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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第一百零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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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当然睡不着,直到此刻也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 她变成了林素美,变成了十六岁的林素美。

  她念过书, 自然知晓不可能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所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这些事是在她三十六岁时发生,她必然是这段时间触碰到什么, 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她回忆着自己这段时间做过的事。

  她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没有波涛汹涌,也没暗流涌动,单单的就是波澜不惊。她一个人生活得不错,没有刻意去想婚姻的事,毕竟她已经远离了云市, 去到宁海市, 没人认识她, 连讲她是非的人都少得可怜。

  会认识陆宙,算是非常偶然的事,陆宙已经四十多岁, 年轻的时候是工作狂, 一心扑在工作上, 忽略了家庭, 妻子出轨,两人离婚。离婚后,两人的儿子归陆宙,一直到儿子结婚,陆宙才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陆宙的条件非常好,年纪虽大了那么点,但长得端正,再加上有钱,和他约会的都是些二十岁的小女生,但陆宙最终选择了宋姗。

  这时候的宋姗,仍旧算不上什么美女,但她学会了收拾打扮自己,服装得体,再加上喜欢看书,身上便有了玄妙的气质,开始有人夸她为气质美人。

  陆宙选择宋姗,一是因为年龄合适,二则是彼此都经历过不少难堪和低谷,这时候的结合,早不是情情爱爱,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宋姗选择陆宙,是因为这个男人理解她的过去,愿意成为她的依靠。

  他们要结婚,就需要提交材料,宋姗的户籍在云市,所以回来办材料,而她当年高考时,父母哭着闹着不准她把户籍转到学校去,户籍仍旧在家乡,而她是绝对不愿意回宋家拿户口,只得去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等材料。

  陆宙工作忙,而定州并未给宋姗带来任何美好的回忆,所以她独自回来办理,只想着办理完毕就直接回云市。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然而就在这时候,陆宙的母亲生病住院了,宋姗只得改变原本的计划,去医院照顾陆母,顺便加强婆媳关系。宋姗会做一手好菜,也会煲汤,每日都亲自做好饭菜去医院,陆母对这个儿媳妇也是相当的满意,一开始对宋姗这么大年纪竟然没有结过婚有想法,知道原因后,就是心疼她一个女孩子的不容易了,两人竟亲密得如同母女。

  陆宙就笑她们,宋姗不像儿媳妇,反而像女儿,而他是女婿。

  家庭似乎很和谐,陆宙很满意,宋姗自己也很满足。

  就在陆母出院的前一天,宋姗在医院看到了一个让她非常意外的人。

  林素美。

  宋姗从未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场景遇到这样的林素美。

  林素美是医院里的“风云人物”,几乎人人都知道她的光辉历史,并引以为戒,把她当成最佳的反面例子,教育子女不要走上歪路,否则迟早有报应。

  而林素美的过往完全可以写成几百万字的小说,可惜她拿的剧本不是女主角,而是恶毒女配,还是那种让观众看了之后恨得牙痒痒的女配。林素美在年轻的时候被男人骗财骗色,走投无路,被好心的周太太收留,结果谁会知晓周太太收养的是一头狼,引狼入室,林素美勾引了周先生,使得周先生与周太太离婚,周太太也因此大病了一场。

  林素美挤掉了原配,成功登位,享受了好几年的富裕生活。然而好景不长,周先生因病去世,又加上周先生临死之前因为对原配子女的愧疚,在财产分配上多半都给了子女,留给林素美的了了无几。

  林素美被周先生的子女赶了出来,之后她自己又生病住院,身上的钱全都交给了医院,如今钱已经花光,甚至还欠了医院不少钱,医院方面通知周先生的子女,他们当然不会管这事。

  如今医院方面既看着林素美不让她逃走,又日日催促她缴费,她过得很不好,面色憔悴,日日遭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这就是当小三的报应,这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报应。

  宋姗在听到林素美的经历后,竟然有一种很可笑的感觉,那就是林素美果然一如既往做着类似的事,林素美会离开定州,离开家乡,是因为她和她姐夫勾搭在一起,让林海燕与其丈夫陶金峰感情破裂离婚,更因为这件事,导致林家老大和老三隔阂深重,到最后林家的另外三房直接把他们孤立起来,几十年的兄弟情因此破裂。

  宋姗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理,买了水果,去医院看望林素美。

  林素美躺在病床上,整个人死气沉沉,一双眼睛充满了暮气,如同频临死亡的老人,在生命消逝时,不得不选择接受。

  林素美看了宋姗很久很久,似乎并不认识这个人,眼中满是陌生,她用带有点疑惑的语气问她:“来看我笑话的?”

