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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八年前


  那天月娘不在,醉红楼里的人说她是出去散心了,我猜她是去找王爷了吧。

  我和月柒一起喝了好多好多的酒,喝到最后,我们俩喝得迷迷糊糊,开始胡说八道:

  “你知道吗,虽然我娘有时候很凶,对我很严格,但我真的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你羡慕不?”

  “我跟你讲啊,我爹也很凶,山中的大老虎,所以他一把年纪了,才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我娘跳舞可好可好看了,我不给你看!”

  “我爹跳舞也好看,我才不稀罕!”

  “我觉得我比老酒鬼酒量好,赶明儿我要去跟他喝个十坛八坛的!”

  “我爹他不准我喝酒!”

  “我娘说了,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这话我听过,我爹也说过……”

  ……

  我们俩胡言乱语,到最后醉红楼的酒客们都走没了,我们的一番胡闹才被玲珑劝住。

  玲珑带了几个姑娘把月柒扶回屋去,还劝我留下来住一晚。

  夜不归家在江府是大忌,虽然神志不清,可我也把这条禁令谨记于心,玲珑拗不过我,给我安排了一辆马车。

  那马车上有一个奇怪的标识,我看着觉得眼熟,可又因为视野模糊,看不太清,马马虎虎就被推搡着上了马车。车到半路,我嚷嚷着太热,让车夫把我放下去。

  车夫毫不客气,果真就把我丢下了车,车轱辘踏着地上厚厚的雪就走了,“吱呀吱呀”的声音慢慢从我耳边消失。

  寒冷一点点侵蚀着我,我被冻得打了个激灵,整个人开始有一点清醒了。

  大雪簌簌地下着,北风狂啸,夜与寒意交织着,像是吃人的巨兽蛰伏在暮色里,要将人活剥生吞。我望着漫天的雪花,此情此景,我曾见过的,就在八年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月柒,第一次来到醉红楼。

  只可惜,那时的月柒尚小,有些事,她可能已经记不清了。

  念城的雪依旧冷得无情无义,我立在街头的风雪里,意识恍惚,灯火朦胧中,一切仿佛回到了八年前。

  那年我八岁,一无所有,处境潦倒,饥寒交迫,离鬼门关仅有一步之遥。

  我叫江子执,名字来自于《诗经》中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曾经我是个无名无姓的孤儿,后来被一个好心的读书人收留,他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在我只有几岁并不忆事的时候,玉宵国战火四起,民不聊生。我的父母死在了一场战乱里,有个好心的乞丐捡到了我,带我去了一个叫“一两帮”的帮派。后来他死了,我也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乞丐,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就每天跟着大家沿街乞讨,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对我们而言,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好心的路人施舍了些可以饱腹的食物,虽然不是什么珍馐佳肴,却可以弥补起所有吃不饱的空虚。

  而我最喜欢的是秋天,因为可以在城边的密林里摘到各式各样的野果;最害怕的是冬天,因为不知该去往何处,哪里都是冰天雪地,身体上总会有些地方被冻伤,那些伤口因为磕磕碰碰会掉一层皮,暗红色的血液从伤口中肆意地留出,在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它们又显得奇痒无比。

  后来玉宵国人才辈出,国力日渐鼎盛,一年多以后,一两帮散了,不少人都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他们本就是寻常人家的百姓,不过是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背井离乡讨一口饭吃。而我不一样,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除了乞讨,没有一个能让自己的本事。

  帮主要走的时候,特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二狗子,学点东西吧,好好活下去。”

  那是个秋天,帮主高大伟岸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残阳里,我坐在河边愣了很久,想着为什么大家都走了,却没人带我走……

  后来我才知道,有一种地方,叫故乡,令不少人魂牵梦萦,被视为一生的归宿,可惜我没有。

  大概是因为秋天不愁吃食,我也没太把帮主的话放在心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出现在长离街头乞讨,其他时间都在城里城外各处瞎晃悠。

  直到冬天的降临,我才发现,原来一个人的冬天,连抱团取暖的做不到的冬天,度日如年,是那么地难熬。

  彼时我衣衫褴褛,念城的冬天仿佛坠入了冰窖,冷的让人直哆嗦,冷风肆无忌惮地刮着,守夜已经敲了梆子,恍惚里,我看到了一栋灯火通明的楼,我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实,只是因为温暖,便拖着步子靠近了几分。

