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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痴心苦寻 2


  十一点,护士关了电灯。病人们进入梦乡,值班护士们则躺在躺椅上玩掌上电脑,有的带耳机听歌,有的玩游戏,有的看电子书。

  半夜,装睡的马超算准了时间睁开眼,抬起手表一看,二点,真是和自己算的时间一样。他偷偷把头抬起一点来,看到三个黑暗中三个亮点,是那三个护士在玩掌上电脑。虽然是在黑暗中,但自小训练过的马超有在夜晚看清东西的视力,他轻轻地拿起枕边的便笺簿,撕下一张,再把那一张撕成三小份,揉成三个小纸团。

  只见他手指轻轻地弹了三下,三个小纸团迅捷地射向三个护士,点了他们的睡穴。三个护士睡着了。马超控制了自己的力度和速度,预备让三个护士睡个三十分钟就醒。

  过了一分钟,马超看那三个小亮点全熄灭了,这说明三个护士都睡着了。他轻手轻脚地拿出床头柜子里的衣物,快速而轻捷地换上自己的衣服,扯掉头上的纱布,拿了自己的东西,蹑手蹑脚地离开病房。

  马超一路随着标示找到医院大门。走出大门时,他有一种高兴,自己终于又可以去找铃兰了。

  可是这一劫让马超得了间歇性失忆症,医生们当时并不知情,因为这个间歇性失忆症是有时发作,有时不发作的。不发作的时候,人就显示正常,与正常人并无二致,但一发作,就会失去全部记忆,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所有的一切。

  马超自己也不知道。他走在黄色路灯照耀下的马路上,心里很开心,决心先回酒店,明天就出去找铃兰。

  突然,他的脑袋里一阵抽痛,很痛很痛。他痛得捂着头蹲在路边。等好一点后,他站起身想要继续回酒店。可是头又抽痛了,他想,不行,得坐下。他看到前面有一个长椅,慢慢地走过去坐下,可是头痛汹涌地袭来,他只能捂着头全身使劲,与之抗争。头痛时断时续,痛时让人痛不欲生。就这样折腾了半夜,待头痛退去,马超已经累得在长椅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约六点,马超由于太累而睡得死死的。一个扒手正好路过,看到倒在长椅上的马超,西装革履的,想必身上有钱,就坐到他身旁,下手偷了他的钱包和掌上电脑等所有装在马超口袋里的东西。扒手还待再翻他身上,路边来了行人,三三两两在广场上开始跳舞,扒手见状,赶紧起身走了。幸亏如此,马超的频率手表才保留下来,否则事情不堪设想。

  待马超醒来时,已经是早上十点半。他坐起身来,身边是一片喧闹。汽车声、喇叭声、人声,闹得他头痛。他想我怎么会在这里?可头脑里一片空白。他摇摇头,又甩甩头,想记起之前发生的事,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想我是谁?怎么会到这里?糟糕的是,他完全想不起来了。他的间歇性失忆症发作了,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好。

  他摸摸手袋,扁的,他伸手掏了掏,没有任何说明他身份的东西。原来扒手偷走了他口袋里的所有东西。他有点发慌,站起身来在身上东摸摸西摸摸,突然摸到右手手腕上的频率手表。他看着手表,隐隐地记得自己是来找一个人的,可是要找谁,可怜的他已经记不得了。可怜的人儿,虽然他记不得自己要去找谁,但他决心还是立即去找。于是他哼着自己的歌,上路了。

  他的歌深情而忧伤,深沉而缠绵,是在温铃兰离开他后他为温铃兰做的一首又一首情歌。其实歌词他已经记不得了,可是下意识里,他还是哼着这一首又一首的情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哼这些自己也不知道的曲调,只是觉得他应该这么做。

  他走在街上,东看看,西看看,有没有自己熟悉的人,可是没有。其实即使有他以前熟悉的人,恐怕现在他也记不得了。

  中午一点半,他听到肚子里“咕咕咕“地叫起来,从早上就没吃东西的他这才感觉很饿。他看到一家餐厅,走进去点了套餐。

  吃完饭,服务生来结账。

  马超伸手掏钱包,这时才发现身上没有钱包。他十分不好意思,只得对服务生说:“对不起,我忘记带钱包了,能不能赊帐?”