  宋姗摇头。

  “来看我报应的?”

  宋姗又摇头。

  林素美了解了:“你男朋友曾被我抢走了?如今来感谢我让你摆脱了渣男或者是看我这样子感觉痛快?”

  宋姗摇摇头:“林素美,我是宋姗,以前我们在一个生产大队,你还记得我吗?”

  林素美回想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了这个人:“你和以前相比,变化真大。”

  “人总要变的。”

  林素美眯了眯眼睛:“是啊,人总要变的,有人会变好,就有人会变坏。”

  宋姗没有出声。

  林素美却又开口:“看到我这个样子,有没有感到安慰?曾经高高在上的林素美,如今竟然落得这个下场,而你曾经连上学都得哭着跪着求,如今却可以高高在上的俯视我。”

  “要我说实话吗?”

  林素美呵呵的笑起来:“难不成我还会受到刺激?”

  “我没有感到安慰或者痛快,但看到你,我更加感激曾经那个努力奋斗没有放弃的我自己。所以,谢谢。”

  林素美幽幽的看着她没有说话。

  林素美在第九生产大队是风云人物,是话题的中心,宋姗不逞多让。宋姗为了能够念高中,给自己父母跪下,求爷爷告奶奶,最后能如愿念书,不是她父母突然想通了成全她,而是她的初中老师愿意每个月给她家人一笔钱,如此才让她有了继续读书的机会。为了不给老师带去麻烦,她日日苦读,更是提前报名高考,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大学。

  后来的事,林素美就不清楚了,却能够想象,宋姗的父母必然会让宋姗将大学给予的补助全拿回家,甚至逼着宋姗打工赚钱。

  宋姗也在宁海市。

  林素美勾了勾唇,她是逃到这里来,宋姗大概也是逃到这里来,理由不同,倒是殊途同归。

  “你的谢谢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林素美扯扯嘴角。

  宋姗挑眉。

  林素美毫无顾忌:“替我把医院的费用结了吧,毕竟欠钱不太好。”

  宋姗不置可否。

  林素美打量了一会儿宋姗穿的服饰:“都发财了,这点钱都不愿意出?我们好歹也算老乡,能遇上也是有缘,说不定上苍让你遇见我,就是来付医院费用的。”

  宋姗忍不住笑:“你对男人也是这么直接的吗?”

  “对男人当然不能说实话,有时候还得说反话,比如说要说是喜欢他这个人,不是喜欢他的钱……”林素美自己都被自己虚伪得笑了起来,男人究竟得多虚伪,才会喜欢听这样的话。

  宋姗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林素美分享自己的生活,两个人甚至如同老朋友那般聊着彼此这么多年来的生活。

  林素美说着她离开定州后的经历,被男人骗过,差点去当了小姐,后来逃了出来,找工作时,被领导占便宜,还被领导老婆辱骂,后来她就想通了,反正都得被人骂,被人欺负,不如主动一些……

  离开医院的时候,宋姗替林素美把医药费全都结清了,在交完费时,她才反应过来,林素美的确有本事啊,现在自己不就心甘情愿的替她交费用了?

  但宋姗还是又给林素美留下了一笔钱。

  陆母出院后,宋姗再次去了医院,这一次她没有看到林素美,她原本怀疑是医院方把林素美赶走了,问了好些医生护士,才知道林素美自己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宋姗有一种感觉,她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林素美了。

  林素美离开了,宋姗的日子照过,订火车票回云市,再转车回定州,没回九山村,毕竟她要做的事在县城就能够处理。

  她对自己老家没有一分一毫的怀念。

  她去公安局时,一报出自己的名字,就有人知晓她,热情的帮她处理各种事,然后主动提出帮她保守秘密,绝对不让她父母知道她回来过了。

  他们怎么会知道她呢?因为在她逃出云市后,她父母来公安局闹过,要求他们帮忙找人,把她抓回来,要让她养老,让她把工作的钱全拿回家。

  三十岁以前的宋姗过的是什么日子呢?从大学开始,就必须拿钱回家,否则宋老二和葛红就去学校闹,骂她不孝,要告她。后来工作了,再次跑她工作岗位上闹,要让公司把工资都给他们,一分都不肯给她留。

  宋姗换过好几个工作,独自在外时,喝着凉水吃着冷馒头,只能自己咬着被角哭。

  可笑的是她的工资被她父母拿回家盖了大房子,房子给宋老大的小儿子住,因为宋老大把小儿子过继给了他们,然后人家孝顺,把房子给亲生父母住,指使他们来找宋姗,和宋姗一起住城里,过好日子。

  那是宋姗人生最灰暗的日子,她想过不止一次自杀,她的家人比噩梦更让她感到恐怖,每次回想起来就心惊胆战。

  直到三十岁生日那天,她站在蛋糕店门口,看着橱窗里精美的蛋糕,突然生起了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不逃呢?

