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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意思


  “黑少的意思,这两个美人儿,随你如何惩治,但是,如果弄死了或者逃了,那就……”后面的意思不言而喻,不管是黑少还是“活阎罗”的手段,戚夫人在这圈子少说也有十几年了,怎会不懂。

  楚门一直都知道对待女人,黑铭从来不会怜香惜玉,只是没有想到,他会把那两个女人扔进“qinse”这个地方。

  “qinse”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让你生就生不了,想死也死不成,常年便只能重复着这样的生活!

  半年后,柔柔的夏风吹着,空气清新怡人,阳光明媚,今天,是个结婚的好日子。

  五月二十一日,江城最为喜庆的一天,不管财经报纸还是娱乐报纸神马的铺天盖地的报导:江城最为年轻俊帅的黄金第一单身汉黑铭将在今天迎娶a.h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千金安晽情。

  盛大婚礼在江城皇城基督教举行,八点,已经热闹非凡,仿佛老天爷也在做媒般,入夏的炎热,今日却吹起了风,不大不小,恰到好处,暖洋洋的,带点潮湿味儿,吹在脸上,却有点像棉花絮吹拂在脸上的味道,旭日披着烈烈的酒气上升,将一种无限的醉意朝辽阔的天空酣畅地播散开来……

  陆陆续续地人走进教堂,找准各自的位置就坐,来的人,大部分都是商业界的知名人物,连政界也不例外,所有的人都是冲着黑暗帝国及a.h集团而来,冲着将来和他们的合作机会,受到邀请自然不能不来。

  好奇的人们将通往教学的道路围堵得水泄不通,不过,因为黑铭举足轻重的地位,没人敢撒野,中间留了一条空道可供车辆行驶,不少穿黑se制服的人们维持着秩序,阻挡着人们越过界线。

  须臾,三辆帕加尼zonda开道,其后是一辆银灰se的阿斯顿?马丁跑车,再是三辆布加迪威龙,最后是四辆火红se的兰博基尼接尾。

  每辆车上都是11朵大马士革红玫瑰,每辆车子的末尾,都有一个大大的心形鲜红字,每辆车都不同,一共11辆车,从辆车开始,分别是黑、羽、铭、爱、安、晽、情、一、生、一、世!

  依次排列,保持着同一的速度,徐徐往皇城基督教驶去。

  “哇靠!不愧是黑暗帝国,这手笔,啧啧啧……”

  “是啊,恐怕一辈子也就能看到这么一次了吧。”

  “好帅啊,如果要是我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就算现在死了我也甘愿。”

  “花痴!”

  “……”

  这样的排场,这样的大手笔,人群中,不时的传来一阵阵羡慕嫉妒恨的议论声。

  “我真想再结一次婚。”

  身为伴娘的明柔儿,与琳达美女坐在第二辆车里,望着外面人潮攒动,那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这样的誉义,对于女人来讲,是最幸福的一刻!

  琳达美女目光艳羡,感叹道:“如果哪个男人能用这样的排场,这样宣告世界的爱来娶我,我一定二话不说跟着他走。”

  “嗯,我也是。”

  “明大小姐,你已经结婚了。就不要再来刺激我了。”琳达美女没好气的开口。

  “琳达美女,你放心,我一定会叫顷妖娆弄个更别出心裁的婚礼给乃,你就放心等着吧!”

  “去shi!谁要他了。”

  虽是这样说,但想到某和谐的画面,琳达美女忍不住的激动了一把,如果他真能这样,那她……

  皇城基督教堂门口,伴郎和伴娘来到车前打开车门,一人挽着一个,充当小花童的宝宝贝贝提着漂亮的篮子站在最前面,朝阳早已透过彩se玻璃照亮大堂,神父衣冠楚楚的等待着新人的到来,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小花童嘴角扬起甜甜的灿烂笑靥,将篮子里的花瓣撒得高高的,一步一步进屋,新郎新娘五指交叉、紧握,缓慢的跟着。

  在座不管商界还是政界的人物,纷纷转头看着那幸福的一家人,心中亦同样升起暖暖的幸福感。

  等新郎新娘站好后,宾客们全体起立,神父看看时间,严肃道:“好,时间差不多了,女士们,先生们,请各就各位,婚礼马上就开始了。”

  全体就坐,一种洋溢着幸福的乐声甜蜜响起……

  神父慈爱的望着下面一对俊帅靓女的新郎新娘,“大家好!我们今天在这里出席黑铭男士和安晽情女士的神圣婚礼,请问,在你们当中,有谁有什么理由认为他们的婚盟不合法吗?”

  一片寂静,无人说话。

  废话,有谁不想活了敢反对这桩婚礼,黑铭还不直接封杀了他!

  “好!黑铭先生,请问,不管对方贫穷还是富贵,不管健康还是残缺,你都愿意接受安晽情女士为你的合法妻子,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吗?”

  淡紫se的双眸深qing而眷恋的望着旁边的安晽情,“我愿意!”