  服务生说不行。

  马超把衣服里的衣兜全翻出来,连一毛钱也没有。服务生急忙叫来餐厅的老板。老板看他穿着的西服质地高档,气质斯文高贵,不象没钱的人,开头还对他客气。

  老板说:“先生,您没有现金不要紧,可以用信用卡的。”

  马超说:“我的钱包早上被偷了,身上没有钱,也没有信用卡,这饭钱能不能先欠着,以后一定还。”

  此话一出,老板很生气,说:“看你还长得人模人样的,穿着也不差,却是个想吃白食的。来啊!把他轰出去。”

  老板一使眼色,几个服务生七手八脚地把马超打了一顿。

  可怜的人儿,他连自己会武功的事也忘记了,加上没钱付帐的羞愧,让他对别人的拳脚不加抵抗。等他连滚带爬地从地上起来,他已经鼻青脸肿,身上的衣服也破了,满是灰尘和污垢,跟个街上的叫花子也差不了多少了。

  一向受人尊敬的马超什么时候没付过饭钱,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待遇。但他没有生气,而是羞愧自己没有付餐馆饭钱。可怜的人儿!他不记得自己是谁,酒店的带有标记的门卡也被扒手偷走扔掉了,所以他不知道该回酒店。要是他回去,酒店的人认得他,也会提醒他的身份的。这以后,他不敢再到餐厅吃饭,也不敢进任何要花钱的地方去,而是捡路边别人吃剩下的的可乐面包裹腹,有时甚至在早上很早,晚上很晚的时候偷偷翻垃圾箱,捡别人扔在进面的食物吃。然后继续哼着他的歌,继续寻找着。

  可怜的人儿!他从前的记忆已经全部忘却了,却还知道他要去寻找!真是让人心酸啊!

  他哼着那些深情忧伤、深沉缠绵的歌,一日复一日地在大街小巷寻找。一连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他饿了就捡垃圾吃,困了就躺在街边的长椅上睡觉。这些日子以来,他没有洗过一天澡,没有吃过一顿正常的饭,身上又脏又破,已经跟一些流浪汉没两样了。一些常在街上玩耍的小孩子也知道这个流浪汉不太正常,常常欺负他,远远地冲他扔石头,对他大叫:“疯子!疯子!”

  面对这样的境遇,他只是面无表情地默默走过,也不去争不去吵,只是哼着他的歌。他只知道这些侮辱对自己来说都是小事。自己有要紧的事要做,那就是寻找!他注意街上的每一个人,有没有他认识的。可是街上的行人对这个流浪汉的注视,往往表现出不耐烦,甚至难以忍受,大多人都是别过头,不去看他。有的女士还用手捂住鼻子,叫一声:“真臭!“然后象躲什么似的快步跑开。

  可是最黑暗的后面就是光明,最寒冷的过去就是温暖!

  马超受伤后的两个月后的一天,他正忧伤地哼着歌走在阿多斯的一条小巷子里。小巷子弯曲而且深长,巷子两旁是一些人家的门户。那时是早上九点四十二分,突然手腕上的手表振动起来,上面显示着目标距离150米。他的心跳加速了,他忘记了怎样操作频率手表,其实如果他记得怎样操作,手表上可以显示目标的具体位置的。他只知道朝那个方向跑过去。可是就在显示目标距离往前往上直线距离40米的时候,有一扇雕花的黑大铁门关得紧紧的。他一看手表,方位就在这黑色大铁门的里面。再往前去就不是了,显示的目标距离要更大些。铁门里面是一幢白色三层别墅,看来面积挺大,自己要找的人应该就在里面。

  他用力地敲门,把黑色的大铁门敲得“哐哐”作响。

  这时,里面传来一声:“谁呀?”

  从别墅里走出一位西方老妇人,她望着门外,步下别墅的台阶,走向大铁门。

  那老妇人还没走到铁门前,马超就急切地冲她大声说:“您好!女士。我在找一个人,就在你家里,能不能让我进去找一下呢?”

