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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第一百六十七章


  此为防盗章, 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请勿过分跳章  有林平和林安两个屋子里的家具练手, 林素美屋子里的家具可不就精致了?

  林素美的架子床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床帐,洗过多次,用的时间也久了,现在微微发黄,但能拥有这样一个床帐, 也是非常得意的一件事了,至少在第九生产大队,林素美就是这独一份, 要知道现在买什么都要布票, 大家连自己穿的都没布票做, 更何况是奢侈的买床帐了, 好些城里人可都没有这金贵玩意儿。

  为着这床帐, 陈冬梅也没少肉疼。

  夏天的时候, 天气闷热, 总有蚊虫,大家也都习惯了,受不了的时候就去山上扯些草来,满屋子的熏,总能熏死一些蚊虫。但林素美不乐意啊, 光是痒两下还没什么, 关键是会起疙瘩, 她不乐意了,撒娇着让妈妈想办法。

  陈冬梅能怎么着,只能带林素美去想办法,原本淘了一个发黄的床帐,虽然是别人用过的,但还非常完好,也能用。林素美就是不肯,她怎么能用别人用过的床帐,必须要新的,陈冬梅当时也沉了脸色,她疼女儿是一回事,但绝对不能过度,到底如了女儿的意,却是克扣了女儿几个月的糕点钱。

  凡事都得付出一点小代价,这就是陈冬梅想告诉女儿的事。

  宋姗睁眼就是被用线捆到两边的床帐,这样的床帐她当然熟悉,虽然她一直没有机会用过,床帐垂下,是一个床头柜,上面摆放着几块小糕点和一个小瓷杯,这是林素美平时喝水的杯子和零食。

  宋姗揉着自己的头,为这个陌生的地方,还为她脑海里传来的熟悉记忆。

  林素美的记忆,她忍不住头皮发麻,同时也心惊胆战。

  直到陈冬梅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床上,整张床都凹陷下去了一块,让人都怀疑这床会坍塌下来。

  这又得说说这床了。

  这床是用木头做成一个框,然后搁上一些木头承重,再在木头上面放竹子编织成的和床大小相同的竹架,然后在竹架子上面铺草,讲究点的人家还会在草上垫点别的东西,农村没这么讲究,在草上铺一层床单就完了。所以如果在第二天看到有人起床后头上沾着稻草,别笑他,他只是睡觉时不大老实而已。

  但这林素美的床,显然就更为讲究一点了。拿棉花铺床本来是最好的,但这地方并不产这玩意,想要弄到棉花,就特别麻烦,就算弄到了,被子里不放棉花吗,冬天不做棉袄?所以陈冬梅还是没有奢侈的用棉花给女儿垫床,但林素美嫌床硬,陈冬梅就利用平时出门时,把一些鸡鸭鹅和一些小动物的毛全都收集起来,一些大的羽毛还会把中间的那根硬的东西剪掉,就这样收集许多后,用棉布缝起来,然后铺在床上,再铺上床单,床就不会硬了。

  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但这又不要钱的东西,陈冬梅也就不觉得怎样了。

  “小美,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陈冬梅一边问,一边拿手去摸女儿头,虽然在外面乱骂了一通,她心里还是有点摸不着底,就怕女儿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

  没有发烧,陈冬梅心里又是一喜。

  宋姗盯着陈冬梅,两种情绪在打架,有一种骨子里的冲动想喊“妈妈”,又有另一种理智让她想喊三婶。

  宋姗剧烈的呼吸着,然后在陈冬梅不解和疑惑当中,直接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鞋子,就跑出房间外面,甚至还是屋子外面。

  林家三房的屋子地基比较高,屋子外面还有一个坝子,要从坝子两端下阶梯才能走上小路。宋姗当然记得自己家的路,一路小跑着去宋家,尽管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去宋家,大概是因为突然想到,她变成了林素美,那林素美呢,难道变成了她?

