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第一百六十五章
此为防盗章, 购买比例太低,无法看到最新章, 请勿过分跳章 林安看着谢长渝离开的方向:“谢长渝刚才脸好像红了。”
“他平白无故干嘛脸红?你看错了。”
陈冬梅又去扳了三个玉米,还将不需要的玉米杆一同扯掉, 把阳光让出来给里面种植的蔬菜,她听到这话,下意识的问:“谁脸红了?”
林安笑笑:“没谁。”
蚕蚕泡摘差不多了, 兄弟两都从桑树上跳下来。林安自觉的拿过母亲手里的玉米杆,还挑选了一根看着还不错的, 把根部扳断,直接在接口处咬了两口,不好吃,郁闷的吐掉,继续拿回家。
这玉米杆,能吃的不多, 在收割玉米的时候, 有经验的农家人才能够分辨出那种玉米杆能吃,咬着就像吃甘蔗一样,有甜滋滋的水分, 但大多的玉米杆都被晒干透了, 压根没水分, 所以这也是大家在收割玉米时的一件趣事, 难得遇到可以吃的嘛, 谁遇到就是运气。
两兄弟提东西, 陈冬梅和宋姗就走在后面。
陈冬梅对小木桶里的蚕蚕泡比较满意:“等会儿回去后,挑选一些出来,给你姐送去。”
“姐?”宋姗还未回味过来,下意识就想到宋雨和宋雪。
陈冬梅瞥她一眼,一手提着小木桶,另一只手干脆点了点女儿额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海燕姐对你那么好,你就不知道记挂人家?”
林海燕。
宋姗回过神来,点点头:“那挑选好一点的去。”
“小美,这点蚕蚕泡值当个什么,关键是心意,你送去,你海燕姐就知道你记挂着她,让她觉得没有白疼你。”
“嗯,我知道了。”
陈冬梅还想教育女儿几句,见女儿今天反常的沉默,到嘴的话又吞了下去。
回到家里,就该做晚饭了,梁英勤快,已经开始在厨房忙活了。陈冬梅用自家的一个小木桶把螃蟹装过去,又把谢长渝家那个装螃蟹的木桶用水冲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把桶递到女儿手上:“去,给谢家送去。”
“哦。”宋姗神思不定。
刚才谢长渝脸红了吗?
她皱皱眉头,向着谢家走去,却回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谢长渝喜欢林素美,那一双爱慕的眼睛骗不了人。
而她之所以知道谢长渝喜欢林素美,也很简单,因为她当时也爱慕着谢长渝。
她曾在割猪草的时候,偷偷看过他和别的男孩子在外面摸螃蟹或者打猎,甚至有一次,她曾无意中撞到他在河沟里洗澡。她那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被他发现,只能蹲在草丛里面,脸色绯红,却也不敢偷看,等她算计着时间他是否离开时,早已经不见他的身影,而她回家被葛红打了一顿,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偷懒耍滑。
如今她变成了林素美,谢长渝爱慕林素美。
欣喜吗,开心吗?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宋姗了,会因为一个男生的笑容而记挂着他,明明知道他不会喜欢自己,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因为他看自己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一整夜。
作为成年人,甚至是一个高龄的女人,早已经懂得,那些少女心事,不过是人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心动,谢长渝对林素美如此,那时的她对谢长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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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渝提着木桶回家,心情明显的愉悦。
谢长萍喂了家里的三只母鸡,转眼就看到自己弟弟眉眼带笑的回来:“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捡钱了?”
“俗。”谢长渝淡淡的点评了一下。
“我看全家最俗的那个人是你。”谢长萍没好气,会喜欢上林素美那样的人,能不俗吗?
谢长渝给了自己姐姐一个“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眼神。
谢长萍却主动走过来,见到小木桶里的螃蟹,立即笑了起来。大家条件都不怎么样,平时很少沾荤腥,他们家已经算不错的了,父亲会打猎,可就算是这样,也极少吃肉,打猎的小动物会被私底下换成钱,所以能吃螃蟹,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思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儿子提着的小木桶,愣了一下:“你不是提了两个桶出去?”