  “安晽情女士,请问,不管对方贫穷还是富贵,不管健康还是残缺,你都愿意接受黑铭先生为你的合法丈夫,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

  “好!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轻轻执起安晽情的左手,为其套上他早已准备好的戒指,璀璨的光芒霎时刺亮了人的双眼。

  扬唇浅笑,安晽情温柔的为黑铭套上那枚同样的钻戒。

  这是他神父生涯一次最难忘的婚礼,神父激动开口,“以中国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利,我宣布,黑铭先生和安晽情女士正式结为合法夫妻!新郎,现在你可以亲吻你的妻子了。”

  “情儿,你幸福吗?”

  安晽情从来都没有想过她能这样的幸福,原本自己捐骨髓,哥哥安又赫的骨髓移植手术,有百分之八十的危险,她以为自己度过不了,却没有想到,这样的机率也能让她化险为夷。

  现在,又能得到这样一个令人羡慕嫉妒恨的盛大婚礼,与自己爱的人永远快快乐乐的幸福下去。

  唇角浅浅扬起一抹幸福的笑靥,“铭,我很幸福。”

  无声的对话,随着两唇的相贴,而传达着各自心中涌起的甜蜜幸福。

  不管海枯石烂,不管地老天荒,我们都要彼此这样紧紧抓牢对方的手,永远的,幸福下去!

  黑铭的幸福生活到此结束,下面是墨泽希的儿子墨逸南的爱情故事:

  傍晚,夕阳西下,天边留下一片灿烂的晚霞,叶之晴骑着自行车,正赶回家的路上。

  刚高考完,她的心情格外的轻松,哼着小曲,骑走凹凸不平的小公路上。这次高考,感觉考得还不错,她报的第一志愿,海城大学,应该没有问题的。

  也许上天看不惯得意的叶之晴,突然砰的一声,车子撞到石头上,连人带车翻了下草丛里去。叶之晴定过神来,躺在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不宜回家之日?

  叶之晴尝试从草丛里起来,揉了揉发散酸的手肩,再伸了伸脚,还好,没缺胳膊少脚的。她忿忿不平的低骂着,膝盖被擦破了皮,正溢着血,很痛,但是,看样子,估计是死不去的。

  她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杂草,把自行车扶好,然后捡回散落一地的书本。捡着捡着,惊觉前面有团白色的东西正微微的颤抖着。是的,这时候的叶之晴,双脚也的确微微的擅抖着,因为已经快天黑了。

  她揉了揉眼睛,再定睛一看,她没近视,视力超正常,自己的确没看错,前面的确是有团东西。看着太阳已经下山了,叶之晴有点害怕,这里除了路人经过,根本就不会有其它人路过的,会不会看到不该见的东西?

  这样一想,心里猛然打了个冷噤,她时运高,不怕的。

  拿着书面的手,也在微微的发抖,前面那团白色的东西这时候甚至还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是人?叶之晴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心态,慢慢的走了过去。

  奈何那团白色的东西,居然是一个像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大明星,他的五官深刻立体,简直就像是结合力与美的大卫雕像,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像经由美工刀雕刻而成,薄翘的唇瓣有棱有角。

  只是,此刻他的额头正紧紧的揪在一起,脸上渗着密密麻麻的汗珠,正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叶之晴放下手中的书本,走了过去,“喂,你没事吧?先生,醒醒……”。

  叶之晴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吓人,这时候,居然有血从鼻子里流出来,更加吓坏了她。

  墨逸南以为自己今次一定死定了,在烈火燃烧之中,似乎听到了天簌之音,正呼唤着他。这次被人下药,更加没想到是普天之下最恶毒的春yao,“奇淫合欢散”。

  就算志意力最强的人,如果不跟女子结合的话,必须七孔流血而亡。他墨力的睁开眼睛,一个束着马尾辨子的女孩子正站在他旁边。

  “你醒啦?你……你怎么流鼻血,我带你去医院……”,叶之晴扶起他,整个人像被火燃烧着一样,“你在发高烧,不怕,我带你到医院”。

  “你真的想救我?”,面对眼前这个清秀的女孩子,纯洁得像天使般,墨逸南有点下不了手,可是,现在除了她,没人能救他了。

  叶之晴点了点头,“我扶你起来,前面就有公路了,到了公路我……”,叶之晴还没有说完,眼前的男人突然扑向她,反手把她压在身下。

  “喂……你走开啊,死流氓,啊……救命啊滚开啊……”叶之晴大叫,心里后悔了,要知道他这样禽兽,她就由得他死在这里好了,她做什么烂好人?

  这时候,在她身上乱摸的人停下了动作,压在她上面,“你不是说要救我吗?”,说完,一滴鼻血滴到叶之晴的唇里,顿时血腥味四溢。

  叶之晴看着他鼻子的滴下来的血,在自己的嘴角化开,她紧张的说:“我……我是说了要救你,可是你这样压在我身上,也不管用,你快起来……你这个禽兽……”。

  “我被人下药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去医院也是死路一条”,墨逸南****焚身,可是看着身上这个女子,他又不想硬来。

  “下药?”,叶之晴额角浮起三条黑线,难道是传说中的春yao,妈吖,她还是处女,难不成让她作为解药,去救他么?