  这个可怕的念头冒出来后,她就没有办法冷静,直接向宋家跑去。

  第九生产队虽然大,人也多,但屋子基本都是连在一起的,林家和宋家的距离并不远,穿过小路后,中间隔着生产队公家的那个晒粮食的石坝子。

  宋姗再想继续跑过去时,生生的顿住了脚步。

  她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曾经如同噩梦一样存在的人,葛红,她的亲生母亲,也是那个让她每次听到别人提及孝道都反胃的女人,埋在骨子里的恐惧竟然还有阴影,这让她有点想笑。她以为自己离开了好多年,见识了不同的风景,体验了不同的人生后,就不再畏惧葛红了,事实是只要这个人出现,心里的难受和恐惧就会冒出来。

  这个人会毁掉自己的人生,这个念头深入骨髓。

  她想逃,转身立即逃走,但偏偏脚长了根似的,无法移动。

  葛红挑着粪桶走了过来,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得趁着空闲的时候打理自留地里的蔬菜,去淋粪水。宋老二家的粪水不多,也不肥沃,还得添点淡水进去,一同淋蔬菜,就这样还被老大家的骂偷了他们家的粪。

  葛红快走到宋姗面前时,下意识的躲了躲,不敢碰到她,要是真碰到了对方,对方闹起来,又是一个祸事。

  宋姗全身僵硬,心口剧烈起伏着,这让她抓紧了自己胸口,周围的空气仿佛被人抽走了一般,她没有办法呼吸了。

  ——都是你这个丧门星,你怎么就来祸害我了,都是你的错,都是你……

  ——还想念书?人都快饿死了,念什么念,赶紧去打猪草喂食,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

  ——钱呢,你怎么还不把工资拿回来。别说那些话,你肯定偷偷藏钱了。

  ——哎呀,我怎么就生了这个天杀的女儿,一点都不孝顺,生下她时就该丢进粪池里淹死。

  ……

  她是不该存在的孩子。

  陈冬梅感觉到女儿有些不对,立即追上去,碰到葛红时,下意识嫌弃的皱皱眉头,葛红挑着粪桶的身体缩了缩,主动给陈冬梅让道。

  陈冬梅看到女儿,也不理会葛红,赶紧跑过去:“你这丫头,跑这么快做什么!”

  宋姗只是目光复杂的看着葛红的背影。

  陈冬梅看到了,摸摸宋姗的头:“和她家的人离远一点,根子都坏了,我看他们家那两个女儿也会像她一样的重男轻女。”

  这地方的大环境算是物以稀为贵,女儿少的家庭儿子金贵,儿子多的家庭,女儿就金贵,虽说重男轻女的思想受到几千年的影响,但对女儿,若是付出得比儿子少,当母亲的自己都会惭愧,也就导致女孩子也会为自己争取利益,父母偏心家里的哥哥或者弟弟,女儿自己都会不满。

  在这种大环境下,像宋家那样极致重男轻女的家庭,就是奇葩一样的存在。

  村里人都说是宋家老大爷的错,娶了个外省的女人回来,祸害了后辈,在她这重男轻女的婆婆下,两个媳妇都极度重男轻女,真是应证了那句话,婆婆不好坏一门。

  宋姗迷茫的觉得有什么不对:“两个女儿?”

  “是啊,宋雨和宋雪。”陈冬梅撇撇嘴,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儿,她是不得要的,很可能也会这样重男轻女。

  她的儿媳妇梁英性格虽然也温柔柔和,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梁英家庭条件确实差,又是长女,得照顾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太过顽皮,当姐姐的性格只能被磨合得平滑了。

  “还……还有一个呢?”

  “你说宋渊啊,她那宝贝儿子还在学校念住读呢!”

  陈冬梅说着就更不满了,两个女儿完全不让人家念书,操持家务,还得挣公分,却让儿子念书,还是去念住读。宋老二多怕他老娘的人啊,为了这个儿子,竟然也敢挺着腰杆去找他老娘要钱。

  宝贝儿子?

  宋姗睁大了眼睛,怎么会是儿子?

  在宋家,她从未闻到过如此香的油香。乡下里,能自己种植菜籽,虽然不至于每家分到多少油,也无需像城里那般需要油票才能买到油,所以大家炒菜时虽然都是节约又节约的放油,也不至于一丁点油腥味都不沾,但宋家偏偏就是那个例外。对于宋奶奶来说,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儿子媳妇,连油都没有资格吃,分的那点油,直接拿走,算是二房的孝敬。

  宋姗隐约听人说过,伯伯家也没有吃那油,而是暗地里去城里偷偷换成了钱。

  她寻着香味来到了厨房,梁英一边抱着儿子一边坐在灶前烧火,不时向灶里丢柴进去,负责锅里食物的陈冬梅一声令下,让把火烧大一点就多放点柴,让把火烧小一点就少放一点柴。

  锅里传来一阵阵香气,陈冬梅将螃蟹放进搅拌好的面粉里,滚一圈,再丢进锅里,滋滋的油香立即传遍了满屋子。

  宋姗看着烧着火还得哄着孩子的梁英,走上前去,伸出手:“嫂子,让我来抱晨晨吧!”