谢长渝身体一僵,随即避开自己母亲的眼神,力求自己神色自然:“哦,在路上碰到了三婶,三婶给了我三个玉米,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螃蟹给了她一桶。”
谢长渝话音刚落下,谢长萍就接过话:“哦……你确定顺序没有反?肯定是你给了螃蟹过去,人家才给了玉米。”
“萍萍。”陈思雪见儿子明显的不爽了,不由得喊住女儿。
谢长萍也没有那么听话:“不对啊,你平时也没有那么主动,今天怎么开窍了?我知道了……肯定是因为林素美也在。”
“就礼尚往来而已,哪里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谢长渝提着螃蟹进屋,把玉米也拿出来。
“你啊你。”陈思雪无奈的看着女儿。
谢长萍吐吐舌头。
谢家外面的石坝子旁边有个水池,有山里的活水不时流水进来,这是第二个水池,用来洗菜洗衣服等等,流经的第一个水池则是煮饭的用水。谢长渝就蹲在这第二个水池边,在一块使用得无比光滑的石头上处理螃蟹,旁边放着一个木瓢盛水。
宋姗走过来就看到在处理螃蟹的谢长渝。
他的衣袖卷起,脚上的裤子卷得更高,全身的衣服都是蓝色,没什么美感,但青春的少年气息,却是这朴素的衣物所掩饰不掉的,那涌动着的青春飞扬仿佛溢满了一般,就要涌出来,让那张精致的脸,多了说不出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神采奕奕,就像湛蓝的天空一般纯净舒适。
连宋姗也有些无法理解,为何林素美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偏偏喜欢罗志帆。
谢长渝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和村里穿着灰扑扑或者补丁衣服的姑娘不一样,她穿着嫩黄色的上衣,青色的修身裤,两条辫子从耳边垂落下来,让她的气质更为秀气,她的美,原本就无比夺目,这样的打扮反而中和那一份夺目,增添了柔和的光彩,更让其惊艳。
谢长渝站起身来,搓搓手,有点手足无措:“你……”
“我来还你的桶。”
“哦。”
宋姗上前,把桶递给他,他机械的接过。
“那个……”
“嗯?”
“桶洗过了,洗得很干净,所以你们不用再洗一次。”
“嗯,好。”
在宋姗走后,谢长渝懊恼的拍拍自己头,怎么就不知道和她多说几句话呢?
以前宋姗很厌恶别人拿着孝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无论家庭中的父母做过多么过分的事,一些旁观者便直接指责孩子的不是,说着百善孝为先的道理,说着他们是生你养你的父母,说着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些话,能让宋姗生理性厌恶,甚至是厌恶所谓的孝道。
是的,当父母的生了孩子也养了孩子,但谁有没有问过孩子,愿不愿意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孩子没有资格选择出生,当父母的却有资格决定生不生下这个孩子。
可是在这一刻,宋姗突然就觉得自己错了。
那些说着父母绝对正确的子女,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别人父母的子女,若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健康美好的家庭里,怎么会用善意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家庭,他们只是生活美好,不曾经历过那些黑暗的岁月罢了。
所以,有什么好指责的呢?
经历过的人,自然会懂,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就像如果她真的是林素美,她大概也不会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有孩子想要永远逃开自己的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父母感到厌恶,怎么会把自己父母当成魔鬼一般对待。
但林素美终究也辜负了她父母对她的期待。
宋姗胸口堆积着一点愤怒,还有一点郁气,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林家这一家人,他们疼宠林素美,只希望她幸福快乐,甚至她非得和知青罗志帆在一起,也无奈同意,但偏偏她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团糟。被罗志帆抛下后,冻死了自己的孩子,随后又勾引了自己姐夫,让林建业陈冬梅夫妇从此以后再也因此抬不起头来。
宋姗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林素美,你在吗?如果你在的话,给一个讯号,给出一个信息。
真正需要重生的人不是她宋姗,而是林素美,而她也能够非常的肯定,如果林素美的这一生从新来过,哪怕不会出人头地走向人生巅峰,也能够避免上一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给自己父母抹黑,能做到这些已经够了。
林素美,如果你在这具身体里,如果你还存在的话,请告诉我,怎么做,我才会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然后你来掌控这具身体?
