斯兰教的礼仪,如“净礼”只洗手、脸、脚或清水浸浴;“念礼”可诵上述先知或该派的任何经典,礼拜每日只礼晨、晌、霄礼,旅途中甚至只叩一头等。该派将一年分为19个月,每月19天,另有闰日,每年最后一月为斋月,期满过元旦。此外不主张施舍,反对苦修,提倡生活享受,婚礼可不诵祷词,仅由“灵体会”派人证婚。《至圣书》还制定了遗产法,要求每人必须预立遗嘱,主张自由贸易、开银行、放高利贷、严惩盗窃等。该派还规定信徒必须履行9项宗教义务:每日祈祷;斋戒,勤奋工作,传播“安拉的事业”,禁烟禁毒,遵守该派婚姻制,服从政府,不参与政治,不得中伤他人。奉行该派“圣日”,即巴哈受命纪念日、巴布受命纪念日和巴布、巴哈的诞辰与忌日,均称为“灵宴节”。该派的主要经典有:《至圣书》、《默示录》、《意纲经》(a1-Iqan)、《隐言经》(al-Kalimatal-Maknunah)和《哈夫·瓦迪》。本世纪70年代末,该派宣布为独立宗教。

  【巴哈派的基层组织】

  为“地方灵体会”,设有国家或地区性的“总灵体会”,均可根据需要设各种委员会。各总灵体会之上为国际性的“世界正义院”或“万国灵体委员会”即中央长老会,均按届选举产生。该派礼拜之所称“灵曦堂”,为九面形建筑,附设有文化教育机构,分6所建于亚、欧、非、美、澳五大洲,称各洲“母堂”。巴哈派传播较快、较广。据1981年统计,全世界已有总灵体会132所,活动中心111600个,其中地方灵体会26100个,教徒已超过百万人。1954年,该派在中国台南开始传播,创活动中心或地方灵体会160所,信徒2000余人,现设有“大同教台湾总灵体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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