  宋姗说出这话,自己也是一愣,喊梁英的称呼简直是脱口而出。梁英比宋姗还诧异,平时里她再忙,这个小姑子也绝对不给自己搭一把手的,这会儿竟然主动要抱晨晨了。

  晨晨的大名就是林晨,陈冬梅取的名字,连同还没有影子的小孙子也一同取名了,林夜,一个早晨一个晚上,一听就知道会是一家人中的两兄弟。

  梁英想拒绝,她还忙得过来,犯不着让小姑子麻烦,何况一岁多的孩子正是闹腾的时候,小姑子还是个孩子,耐心有限,抱一会儿逗一下没什么,多抱一会儿准嫌烦。

  结果林晨直接把两只小手伸着,宋姗一下子就接了过来。

  林晨冲着宋姗不住的笑。

  “这小子倒是亲他小姑。”陈冬梅乐呵呵的说着。

  陈冬梅用一大碗把螃蟹盛起来,然后又把剩下的油盛起来,宋姗看了眼,锅里几乎都不剩下油了,这时候才开始炒菜。

  宋姗拿起一根螃蟹的腿,吹冷后,逗小晨晨,他果然很喜欢,欢欢喜喜的舔着,就是和宋姗闹腾,非要自己拿着,不肯让宋姗拿。

  而林平和林安把鸡鸭赶进圈里后,也开始跑来厨房守着了。

  林平看着自己儿子,满脸都是笑:“这小子倒是知道什么是好的。”

  陈冬梅立即接过话:“谢天谢地不像你。”

  林平摸摸鼻子,只是笑,也不和母亲反驳。林平和林安从小到大都养成了习惯,妈说的话一定都是对的,如果不是对的,那一定就会被爹揍,等揍痛了后,就会知道,母亲的话绝对千真万确的正确。

  林安则去偷偷拿了点螃蟹吃,被陈冬梅狠狠的瞪了一眼。

  在外面石坝子上处理才砍回来的新鲜竹子的林建业,听到屋子里传出的声音,爬满皱纹的脸也堆积了笑容,手上的动作也更快了。先要把竹子用孭刀划破成均匀的一条一条的,然后再把竹条分层,里层的黄色部分通常都不需要,被拿来当柴火烧,外层的部分就很有用了,编织背篓、簸箕、箩筐、凉席和蚕笼都需要它,因为这一面的竹更韧,才能编织成各种生活所需。

  这竹子自然是公家的,但下个月开始,陆陆续续就要扳玉米了,得准备无数箩筐和背篓,但编织这些,总会剩下一些竹子,就可以为自家编织些东西了,这大概算是无偿编织这些的酬劳,林素美的精致小背篓和小篮子都是这么得来的。

  在林建业编织箩筐时,旁边也有一些村里的小朋友守着,林建业编织一会儿后,就会拿起那不需要的里层的竹片,给孩子们编织一些鸟和斑鸠,林建业也只会编这两种小动物,扁一点的就是斑鸠,身子供起来的就是鸟。

  到了村上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升起炊烟时,各个小朋友都陆陆续续被家人喊着名字回家,林建业身边的小朋友们跑回家,林家的饭菜也上桌了。

  林建业去洗手,林平林安两兄弟去盛饭,陈冬梅则去拿出筷子,然后全家坐在一起,享受这一顿晚餐。

  螃蟹当然是最受欢迎的存在,一年到头难得见点荤腥,顿顿都是红苕稀饭,能吃上一顿螃蟹,绝对算是丰盛的一餐了。

  林安解决了一只大螃蟹,啧啧了两声:“那谢长渝怎么就这么擅长摸螃蟹啊,个个的个大肉肥,要让我去捉,全都是小虾米。”

  林安说得一点不夸张,他去捉螃蟹,指甲大小的螃蟹遇到的最多,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把人家给带回来。

  林平也觉得这事玄:“大概他天生就和肉有缘,他哪里只是会捉螃蟹,还有泥鳅和螃蟹呢,前几年还和郭志强弄到一头野猪呢!”

