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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王


  “好啊。”

  “人之初,性本善……”雪见果然开始背起来了。

  瑞雪坐在旁边听着,摸着下巴想着,一整天就学了一个三字经?这张秀才教的也太死板了吧,而且村子里的孩子有大有小,虽然大部分孩子大字不识,但是像金花和雪见这样聪明的又认识一些字的人,和大家一起学似乎不太公平呢,现在村子里只有一个先生,请张秀长的钱可没少花,应该让他物尽其用才对。

  瑞雪已经想着给张秀才提什么建议了,那些没用的文言文最好少教,要教就要教实用的,别把孩子们教成书呆子,都是种地的,又不打算去考状元,而且那状元可不是那么好考的,与其这样,不如另寻生路。

  看金花和雪见都十分的兴奋,瑞雪主动的提出让他们在家里吃晚饭,让乔紫陪着他们聊天,自己去厨房。

  懂事的雪见一看,立马就跟了上来,“姐姐,我和你一起做晚饭吧。”

  “那行,你给我生火。”瑞雪点点头,看着厨房里的东西,突然有点想吃面疙瘩汤了,“雪见咱们晚上喝面疙瘩汤怎么样?”

  “好啊。”

  面养胃,且饱肚,北境之地,大麦比稻米的产量高,所以北境人的主粮其实是面食,不过乔紫从都城而来,都城人的主粮是米食,故瑞雪和乔紫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习惯吃大米饭,当然,从小吃百家饭的瑞雪,没什么特别的习惯,面食和米食都可以不间断的吃。

  小的时候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不要饿肚子,能不饿肚子已经是一种幸福,哪里还有选择的权利?

  何况她那么些年跟着妈妈四处流浪,南方北方都呆过,大米主食和面粉主食的地方都去过,胃口早就混了。

  吃面疙瘩,只是看到面粉的时候突然就想吃了。

  取出一些面粉放在盆里,瑞雪手势熟练的开始和面,提起面疙瘩,她就不可自制的想起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她妈一样很年轻就死了老公,然后同样是靠捡垃圾为生,她的儿子很争气,长大了考上一所重点大学还申请了奖学金,考上大学后就没有花他妈一分钱,毕业后又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很快的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赚了钱,把妈妈接到城里来养老,不过老人一辈子节俭,捡垃圾捡了几十年丢不掉那习惯,哪怕儿子住了别墅,她也跑出来捡垃圾。

  你看过谁捡垃圾还配司机配轿车的?

  普通人要有她儿子那时的身份地位,若有个爱捡垃圾的老妈,恐怕会嫌她丢人,而且会想办法抹掉自己的过去,但她儿子不同,她儿子是个孝子,而且是个明理人,不会因为身份地位变了,就嫌贫爱富起来,老妈喜欢捡垃圾,他就让她去捡,配个司机,兼任保镖跟着,保护老妈的安全,在外面也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出生,不嫌弃自己的老妈,偶尔兴致来了,还和老妈一起上街捡垃圾。

  那个时候瑞雪进入了青春期,开始叛逆,要面子,觉得有一个捡垃圾的妈妈很丢人,正和妈妈闹矛盾。

  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无意中认识了那位老人,知道了那位老人和他儿子的事情。

  那儿子,按年龄,她应该喊一声叔叔,他的一顿教训,让瑞雪至今难忘,子不嫌母丑,一个因为别人的话就在意自己的出生,在意自己父母职业的人,永远都不会有大的成就。

  面疙瘩是那个老人的绝技,在家里生活困难的时候,她和儿子常以面疙瘩为食,明明是很普通的一碗面疙瘩汤,却叫她研究出许多的注意事项来,一碗普通的面疙瘩汤,让她做出不同寻常的味道来。

  多年以后瑞雪常想,也许,那碗面疙瘩汤中,让她觉得特别美味的味道,是因为其中包含着浓浓的母爱。

  后来,她和她妈妈都跟着那位老人学了如何做面疙瘩汤,因为她爱上那个味道,她个人觉得,她妈妈做的成疙瘩汤,比她做的要好吃,因为妈妈做的,里面包含着名为母爱的味道。

  因为他们两母子,瑞雪最终过了心里的坎,和妈妈重归于好,后来妈妈进了那个叔叔的公司,虽然只是个打地的,但比起去捡垃圾要好得太多,而瑞雪和妈妈的生活也因为他们开始慢慢的好转。