没有回应,没有讯号,没有信息。
宋姗皱了皱眉头。
宋姗此刻的想法很简单,这具身体属于林素美,于是无论林素美曾做过多么过分的事,她也没有资格剥夺这具身体的使用权。而对于林家三房的人而言,林素美无论做过多么过分的事,都会是林建业和陈冬梅的女儿,林平林安的妹妹,在林素美逃离这里后,他们纵然会因为林素美做过的事感到恨铁不成钢,但更多的也会责怪他们自己,没有把女儿妹妹教导好,然后希望林素美在外面生活不必受罪,祈求她能够学乖后安定下来生活。
林素美当年逃走,何尝又不是躲避父母哥哥失望的目光,同样也逃离了那些难堪的言行,一走多年,最痛苦的时候也不曾回到这个家来,这就说明林素美对家人不是没有感情。
宋姗迷迷糊糊的想了一堆事,在后半夜才好不容易睡着。
第二天,天一亮,大门一开,大家就又开始忙活起来。
陈冬梅和梁英婆媳两开始做早饭,早饭也简单,就是煮稀饭,这次不煮红苕稀饭了,煮菜稀饭,反正那菜看着比米粒多,看着就一片青色。梁英会在灶里放上两三个红苕,如果他们吃完稀饭不顶饿,就会拿着这红苕吃,当然了,平时若是饿的时候,随便拿起一个红苕生的也会往嘴巴里咬,农村人没那么多计较。
早饭就是菜稀饭配咸菜,陈冬梅手巧,能做各种咸菜,有咸菜疙瘩这种基本的咸菜,还有泡咸菜泡豇豆,最关键的是还有藠头咸菜,这藠头是野生的,山上一大片一大片的,都不需要种,用来做咸菜最是好了。
林平和林安则按照往常那么分工。林平去把鸡鸭从圈里赶出去,鸡不用管,就让它们在外面折腾,吃点青草或者自己找的虫子,鸭子则不行,得赶到山下的一块水草地里,村里的鸭子全都会放在这里,然后用竹栏拦着,不让它们跑出来,否则它们钻进水田里,容易捣坏稻子。林安则去捉蚯蚓回来,放在家里的鸡食槽里,鸡养成习惯了,自己在外面游荡了一圈后就会自己回来吃,光让鸡在外面找食物,虽然饿不死,但就不会有多的营养下蛋了。
林建业则继续着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编织箩筐,每年收玉米时,这箩筐都会损耗巨大,这里破个洞,那里差一块,然后被淘汰下来当成柴火用。
陈冬梅和梁英把早饭做好后,陈冬梅用大嗓门吼一声,林建业和林平林安就自动知道回来吃饭了。
“梁英,你去喊一下小美出来吃饭。”陈冬梅麻利的把碗筷取出,然后吩咐梁英。
梁英一直不能理解,明明刚刚婆婆那一嗓子老远都等听到,在家里的小美自然也会听到,偏偏每次还是会单独喊人,不过虽然疑惑不解,还是会老老实实的按照婆婆要求去做。
能嫁进林家来,梁英自己很满足,她要做的活儿很少,完全不用下地,顶多就是帮着家里的自留地除一下草,连松土这等费力气的活都是公公他们做,她要做的就是负责喂猪,并且连打猪草这种麻烦的事都不用做,就是按照猪的食量喂猪,再每天煮两顿白苕给猪吃。
在人都吃不饱的时候,自然不可能给猪吃多少,但猪不吃这些主食,又很难长肥,于是就只能拼命的喂猪草。一些条件差的生产队,连红苕白苕都金贵起来,更别说会煮来给猪吃了,由此可见,第九生产队的确算是富裕的生产队了。喂养猪的猪草需求量大,一些家里的孩子就负责专门割猪草,也能赚那么点公分。
梁英推开林素美的房间,然后发现,床铺竟然被铺得整整齐齐,她记得这个小姑子几乎不会收拾床铺的,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美不在房间。
梁英急急的从林素美的房间里走出来:“妈,小美不在房间里。”
陈冬梅也诧异了:“那这丫头去哪里了?难道出去玩了?”
“我去喊她吧!”