  那时候谢长渝和郭志强简直是人民心中的英雄,弄回来那么大一头野猪,村里每家每户分点,也能够有点油腥味,然后谢长渝和郭志强每天都迎着村民们热切的目光,希望他们哪天又弄回来一头野猪,结果这对英雄让人带着希望的眼神而来,失望的眼神而去。

  哪里能有那么多野猪?肯定是深山里面跑出来的,而深山里有什么动物,谁也不知道。旁边几个村的青年,听说了这事后,还有人也跑进深山里,结果野猪没有碰见,碰见了毒蛇,有一个青年当场被毒蛇咬伤,回到家后,青年的妻子替他把毒血吸出来,结果夫妻两双双被毒死了。那事发生后,才没有人往深山里跑了,肉虽然好,但也得先有命才行。

  梁英听了几句,十分感兴趣:“这么说他真把他老汉的打猎手艺学到了?这么一来,更多的小姑娘想嫁进他们家了。”

  这年头吃点肉不容易,毕竟别说肉了,连粮食都没有多的,大家辛辛苦苦种粮食,谁也不敢偷懒,奈何产量就是不高,因着这些原因,生产队长又提出去开荒了,能多开出一块田,就能多种点粮食出来。

  但谁也不敢嫌弃这样的生活,能有点稀饭喝不错了,有些地方的人偷懒耍滑,粮食也不好好种,一个个饿得不行,把闺女偷偷卖给人家当媳妇的人也不少。

  “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陈冬梅听得不痛快,别说他们了,她自己也听到不少想要和谢家攀亲的人,听着总是不是滋味。

  前几年政策不好的时候,谢家能打猎,也是偷偷摸摸的,不敢光明正大,现在就不一样了,那打猎来的物品,可以拿去城里卖了,也没有人管。大家都说,政策不同了,买卖都放在了明面上,可是真正敢的没有多少,就怕政策又回到之前,那不就完了吗?

  现在谢家的生活确实越来越红火了。

  陈冬梅嫌弃的看了眼自己的两个儿子——人家能捉螃蟹,能捉泥鳅黄鳝,为什么你们就不能?人家能打猎到野猪,哪怕只有一次,为什么你们连只兔子都没有拿回来过?

  人比人气死人,儿子比儿子,简直想扔儿子。

  “吃吃吃,就知道吃,比猪还能吃。”陈冬梅瞪了眼继续拿螃蟹的林安。

  林安拿着螃蟹腿,拿也不是,放回去也不是,一脸懵。

  宋姗听得想笑,但忍住了。林平林安每天那么忙碌,做的都是力气活,吃得当然就多了。她胃口小,吃了个玉米,再喝了半碗粥,就觉得饱了。

  陈冬梅把两只螃蟹大腿敲开,这才递给女儿,因为知道女儿就爱吃里面的肉,但又嫌弃麻烦。

  “谢谢妈妈。”宋姗脱口而出,这个称呼带来的震惊被她低头遮掩了,然后一边吃,一边掩饰自己心跳如鼓。

  妈妈这个称呼,她一边向往一边抵触,却在这时候脱口而出了。

  陈冬梅喜笑颜开:“果然还是小美最好,我养你们几十年,你们和我说过谢谢吗?一次都没有。”

  林平和林安立即低着头,老老实实的喝稀饭。

  林建业也眯起了眼睛,给媳妇夹了夹菜:“别只顾着小美,你也吃。”

  陈冬梅心里一甜,矜持的点点头,这时候的陈冬梅早无早年的美人影子了,身材变形,脸上也起了皱纹,但在林建业眼中,她一如当年嫁给他时那般青春貌美。

  ……

  而谢家,也在享用晚饭,饭桌上的菜色和林家的大同小异。谢长渝吃不惯寡淡的水煮菜,所以谢家在卖了打猎的小动物后,都会在城里的油铺购买菜油,所以谢家的菜里油水含量绝对是生产队上最高的人家,也就不难想象,为什么随着谢长渝长大,他变成了村里的香饽饽了,陈思雪出门,绝对有人来打探他们家对于谢长渝婚事的想法。

  谢长渝啃完了一根玉米,陈思雪顺势就把剩下的那根玉米推过去,这动作惹得谢长萍不满的撇撇嘴,自己爹妈就是重男轻女,最疼谢长渝这小没良心的。

  谢长渝笑笑,却没有接过:“我不想吃了,爸妈,你们自己尝尝,我觉得味道还不错。”

  谢长萍歪着头看他:“味道当然不错啰,也不看这玉米姓什么。”

  谢长渝把玉米板成两半,一半给母亲,一半给父亲。陈思雪和谢明看到儿子这动作,也不好再推辞,但因着儿子想着他们,心里甜滋滋的,眼睛里也有着笑容。

  谢长渝敲敲谢长萍的碗:“吃你的饭。”