  逃吧,逃得远远的,再也不要看到她的父母了,他们对她来说是噩梦,是恶魔,是要她命的魔鬼。

  她逃到了宁海市,怕查**,坐的一段一段路的车。

  她成功了,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自由。

  她曾多么可怜,让这些公安局的同志都对她记忆犹新。

  在办好材料后,她离开公安局,想直接坐车回云市,第二天乘坐火车回宁海,但莫名的就想到了林素美,于是转身回去,想问一问他们是否知道林家的情况。

  结果还没有进门,就听到了里面人的交谈。

  “刚才那个女人可怜着呢,父母极度重男轻女,把兄弟的儿子当成祖宗一样供起来,自己闺女当牛做马……简直好笑,说有儿子才能赡养他们,既然这样,找女儿要钱是几个意思……”

  里面的人针对重男轻女聊了好一会儿,哪个村的哪家人重男轻女了,婆媳因此关系剑拔弩张。

  聊着聊着,聊到了九山村。

  “九山村现在是我们县里的富裕村啊!他们那村的村长有魄力,早早修了路,靠那条路发家致富……”

  “我知道,九山村的柚子和血橙大家都抢着买,打出品牌来了。”

  “九山村的柚子香,血橙甜,美人美……”

  “要说美人,谁比得上林素美啊,可惜不学好……”

  “怎么回事啊?”

  “被知青抛弃了,孩子生下来就冻死了,她堂姐见她可怜,让她来县城住段时间散心,结果和她姐夫勾搭上了……”

  “什么人啊,这种事也能做得出来。”

  “还有更恶心的呢,还劝她堂姐离婚,说她堂姐夫现在喜欢的是她。幸亏那男人父母拧得清,死活不肯让她进门。”

  “后来呢?”

  “她堂姐就是村长女儿啊,出了这种事人家能善罢甘休?去那男的工作地方闹了一通,那时候这种事还是很那啥的嘛,工作没了,婚也离了,觉得丢人,搬走了。”

  “那林素美呢?”

  “害人害己,她自己名声没了,受不了跑了,她父母总不能跟着她跑吧?在村里日子难过得很啊!”

  “生出这样的女儿也是他们自己没有教好,我有这种女儿直接打死她算了。”

  “女孩子太漂亮了就是祸端,你要是看到她长相就能够理解了。她父母也是老实人啊,被她给连累了……”

  ……

  宋姗转身离开,她想即使林建业夫妇愿意接受这个多年前做错事的女儿,林素美大概也不愿意回到这里来,因为林素美不在这里,那些八卦绯闻或许会平静下来,只要林素美回到这里,当年那些事必定会再次被人提及。

  那是林素美绝对不愿意看到的画面,大概也是林建业夫妇不愿意看到的画面吧?

  宋姗当天坐着车回到云市,留了一夜后,第二天乘坐火车回宁海市。

  回到她自己的家,和陆宙打了一个电话便匆匆睡下休息。

  闭上眼睛前,她似乎回想起林素美当年的青春明媚,那般美好漂亮的少女,怎么就走到如今这个地步了呢?

  现在只有第九生产队的人养蚕,这点茧子对人家收购蚕茧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自然不可能专门跑这地方来收购。但如果他们九个生产队的人全都开始养蚕呢,这接的茧子数量可就多了,到时候负责收购的人,就愿意跑这里来收购,他们把路一修通,人家甚至会直接开车来收购,那就节约了多少人力物力了?甚至是交公粮这些事,都可以和粮站的人商量,能不能直接派车来拉粮食,这就对大家更方便了。

  林建国把这些话一说,那些原本不是很乐意修路的生产队,听得眼睛发亮,觉得实在是太有道理了,每年要把粮食送到公社粮站的时候,村里的男人都得一挑一挑把粮食送到公社粮站,那么远的路,大家肩膀都磨出泡来,还得在粮站老老实实排队,并且一连辛苦好些天,那滋味,真是想想都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后,大家都开始积极了,让林建国现在都开始安排,提前做些事。林建国也真安排了,让石匠们现在就开始努力努力,打些石头下来,到时候铺在地面上,光是泥土什么的,万一车开不进来咋个整?