陈冬梅摇摇头:“算了,她自己知道回来。”
农村虽然大家容易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起龌龊,但轻易不得出事,也就是嘴皮子厉害,真要闹出个好歹,一个比一个怂,所以陈冬梅也不担心自己女儿出事。
大家吃饭也不讲究,端着碗跑半个村去,一边吃饭一边和别人聊天也不稀奇,所以陈冬梅端着碗站在自己家门口吃饭也不显眼,遇到出门干活的人,还会打上一声招呼。
陈冬梅眼神复杂的看着某个方向。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她的确曾有过“如果我能变成林素美”的想法,却只是十几岁时不切实际的念头,在脑海里短暂划过就消失。就算真有什么人什么东西要来实现她的“愿望”,也该在她十几岁许下愿望时实现,而不是她的生活已经走向正轨,再将她拨回到林素美十六岁的时候。
她借口要休息,也不管这时别人会如何想,就躺在床上了,远离别人的注目和探究。
她当然睡不着,直到此刻也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她变成了林素美,变成了十六岁的林素美。
她念过书,自然知晓不可能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所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这些事是在她三十六岁时发生,她必然是这段时间触碰到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她回忆着自己这段时间做过的事。
她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没有波涛汹涌,也没暗流涌动,单单的就是波澜不惊。她一个人生活得不错,没有刻意去想婚姻的事,毕竟她已经远离了云市,去到宁海市,没人认识她,连讲她是非的人都少得可怜。
会认识陆宙,算是非常偶然的事,陆宙已经四十多岁,年轻的时候是工作狂,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家庭,妻子出轨,两人离婚。离婚后,两人的儿子归陆宙,一直到儿子结婚,陆宙才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陆宙的条件非常好,年纪虽大了那么点,但长得端正,再加上有钱,和他约会的都是些二十岁的小女生,但陆宙最终选择了宋姗。
这时候的宋姗,仍旧算不上什么美女,但她学会了收拾打扮自己,服装得体,再加上喜欢看书,身上便有了玄妙的气质,开始有人夸她为气质美人。
陆宙选择宋姗,一是因为年龄合适,二则是彼此都经历过不少难堪和低谷,这时候的结合,早不是情情爱爱,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宋姗选择陆宙,是因为这个男人理解她的过去,愿意成为她的依靠。
他们要结婚,就需要提交材料,宋姗的户籍在云市,所以回来办材料,而她当年高考时,父母哭着闹着不准她把户籍转到学校去,户籍仍旧在家乡,而她是绝对不愿意回宋家拿户口,只得去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等材料。
陆宙工作忙,而定州并未给宋姗带来任何美好的回忆,所以她独自回来办理,只想着办理完毕就直接回云市。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然而就在这时候,陆宙的母亲生病住院了,宋姗只得改变原本的计划,去医院照顾陆母,顺便加强婆媳关系。宋姗会做一手好菜,也会煲汤,每日都亲自做好饭菜去医院,陆母对这个儿媳妇也是相当的满意,一开始对宋姗这么大年纪竟然没有结过婚有想法,知道原因后,就是心疼她一个女孩子的不容易了,两人竟亲密得如同母女。
陆宙就笑她们,宋姗不像儿媳妇,反而像女儿,而他是女婿。
家庭似乎很和谐,陆宙很满意,宋姗自己也很满足。
就在陆母出院的前一天,宋姗在医院看到了一个让她非常意外的人。
林素美。
宋姗从未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场景遇到这样的林素美。
林素美是医院里的“风云人物”,几乎人人都知道她的光辉历史,并引以为戒,把她当成最佳的反面例子,教育子女不要走上歪路,否则迟早有报应。
而林素美的过往完全可以写成几百万字的小说,可惜她拿的剧本不是女主角,而是恶毒女配,还是那种让观众看了之后恨得牙痒痒的女配。林素美在年轻的时候被男人骗财骗色,走投无路,被好心的周太太收留,结果谁会知晓周太太收养的是一头狼,引狼入室,林素美勾引了周先生,使得周先生与周太太离婚,周太太也因此大病了一场。
林素美挤掉了原配,成功登位,享受了好几年的富裕生活。然而好景不长,周先生因病去世,又加上周先生临死之前因为对原配子女的愧疚,在财产分配上多半都给了子女,留给林素美的了了无几。
林素美被周先生的子女赶了出来,之后她自己又生病住院,身上的钱全都交给了医院,如今钱已经花光,甚至还欠了医院不少钱,医院方面通知周先生的子女,他们当然不会管这事。
如今医院方面既看着林素美不让她逃走,又日日催促她缴费,她过得很不好,面色憔悴,日日遭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这就是当小三的报应,这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报应。
宋姗在听到林素美的经历后,竟然有一种很可笑的感觉,那就是林素美果然一如既往做着类似的事,林素美会离开定州,离开家乡,是因为她和她姐夫勾搭在一起,让林海燕与其丈夫陶金峰感情破裂离婚,更因为这件事,导致林家老大和老三隔阂深重,到最后林家的另外三房直接把他们孤立起来,几十年的兄弟情因此破裂。
宋姗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理,买了水果,去医院看望林素美。
林素美躺在病床上,整个人死气沉沉,一双眼睛充满了暮气,如同频临死亡的老人,在生命消逝时,不得不选择接受。
林素美看了宋姗很久很久,似乎并不认识这个人,眼中满是陌生,她用带有点疑惑的语气问她:“来看我笑话的?”