  “你那才叫吃饭,我这叫喝红苕稀饭。”谢长萍哼了一声,她就是不满谢长渝这坏习惯,不爱吃红苕,只喝米粥,最无语的是大家还都顺着他。

  谢长渝也有点无奈,他就是不爱吃那玩意,一年到头都是它,真是看着就不爽。

  “行了,别老和你弟弟闹腾。”陈思雪看了眼女儿,把最大的那只螃蟹夹给了她,谢长萍果然心满意足,不再说什么了。

  谢长渝摇摇头,女人啊,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

  她念过书,自然知晓不可能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所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这些事是在她三十六岁时发生,她必然是这段时间触碰到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她回忆着自己这段时间做过的事。

  她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没有波涛汹涌,也没暗流涌动,单单的就是波澜不惊。她一个人生活得不错,没有刻意去想婚姻的事,毕竟她已经远离了云市,去到宁海市,没人认识她,连讲她是非的人都少得可怜。

  会认识陆宙,算是非常偶然的事,陆宙已经四十多岁,年轻的时候是工作狂,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家庭,妻子出轨,两人离婚。离婚后,两人的儿子归陆宙,一直到儿子结婚,陆宙才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陆宙的条件非常好,年纪虽大了那么点,但长得端正,再加上有钱,和他约会的都是些二十岁的小女生,但陆宙最终选择了宋姗。

  这时候的宋姗,仍旧算不上什么美女,但她学会了收拾打扮自己,服装得体,再加上喜欢看书,身上便有了玄妙的气质,开始有人夸她为气质美人。

  陆宙选择宋姗,一是因为年龄合适,二则是彼此都经历过不少难堪和低谷,这时候的结合,早不是情情爱爱,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宋姗选择陆宙,是因为这个男人理解她的过去,愿意成为她的依靠。

  他们要结婚,就需要提交材料,宋姗的户籍在云市,所以回来办材料,而她当年高考时,父母哭着闹着不准她把户籍转到学校去,户籍仍旧在家乡,而她是绝对不愿意回宋家拿户口,只得去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等材料。

  陆宙工作忙,而定州并未给宋姗带来任何美好的回忆,所以她独自回来办理,只想着办理完毕就直接回云市。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然而就在这时候,陆宙的母亲生病住院了,宋姗只得改变原本的计划,去医院照顾陆母,顺便加强婆媳关系。宋姗会做一手好菜,也会煲汤,每日都亲自做好饭菜去医院,陆母对这个儿媳妇也是相当的满意,一开始对宋姗这么大年纪竟然没有结过婚有想法,知道原因后,就是心疼她一个女孩子的不容易了,两人竟亲密得如同母女。

  陆宙就笑她们,宋姗不像儿媳妇,反而像女儿,而他是女婿。

  家庭似乎很和谐,陆宙很满意,宋姗自己也很满足。

  就在陆母出院的前一天,宋姗在医院看到了一个让她非常意外的人。

  林素美。

  宋姗从未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场景遇到这样的林素美。

  林素美是医院里的“风云人物”,几乎人人都知道她的光辉历史,并引以为戒,把她当成最佳的反面例子,教育子女不要走上歪路,否则迟早有报应。

  而林素美的过往完全可以写成几百万字的小说,可惜她拿的剧本不是女主角,而是恶毒女配,还是那种让观众看了之后恨得牙痒痒的女配。林素美在年轻的时候被男人骗财骗色,走投无路,被好心的周太太收留,结果谁会知晓周太太收养的是一头狼,引狼入室,林素美勾引了周先生,使得周先生与周太太离婚,周太太也因此大病了一场。

  林素美挤掉了原配,成功登位,享受了好几年的富裕生活。然而好景不长,周先生因病去世,又加上周先生临死之前因为对原配子女的愧疚,在财产分配上多半都给了子女,留给林素美的了了无几。

  林素美被周先生的子女赶了出来,之后她自己又生病住院,身上的钱全都交给了医院,如今钱已经花光,甚至还欠了医院不少钱,医院方面通知周先生的子女,他们当然不会管这事。

  如今医院方面既看着林素美不让她逃走,又日日催促她缴费,她过得很不好,面色憔悴,日日遭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这就是当小三的报应,这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报应。

  宋姗在听到林素美的经历后,竟然有一种很可笑的感觉,那就是林素美果然一如既往做着类似的事,林素美会离开定州,离开家乡,是因为她和她姐夫勾搭在一起,让林海燕与其丈夫陶金峰感情破裂离婚,更因为这件事,导致林家老大和老三隔阂深重,到最后林家的另外三房直接把他们孤立起来,几十年的兄弟情因此破裂。

  宋姗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理,买了水果,去医院看望林素美。

  林素美躺在病床上,整个人死气沉沉,一双眼睛充满了暮气,如同频临死亡的老人,在生命消逝时,不得不选择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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