  可惜,老天始终待他们一家不公,最终妈妈也没有享到自己的福走了,而自己呢,莫名其妙的到了这古代来。

  那位老人和她的儿子,在后面几年中,对瑞雪母女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瑞雪心里一直感激着他们,以至于每次吃面疙瘩汤的时候都会想到他们。

  就像现在,瑞雪又不知不觉的想到他们了,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了,那个叔叔的生意,应该是越做越大了吧。

  一边回忆着,面团也和好了,放在一边发酵,瑞雪开始准备面疙瘩汤的调料,面疙瘩什么味道都没有,要想好吃,主要的诀窍就在汤里面,这里的调料非常的稀少,瑞雪能拿出来的也就是盐,油,醋,味精,酱油而已,自己家的调料已经算丰富的了,别人家,一般就只有盐和醋了。

  北境之地本来就缺东西,要想有比较齐全的调料,恐怕还得去大酒楼看看,而瑞雪一向追求的是用最简单的调料做出最美味的东西,所以这其中的量就是一个特别需要把握的度了。

  看看面团发酵得差不多了,瑞雪提醒雪见,“雪见,烧火。”

  “好的,姐姐。”雪见动作很是利索,很快的就把火升起来了。

  瑞雪洗锅,烧水,等水开了拿过面团,捏成一团团的扔进锅里,等熟,起锅,放调料,搞定,“好了,妈,金花阿姨,过来端面疙瘩汤。”

  “来了。”在房间里聊天的乔紫和金花听到瑞雪的声音,立刻张口应道。

  第二天一早,瑞雪就起身,独自一人驾着马车进车,幸好有这辆马车,不然以她的小短腿,到了城里恐怕人家都吃过中午饭了。

  乔紫本来想跟着,但被瑞雪拒绝,想到女儿表现出来的成熟,最终乔紫还是让女儿一个人进城了。

  一进城,瑞雪便发现城里特别的热闹,算算时间,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啊,怎么大家都一脸发生大事的模样呢?

  随便抓了个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昨天京城来人放了榜,皇上封了当今七王爷为,北境之地,成为了的封地,早则十天,迟则半个月,的大部队就要到了,北境城的城主府已经空了很多年了,现在北境之地成了的封地,那北境城的城主府自然就归所有了,京城一来人,官府的大人立刻就召集手下去整顿城主府准备迎接,而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的到来,将给北境城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若是好相处的,那还好,若是个不好相处的,只怕原本就难过的日子,越加的难过了。

  谢过那答得仔细的人,瑞雪驾车往聚仙楼去,心里也在寻思着,这七王爷是得罪了皇帝吧,不然怎么会把这著名的流放之地作为封地给他呢?

  鉴于现代的各种政策出台,瑞雪觉得,就算这北境之地有了主人,大家的生活改变应该也不会太大,这七王爷只要不是个脑残,残暴的人,对着这没什么油水的北境之地应该不会管太多才对,所以他来还是不来,跟自己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般一想,瑞雪便将所谓的七王爷扔到脑后,聚仙楼很快就到了,楼还是那个楼,招牌还是那个招牌,只是,瑞雪发现,短短几天,在聚仙楼的对面,多了一家酒楼,名字还挺霸气:龙凤店。

  两家酒楼大门相对,站在柜台里的掌柜一抬头就能看到对面酒楼的情况,显然此刻笑得比较欢乐的是龙凤店的掌柜,相比于龙凤店的人来人往,聚仙楼这边,简直是冷清至极。

  “小二……”

  瑞雪在门口停了马车,走进聚仙楼,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小二哥无聊的趴桌子上玩自己指甲,连有人进来都没有发现,还得瑞雪主动的开口。

  “哟,乔小姐来了啊,欢迎光临。”北境之地漂亮的小姑娘没几个,说着一口京腔的更少,小二对瑞雪和乔紫两母女可谓是印象深刻,隔了许久也能一眼认出来,看到瑞雪,笑得这么叫一个灿烂,“乔小姐今日想吃什么,您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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