  乐声,欢笑声,这个梦温暖的太不真实,大概是本能在作怪,人们都是避害趋利的。我挪着步子又靠近了几分,然后眼前一阵黑,失去了意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种如坠入深渊饿鬼扑食的寒冷从我身上消失了。

  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小手覆上我的额头,我努力的睁开了眼睛,眼前的小姑娘明眸皓齿,梳着小辫,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见我醒了,她声音里都带了些欢喜:“娘亲娘亲,我捡到的小哥哥活过来了。”

  旁边是个妆容精致的妇人,“月儿,你去膳房给小哥哥端点吃的过来。”

  小姑娘得到了吩咐就蹦蹦跳跳地走了,她身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背影像冬日里涌动着的一簇小火苗。

  “这里是醉红楼,烟花柳巷一处,我是这里的风尘女子,你叫我月娘就好了。”妇人语气平淡,仿佛在说着一切平淡无奇的家常。

  “谢……谢谢……”念城的冬天极寒,以往街头冻死乞丐地事情数不胜数,我想着自己被捡回来了一条小命,简直开心得不得了。

  虽然我一无所有,也无牵挂,这世道也不是很太平,可我还是觉得,活下来比死去要好,这样也不枉当年那个救我的乞丐的一番苦心。

  “刚才那个是我的女儿,她还小,不过是住在这里而已。昨天晚上她看雪无意间发现了楼下被冻昏迷的你,执意要把你捡回来,我拗不过她,就把你抱回来了。”望着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我,月娘解释道。

  “娘,我回来了。”那个小姑娘把一碗温热的红薯粥递到我面前,声音软糯:“来,快吃。”

  许是被饿了太久,我竟忘了道一句感谢,抓过月柒手中的粥,狼吞虎咽起来,恰好的温度,甜过了整一个寒冬。月柒看着我,咯咯地笑着:“慢点吃,不够还有呢。”

  那个冬天暖暖的,月柒还是个爱笑的孩子。

  月娘说醉红楼是风尘之地,不宜久留,给我了些盘缠,就遣我离开。

  那时我还小,不解何谓风尘,只是觉得自己的破烂寒酸和醉红楼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便拿了银两,逃命似的离去了。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拿着月娘给我的碎银两,我徘徊在偌大的念城,开始思索着怎么度过这个难熬的冬天,帮主的话萦绕在我的脑海里。

  念城西南角有个书肆,近些年来科举盛行,不少的读书人汇集于此,书肆生意相当火爆。我听人说,在那里可以靠抄书挣取银两。

  我买了身干净的衣裳,好几日徘徊在书肆门口,终究是犹豫了。我生于贫困之家,久久流离于世间,未曾上过学堂,也不识得大字半个。

  那门口的小厮一眼就认出了我,一把把我往外推:“哟,这不是长离街头的小要饭的吗,走开走开,别脏了我的铺子。”

  我被他重重推倒在地,手被僵硬的土地擦破了皮,大颗大颗的血粒涌出,疼得我直咬牙,虽然是理亏,可我也毫无办法。

  在乱世中流离久了,便会知道,这个世道,其实是人吃人的,嫌贫爱富,畏强凌弱,才是生存的基本模样。

  朦胧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只大手,朝我伸过来,摸了摸我的头。那个男人的声音犹如天籁一般:“孩子,摔疼了吗?”

  我倔强地用粗布衣裳擦了擦眼泪,朝他挤出一个微笑:“不疼。”

  听到我说我是个乞丐,想要靠抄书赚取些银两,他带走了我,去了他租的院落。是一个类似于四合院的宅子,临近还住了十几户。

  他租的屋子很小,只能摆的下一张简陋的木床、一方木制的古朴的书架和一张边角残缺的大桌子。屋内东西摆放杂乱,落尘满布,唯独那些书卷,不染尘埃,被他小心翼翼地收藏着,精致地装帧着。

  他同我讲,他买不起书,但是他需要这些书,所以他只好一边抄书一边给自己留了备份,以供平日观阅。

  一面挣钱,一面学习,我感慨他的认真,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我不识字。”我和他面对面坐着,他正提笔写着些什么,坦言道。

  “没事,我教你。”他抓过我的冰凉的小手,握在他温暖的大手掌里,一笔一划地带引着我写。

  可是一离开他的扶持,我就乱了分寸。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还是写不好,看到我如爬虫般歪歪曲曲的字迹,凌厉的剑眉纠结成难以言状的弧度:“所以你是为什么想要抄书?”

  “因为我要活下去,要娶醉红楼最美的美娇娘。”我朝他粲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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