  老妇人眼睛耳朵不是很好,没看清马超那肮脏的模样,也没听清他所说的话,只是远远地边走边咕哝着:“你找什么东西呀?”

  马超想不起要找什么人,但是他知道这人对他很重要,他已经找了很久了,现在就在这户人家里面。

  他热切地望着老妇人,说:“我也忘记了是什么人。但是我一见到,就会想起来了。”

  老妇人这时已经走近了大铁门,她站在铁门边,往马超这边望去,看到一个又脏又黑,穿着破破烂烂的西服的人站在门口,马上起了警惕之心。

  她感到有一点害怕,但想着有铁门做屏障,立时壮了壮胆子,厉声说:“走开!你这个流浪汉,我们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马超急了,摇晃着铁门,大声说:“女士,您就行行好,让我进去吧!”

  老妇人紧张起来,说:“你要干什么?我们这里是受保护的合法公民,你不要乱来。你要吃的,我可以给你拿。”

  说着小跑着进别墅里面拿吃的出来,穿过大铁门的栏杆递给马超。

  那是一大条的面包。马超本来从昨天晚上起就没有吃饭,但是他现在不感到饥饿,只感到着急。他推开面包,把铁门摇得“哗哗”响,说:“我不要吃的,我只要找我要找的人。求您了,让我进去找一找吧!”

  老妇人听说马超要找人,更警惕了,说:“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

  马超垦切地说:“真的就在里面,你就让我看一眼吧!没有我也死心了。”

  老妇人听马超说话有礼,不粗鲁,似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加上他说明了自己只是在找人,所以心里比较不害怕紧张了。她的口气有点同情地说:“看你说话,象是读过书的斯文人。怎么落魄到这种地步。面包你还是拿着吧。这里面是私人住家,怎么能让你随便进来。再说了,我的主人也说了,不要让人进来的。你走吧。”

  马超苦苦地哀求道:“求您了!”

  老妇人挥挥手说:“走了,走了,不要在我家门前站着了,要是让我家主人看到了,我就讲不过去了。”

  马超是个斯文人,这一点在他失忆后也没有变。他忧伤地退开,说:“我这就走。您别生气。”

  老妇人咕哝着走开了,进了白色的别墅。

  马超往后走了几步,往小巷子里走,在离铁门尽量远,但又能看到铁门里面的地方站住。他看着铁门里面,想着别墅里到底是什么人是自己要找的。

  他想,只要找到自己要找的人,这个人只要自己看见了,自己一定会认出来的,那时自己是什么人应该也能想起来了,所以这人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他一动不动在站到十二点,这时,小巷子里走来了一辆黑色小汽车。小汽车在那个黑色大铁门前停下,按响了喇叭。那个老妇人跑了出来,打开大铁门。黑色小汽车驶进铁门里。

  马超冲上前去,铁门已经关上了。他朝里面东张西望。那个老妇人看到他,急忙走过来喝斥他:“走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再不走,我喊人赶你走了。”

  马超哀求道:“刚才是不是您的主人回来了?让我见见他,我想跟他说几句话。”

  老妇人不耐烦地说:“我家主人不会见你的。走开!”

  听到喧闹声,一男一女从刚才那辆黑色小汽车里钻出来,走过来问:“怎么回事?”

  老妇人一见两位,立马恭敬地回答:“是一个流浪汉,没什么。”

  那一男一妇一听是流浪汉,就不当一回事地往回走。

  马超抓住铁门用力地摇晃着,大声说:“主人,别走!我有话对您说。”

  那一男一女听到他这样说,感觉奇怪,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看他。老妇人怕自己受责备,连忙说:“别理他。给他点吃的就是了。”

  马超大声说:“我不是来要吃的,我想和主人说几句话。”

  老妇人才刚要再赶马超走,那个男主人抬起手,阻止了她。他走过来,对马超和气地说:“你要说什么?”

