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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力


  这些话瑞雪一直就想和张秀才说,可一直没有来得及,趁着赶路,瑞雪便和张秀才随口说起来了。

  张秀才从瑞雪雇佣自己的那一刻起就不把瑞雪当成普通的孩子,听她这么说,认真的点头,“小生知道了,定不负小老板厚望,只是,小生自己买的书自己掏钱就行,不敢再烦小老板。”

  “不用分这么清,你买的书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看,若孩子们要看,难道你还不给他们看不成,等忙完了这段,我打算弄一间图书室,学堂不是还有空的房间吗,到时候拿一间出来做图书室就好了,你不知道什么叫图书室吧,就是专门放书的地方,到时候买几个书架回来,再搬一些书回来,所有权算是大家公有的,谁都可以看,看完之后再放回去。”

  “图书室?这主意不错,小生那里还有不少的书,到时可以放到图书室里。”张秀才眼睛一亮,虽然先生这个职业在那些上流社会的眼里是不屑的,但是到锦绣村几天,感觉到村民们对自己的尊敬,孩子们对自己的喜欢,张秀才却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职业,不知不觉的开始为孩子们着想。

  读书人视书如命,张秀才如此这般,说明他已经开始代入角色,瑞雪眼里闪过笑意,真心为孩子着想的老师,都是值得尊敬的。

  聊着天,路程便不觉得远,卯时刚到,天已大亮,瑞雪的马车便到了北境城门,将马车里一干孩子和几个大人放下车,可把几个孩子给乐坏了,尖叫着就要往城里冲,幸得大人手快拉住。

  “全部都不许动,你们几个在这里老实的呆着,等自己家大人来了才可以一起离开,否则走丢了,不管,明白没有?”看着两个妇女拉完这个拉那个,为了七个孩子忙得不可开交,瑞雪冷着脸教训。

  她在这群孩子中间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平常跟大家也不是很亲近,但她一开口,孩子们都听话的站在原地不再吵闹。

  两个妇女崇拜的看着瑞雪,别说孩子们怕她,就连她们这些大人也不敢拿瑞雪开玩笑,老板和雇工始终有区别,哪怕瑞雪并没有什么老板架子。

  搞定了几个孩子,瑞雪看着乔紫,“娘,你和金花阿姨一起逛街,注意安全,中午的时候到聚仙楼吃饭吧。”

  “好。”乔紫点点头。

  “姐姐,我能和你一起吗?”雪见眼巴巴的看着瑞雪。

  “雪见,别搞乱,你姐姐有很多事要忙,你以为像你一样悠闲啊。”金花连忙拉着儿子。

  “先生要去书店,雪见愿意和先生一起吗?”张秀才含笑看着雪见,他没有孩子,雪见漂亮,聪慧,懂事,在一干学生当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雪见了。

  “愿意。”雪见早就想去书店了,听得张秀才这么说,立刻就点头了。

  “那就上来吧,我先送你们去书店。”瑞雪对着雪见道。

  “娘?”雪见回头征求自己娘的意思。

  “既然和先生一起,那就去吧,记得不要给先生添麻烦。”金花点点头。

  “是。”雪见开心的爬上了车。

  “我们先进城了。”和大家说了一声,瑞雪驾着马车进城,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钻入耳海,印成了一幅热闹的市集图,他们来的时间不算早,还有很多赶集的人正在途中,可就是这样,没一会儿,瑞雪便觉得寸步难行,街道再宽也敌不过人多啊,她这一个马车太占道了,街上闹成一团,做生意的,讲价的,还有拦道被骂的。

  “小老板,你这马车太大了,恐怕不适宜在大路上行驶啊。”张秀才看了看周围的人,这还不是主干道,还不是最热闹的时候就这样了,要晚一点儿,情况更糟。

  “恩,我还是去把马车借停吧。”瑞雪点点头。

  “那我们自己去书店好了。”张秀才开口,“你从前面个路口左转,到第二个路口右转然后一直走下去就能看到马站,我书店不顺路,自己走过去便好。”

  “好的。”看看情况,瑞雪点点头,让张秀才和雪见下了马车,“雪见,要拉着先生的手,不要乱跑,一会儿我去找你们。”

  “好的姐姐。”

  “先生,麻烦了。”

  “别客气。”