  林建业同谢明喝着茶,村里人一般招待别人就一碗开水,谢家能拿出茶来,就可以看出如今谢家的条件了。

  “我们村有建国当村长,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这两天那些人羡慕的样子,真是看着就好笑。”谢明说到兴处,忍不住拍了拍自己膝盖。

  “我大哥这人脑子就是活络,出门一趟回来,就能带回些新东西,哪像我,看了白看,一点用都没有。”

  “我也差不多……”

  谢明看到自己儿子下楼来,立即招招手:“长渝,你赶紧过来和你三叔说说。”

  谢长渝走到林建业面前:“三叔。”

  “好好好。”林建业笑看着谢长渝,他对这小伙子是有好感的,想法活络,能干事,他虽然不是很懂有些东西,但凭着大哥林建国能把卖蚕茧的任务交给谢长渝和郭志强等人,就证明了这些小伙子是有本事的,“我想买五只野鸡两只兔子,黄鳝泥鳅也要两斤,鱼也要两条,最好都是活的,能行不?”

  不等谢长渝说话,谢明就已经皱起了眉头,打猎归打猎,也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容易,也得凭运气才行。

  “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三叔绝对不少你一分钱。”

  谢明看向自己儿子,随后道:“建业,你这话说得,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能计较这些?给不给钱都无所谓。这黄鳝泥鳅和鱼甚至是兔子都好说,就是这野鸡有些难捉到,不好向你保证。”

  这野鸡其实有点鸡肋,真想吃的人就在农家买家养鸡了,犯不着专门买野鸡,但偏偏又因为野鸡难捉一些,价格又比家养的鸡贵点。

  谢长渝想了想:“三叔,这样吧,我去试试看能不能捕捉到,能捉到的话再通知你。”

  林建业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点点头,掏出钱来想给一部分。谢长渝和谢明怎么都不肯收,等准备好了再给也不迟。

  林建业的钱没有给出去,无奈的叹一口气:“捉得到就好,捉不到也没什么,长渝你捉的时候也得注意安全才行。”

  “谢谢三叔。”

  林建业看向谢明和陈思雪:“你们能有这么个儿子,以后福气多着呢!”

  陈思雪一听这话,立即叹气:“就他……少气我们几次就行了。”

  谢长渝摸了摸自己鼻子,似乎有点无奈。

  林建业眼神一凝:“你们这是要求高,你们出去问问别人,谁不夸你们家长渝?现在就这么能干,以后一定有大出息。”

  谢明摇手:“别夸这臭小子,经不得夸……”

  林建业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

  谢长渝回到自己房间,把凳子拉到桌子前,坐在凳子上盯着面前的扁竹根花和蚕蚕泡,脑海里浮现着林素美低头嗅扁竹根花时的场景,然后是她把用桑叶包住的蚕蚕泡递给他的模样,那样灵动的眉眼,让他忍不住低低笑了笑。

  他伸手,拿起一颗蚕蚕泡丢进嘴里,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这蚕蚕泡更美味更甜,让他心里都甜滋滋的。

  第二天一大早谢长渝便去了郭志强家,拉着郭志强一起去捉野鸡。

  “五只?谁家定的啊?”郭志强顺口问着。

  农村人买肉,不如城里人那么大气,一只一只的买,通常都是半只或者小半只,因此谢家通常都是把兔子拿回家,处理了做成干肉,要多少宰多少。

  至于野鸡,郭志强和谢长渝曾狠狠心买了专门的工具,那种专门的大网兜和弹弓,就这还是因为他们一直抓某只野鸡没抓到,心气来了,一定要抓到才买的,等抓到那只野鸡后,就没什么趣味了。

  主要是抓野鸡很麻烦,很难发现,等你发现的时候,跑过去它也跑了,很费时间不说,还容易从山坡或者山崖上滚下去,既危险也不讨好,所以他们不是很爱干这个。黄鳝和泥鳅钱虽然少点,可是方便啊,而且拿那网兜捕鱼都比捉野鸡强。

  谢长渝咳嗽了一声:“我已经答应人家了,五只野鸡肯定得给人家送去。”

  郭志强看了谢长渝几眼,也不是很懂,现在是卖肉的比买肉的地位高,这些东西根本不愁卖,谁那么大面子让谢长渝说出这样的话?

  “行行行,我们现在就出发?”

  谢长渝点点头。

  两个人拿上工具和家人提前做好的饼就出发了,他们这一出去,中午肯定是不得回来吃饭,就提前拿好中午要吃的东西,至于口渴了怎么办,山里面到处都是水沟,随便喝都行。

  谢长渝和郭志强虽然配合默契,但没有发现野鸡这也是白搭,只能往更深的山里去,只是发现野鸡了,但他们稍微有个动静,野鸡就飞走了。两人心气上来,折腾了一天,终于捉回了一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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