  马超真诚而恳切地说:“是这样的,先生。我现在想不起我是谁,为什么到这里来,我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偷了。但是我记得我是来找一个人的,它对我很重要。现在这人就在您府上。只要看到这个人,我就能想起我是谁了。而且我有事非找到她不可,求您让我进去找一下吧。”

  那是一个颇英俊的男人,大约三十几岁,穿着考究,旁边的那个女人三十岁左右,长相一般,但打扮不俗,看两人举止亲密自然,应该是夫妻。

  不等那男人答话,那女人就急急地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我们这里是私人住宅,不让外人进来的。再说了,我们也不认识你,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我们不能冒这个险。要是让坏人进来了怎么办?”

  马超着急地说:“求求您了,让我进去吧?只要十分钟。”

  男人和婉地对马超说:“真的不行,我夫人也说了,我们也为难的。对不起了,您走吧。”

  马超哀求地看着他。

  那个男主人转身对着身旁的老妇人说道:“艾莉丝,拿一张一佰元的钞票给他,打发他走了。”

  说完和那个女主人走了。

  那个叫艾莉丝的老妇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佰元的钞票递给马超,说:“给,先生,你真走运。”

  这次马超还是拒绝了。要知道,在当时,那一佰元钞票能带给他好几天的伙食费,甚至可以住到一个小旅馆三五天,那他就可以在里面洗个热水澡,再换一身便宜点的悌恤衫,而不用穿他身上这身又脏又破的衣服了。可是自尊的马超还是拒绝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乞丐。他默默地离开了。

  老妇人说:“真是个怪人,连钱都不要。”口里咕哝着走开。

  马超不想招人嫌,所以他暂时离开了,但是这并不是退却和放弃。要让他退却和放弃那是不可能的事,他认准的事就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这以后,他就象当初到帝国大厦找温铃兰一样,每天早早就到那条小巷子里的那个大铁门门口去,他尽量远地站在大铁门旁边往里的巷子深处,保持着能看到铁门里面的距离。一旦看到那个老妇人走出来,他就退后躲起来。

  他期盼着能遇到那个自己要找的人。每天他都呆到天黑才离开。可是除了那个老妇人,没遇到其他人,连那个男主人和那个女主人也不见人影。

  有时,他会想,是不是老天爷作弄他,让他变成这样。往更坏的方面想,是不是自己永远都是这个样子了?但是一向乐观的他很快就调节好自己的心情和思维,尽量地往好的方面想。他说,你看,这不是已经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了吗?不是就在前面吗现在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自己只需要一点点运气,或者说,需要一点信念和坚持,相信自己会成功的。会成功的!这是他一向的人生信念,也是从小他哥哥教给他的,已经深深地烙在他的身上,溶在他的血液里。

  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这天早上十点多的时候,马超看到别墅里缓缓地走出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身浅绿色的睡衣,身材臃肿,面如大饼,头发稀疏,行动很缓慢,举止也很僵硬。

  只见她走出别墅,在客厅门口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抬头望天,轻叹了一声。马超心里“呯呯呯”直跳,他轻轻地哼起了歌,手腕上的频率手表又紧张地震动起来,他一看,显示目标在前方十米,他紧张地手心发汗,悄悄地走到铁门前,往里望,老妇人没有出来,还好。

  那个绿睡衣女子没看到他,只见她缓缓地走到别墅前面的长满红玫瑰的小花圃里,低头轻轻地摸了摸一朵美丽娇艳的红色玫瑰花,怅惘地说着:“花儿,你还是一样的美,可是我,已经没有往日的风采了,重要的是,我还要等多久才能恢复以往的矫捷灵敏?重要的事还在等着我呢。”