宋姗摇头。
“来看我报应的?”
宋姗又摇头。
林素美了解了:“你男朋友曾被我抢走了?如今来感谢我让你摆脱了渣男或者是看我这样子感觉痛快?”
宋姗摇摇头:“林素美,我是宋姗,以前我们在一个生产大队,你还记得我吗?”
林素美回想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了这个人:“你和以前相比,变化真大。”
“人总要变的。”
林素美眯了眯眼睛:“是啊,人总要变的,有人会变好,就有人会变坏。”
宋姗没有出声。
林素美却又开口:“看到我这个样子,有没有感到安慰?曾经高高在上的林素美,如今竟然落得这个下场,而你曾经连上学都得哭着跪着求,如今却可以高高在上的俯视我。”
“要我说实话吗?”
林素美呵呵的笑起来:“难不成我还会受到刺激?”
“我没有感到安慰或者痛快,但看到你,我更加感激曾经那个努力奋斗没有放弃的我自己。所以,谢谢。”
林素美幽幽的看着她没有说话。
林素美在第九生产大队是风云人物,是话题的中心,宋姗不逞多让。宋姗为了能够念高中,给自己父母跪下,求爷爷告奶奶,最后能如愿念书,不是她父母突然想通了成全她,而是她的初中老师愿意每个月给她家人一笔钱,如此才让她有了继续读书的机会。为了不给老师带去麻烦,她日日苦读,更是提前报名高考,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大学。
后来的事,林素美就不清楚了,却能够想象,宋姗的父母必然会让宋姗将大学给予的补助全拿回家,甚至逼着宋姗打工赚钱。
宋姗也在宁海市。
林素美勾了勾唇,她是逃到这里来,宋姗大概也是逃到这里来,理由不同,倒是殊途同归。
“你的谢谢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林素美扯扯嘴角。
宋姗挑眉。
林素美毫无顾忌:“替我把医院的费用结了吧,毕竟欠钱不太好。”
宋姗不置可否。
林素美打量了一会儿宋姗穿的服饰:“都发财了,这点钱都不愿意出?我们好歹也算老乡,能遇上也是有缘,说不定上苍让你遇见我,就是来付医院费用的。”
宋姗忍不住笑:“你对男人也是这么直接的吗?”
“对男人当然不能说实话,有时候还得说反话,比如说要说是喜欢他这个人,不是喜欢他的钱……”林素美自己都被自己虚伪得笑了起来,男人究竟得多虚伪,才会喜欢听这样的话。
宋姗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林素美分享自己的生活,两个人甚至如同老朋友那般聊着彼此这么多年来的生活。
林素美说着她离开定州后的经历,被男人骗过,差点去当了小姐,后来逃了出来,找工作时,被领导占便宜,还被领导老婆辱骂,后来她就想通了,反正都得被人骂,被人欺负,不如主动一些……
离开医院的时候,宋姗替林素美把医药费全都结清了,在交完费时,她才反应过来,林素美的确有本事啊,现在自己不就心甘情愿的替她交费用了?
但宋姗还是又给林素美留下了一笔钱。
陆母出院后,宋姗再次去了医院,这一次她没有看到林素美,她原本怀疑是医院方把林素美赶走了,问了好些医生护士,才知道林素美自己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宋姗有一种感觉,她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林素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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