  跟张秀才和雪见告别,瑞雪便顺着张秀才指的路往马站而去,马站,类似于现代的停车场,有专人看管,按时辰收费,只不过这里停的是马或者马车,而不是汽车,今天赶集,所以马站的生意不错,瑞雪要了一个单间,把自己的马车驾了进去,又出钱请人帮忙喂马,拿了钥匙牌,在马站门口又要了两个壮汉,让他们跟着自己。

  这两个壮汉,是马站培养的,专门帮人拎东西的,类似于现代的重庆棒棒,只不过这两个壮汉算是公司职员,马站在北境城被北宫家垄断,曾经的竞争对手都被他给消灭了,现在仅此一家,不过北宫家注重信誉,所以马站虽然仅此一家,但信誉不错,特别到了赶集日,马站生意爆好。

  两个壮汉一人挑一个空篓跟在瑞雪后面,没有因为瑞雪看起来小就对她不敬,对他们来说,有钱的就是大爷。

  一般来说,赶集的人,做生意的要比买东西的人来得早,瑞雪带着两个壮汉离开马场后就直奔主干道,先奔家禽区,买了一只公鸡,四只母鸡,一只公鸭,两只母鸭,然后几乎扫荡了小商贩的鸡蛋和鸭蛋,整整一筐的鸡蛋和鸭蛋,担心人多被挤坏了,瑞雪让其中一个壮汉把东西送到聚仙楼去,“告诉小二或者掌柜的,是乔瑞雪让你送过去的,说是我的东西,暂放一下,他就会给你放了,要小心,不要弄坏了。”

  不管是鸡鸭或者鸡蛋鸭蛋对于普通百姓的来说都是珍贵的东西,那壮汉看自己挑着这么些东西也有些提心吊胆的,听到瑞雪这么说自然是巴不得的,“我知道了小姐。”

  “放好东西后,你就在聚仙楼等我吧。”

  “是,小姐。”

  “小心一些。”

  “是,小姐。”

  让一个壮汉把自己东西先挑回聚仙楼,瑞雪又带着另一个壮汉往猪肉区走去,见识了瑞雪的大手笔后,剩下的壮汉对瑞雪态度更加恭敬了,有钱的小姑娘啊,要是让她开心了,也许就给自己点小费什么的,这个可不用交给马站,完全是进自己腰包的。

  “小姑娘要买点什么?”

  走到最大的一个猪肉摊位前,老板见到瑞雪身后的,立马就不把瑞雪当普通的小女孩,很是热情的招呼着。

  “老板,除了猪肉外,你卖猪仔吗?活的。”瑞雪看了看老板问道。

  “小姑娘想买猪仔?卖啊,俺家世代都是杀猪的,这些猪肉都是自己家养的,不是俺吹,这北境城,没人养得猪有俺家的多,也没人养的猪有俺家的好。”

  “原来老板是养猪大户啊。”瑞雪意外的看着老板。

  “那是。”猪老板得意的点头。

  “那你家猪仔怎么卖的?”

  “姑娘想买几只啊?”

  “十只左右。”

  “俺家母猪前天才生了一窝猪仔,六只,很健康,还有一只母猪十天前生了一窝猪仔,有五只,姑娘要全要的话,俺给你便宜点。”猪老板一听,便觉得这是个大生意,当下招呼着自己兄弟过来看摊,然后专心的和瑞雪说话。

  “小姐,这个朱老板世代靠养猪杀猪卖猪赚钱,在北境城是有名的屠户,信誉不错。”壮汉借着自己对城里的了解,对瑞雪建议。

  瑞雪看一眼壮汉,点点头,“我若是全要,你那十一只猪仔多少钱?”

  “一般十天以内的猪仔,我都是卖人一两银子一只的,小姑娘你若是全要,十两银子便拿去了。”猪老板开口。

  瑞雪点点头,看着扔在一边的猪血肠子之类的东西,“你这些,怎么卖?”

  “啊,你说猪血猪肠啊,这些基本没有人要的,你要是买我十一头猪仔,我全送你。”猪老板很大方的开口。

  一个人是否豪爽,是可以看出来的,这猪老板脸圆腰宽,嗓门颇大,一看就是性格直爽好相处的人,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瑞雪也不例外,“那就先谢谢老板了,我还要逛街,这样吧,等我下午离开的时候来拿猪仔,这些猪血,猪肠之类的,老板也帮我留着,老板在这里想必是很熟了,这周围的摊子,若有猪血猪肠之类的劳烦老板帮我收集一下,我只要今天杀的猪的,可以付点钱,我到时一并和老板拿了,这里是五两银子,我先下个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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