  那女子的声音在这安静的环境里显得特别清楚。铃兰!马超心头一震。他马上认出了这个人是温铃兰。那声音,没变。虽然外表变了一些,但是他依然认得她。

  以前的一切清晰地闪现在他脑海里,马超一下子回复了记忆。是的,“飞龙计划”成功之后,他就以假身份来到锐新国,寻找温铃兰,开头自己总共在帝国大厦找了两个月,又在大街小巷找了一个月,没见到一丝人影,连频率手表也没有一点显示。一天自己在大街上看到一位穿黄呢绒大衣的女子很象温铃兰,追她的时候被汽车撞了,住进了医院,自己趁晚上溜出来,走在大街上时头疼得厉害,后来睡在大街上的长椅上了。第二天醒来就失忆了,想不起自己是谁,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显示身份的东西,连钱包手机也没了,显然是被扒手偷了,但自己知道自己是来找一个人的,只是想不起来要找什么人。再后来,他就走街窜巷的找,终于找到这里。情报说铃兰死了,可是,她没死,你看,她不是还在那里吗?虽然外表有了变化,但是人还在啊!看到温铃兰还好好地活在人世上,马超总算放心了。

  他突然想放声大哭,但是很快就冷静下来,他想到铃兰现在在这里,到底是在什么人手中,应该不是在敌人手里,否则不会让她自由活动的,而且不加看守。但是,还是要谨慎从事。他看看左右无人,便轻轻地摇晃着铁门的栏杆,轻声地喊:“铃兰,铃兰!我是马超啊!“

  听到马超的呼喊,那个臃肿的女子身子震了一震,回过头来迫切地看着他这个方向。她慢慢地走过来,隔着铁门定定地看着他,现在的马超头发又长又脏,脸上也满是油污,黑一道,白一道的,让人认不出他的真面目,就是原本熟悉的人恐怕也认不出来的。

  可是那个女子明显地很吃惊地样子,不知是因为认出了马超还是因为看到这么一个一付邋遢倒霉样的流浪汉。很快,她恢复了平静的表情,冷冷地说:“先生,您认错人了,我的名字叫碧丝。”

  马超惊异地想,碧丝,难道自己真的认错了。他一低头,看到自己肮脏的样子,马上想到自己现在这样子,即使是温铃兰也一定认不出来了。不会的,一定是她!很快,他就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看到那女子眼里盈盈有泪光。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她用充满深情与担忧的眼光看着自己。她一定认出自己了。他一阵欣喜,低声温柔地说:“我是马超啊!”

  那女子扭转过头,不看他,只是用含着鼻音的声音说:“您走吧!我不认识您。”

  说完急急地自顾自走了,由于走得心急,脚上还拌了一下。马超看她虽然走得心急,但行动似乎没有比刚才快多少。

  马超着急地在她背后小声喊:“铃兰,铃兰!”

  那女子脚步停顿了一下,很快就又举步维艰地朝别墅里走去。

  马超看她步履蹒跚,似乎得了什么病。难道她是因为自己病了,变得不美了,才不认自己的?马超脑海里存着大大的疑问。

  没关系,人终于找到了,铃兰终于找到了!她没死!回复记忆的马超心里充满了信心,一定有办法让铃兰和自己相认的!

  高兴坏了的马超在铁门门口兴奋得团团转。好一会儿才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的马超首先想到要搞清温铃兰现在的状况,才能定下一步的行动。另外,自己这幅样子太不成样了。自己不能再一付流浪汉的模样了,否则就算是再亲近的人也会难以认出自己。

  他马上想到自己需要一个硬币打电话,可是身上却连一文钱也没有,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他走上街,心里想着办法。按说他的武功一流,妙手空空的本事也会,但他只在执行任务时需要的时候使用,不会随随便便使用的。人,是要有一些原则的,而他,是一向有着自己的原则的。

  最后,他不得不决定放下自尊在街上乞讨。他先是到最近的广场去,因为那里有公用电话。他在广场观察行人,待看到一个长得和蔼可亲的老者路过,便决定向他乞讨。他走上前去,伸手向那个老绅士道:“先生,我需要一块钱硬币打电话,给一块钱吧!”

  老绅士人不错,看了他一眼,伸手掏出一块钱硬币给了他,还劝说道:“年轻人,要振作!要热爱生活,生活一定会善待你的!”

  马超笑呵呵地说:“是的,我会的,谢谢您!我就要脱胎换骨了!”

  老者听他这样讲,老心安慰地说:“这就好!上帝保佑你!”

  马超也学着他说:“上帝也保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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