  墨逸南没有说话,只是把她的手压在头顶上,封住她柔软的双唇,没办法,再忍下去,就不止鼻子流血了。

  叶之晴挣扎着,只是身上这个庞然大物,不是她一个小女子就能撼动的。嘴巴里除了血腥味,还有他灵动的双唇,渐渐不再挣扎。她不想圣母的,可是,却不能看着他流血而死。

  墨逸南一手扯开她的胸前的校服,叶之晴双手死死护着胸前,可是,那根本不管用,又一滴鼻血滴到脸上,她皱起了眉头,“你能不能不要流血?”。

  叶之晴几乎累死了,这一夜来,不知道被这个禽兽的男人要了多少次,她累得像猪一般,沉沉的睡了过去。

  东方泛着鱼肚白,墨逸南睁开眼睛,看着怀中趴在他身上的小女子,一张巴掌大的瓜子脸,算不上性感的红唇,脸上还有一个浅浅的小酒窝。他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发,昨晚真的累坏她了。

  然后又轻轻的将她放在旁边的草丛上,然后拿起衣服,替她穿着,真的累坏了,连他帮她穿上衣服,她都没能醒来。

  只是,他要离开了,现在还不能带她走,留在他身边,实在是太危险了。他捡起散在一边的书本,翻开书面,上面秀丽的字迹写着“叶之晴”,这三个字深深的刻在他的脑里。

  原来这个小天使叫叶之晴,他记住了,他把书本捡好,然后又把她的自行车放在她身边,最后在上面写着:丫头等我,南!

  墨逸南坐在她身边,然后覆上了一个极致温柔的吻,之晴,等我,将来我一定会回来娶你,让你做我的新娘,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墨逸南虽然心里极度想带着她走,可是,不行,他不能让她跟着他处身上危险之中,等将来一切都处理好之后,我一定会回来的。

  身边女人如云,可是,就在这么一夜,这个叫叶之晴的女子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

  当太阳高高挂在半空,叶之晴终于醒了过来,整个身子好像被车子辗压过一样。昨晚所发现的一切如走马观灯般,她倏地坐了起来,然后看着自己身上,衣服已经穿好了?

  自己昨天被摔了下来之后,然后遇上一个男人,接而她还…………叶之晴的脸涮的一声红翻天了。她看了看四周,那男人呢?难道已经走了。

  叶之晴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才十八岁,连恋爱都没谈过,就这样初夜初吻一次性了,那个男人更将她吃干抹净之后,就这样扬长而去。

  甚至连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她做什么圣母?她做什么好心?叶之晴把自己骂完之后,又把那该死的男人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该不该报警?可是,要是报警了,她以后也不用活了,她还有脸见人吗?

  眼泪从眼角里烫滚的滑了下来,她站起身,下身还的痛楚还是那么的明显,她走到自行车,没想到那个死混蛋居然还扮好心替她捡好书本。她看着车尾的书本,皱起了眉头,上面赫然写着:丫头等我,南!

  难道是那混蛋留的吗?他叫南?叶之晴擦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只是一句简单到不再简单的话,叶之晴之前的怨气和不安顿时减了一半。看样子,他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男人,真的帅到人神共愤。

  只是,他会回来吗?

  叶之晴心里懊恼,把书本放好,然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迹,该怎么解释?有些血迹是自己摔伤了,有些是昨晚他流鼻血,滴在自己身上的。

  算了,就告诉大伯娘是自己摔伤的就好。

  叶之晴才走了两步,双脚重得像镶了铅一样沉重,而且还很痛,没想到,她才刚刚十八岁,就这样**了。

  她墨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连人带车弄了上小公路,这时候,一辆送菜的小货车正在向她驶来,然后停了下来,是邻村的李伯,“之晴,怎么了?”。

  “我掉下去了……,没什么事”,李伯上下打量了她一翻,膝盖还有血迹,脸上也有,还说没事,这孩子,“之明,李伯送你回去,路不平,你骑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李伯把她身上的血迹完全归罪于那场车祸,完全没作多想,他走下来,替叶之晴把自行车放到车尾上。然后打开副驾座,“之晴,上来”。

  “谢谢李伯”,叶之晴也没客气,毕竟昨晚实在墨她太多力气了。叶之晴坐上车上,关上车门,李伯发动那部破旧的小货车,徐徐驶回叶家村。

  回到家里,李素娟看到叶之晴身上的血迹,吓了一跳,“之晴,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大伯娘,没事,我只是不小心在路上摔倒了,还好李伯送我回来”,叶之晴有点心虚,不敢看着李素娟说。

  “李大叔,谢谢你送之晴回来,快进来喝杯水”,李素娟客气的说。

  “不用了,还好看到之晴,车子可能要替她修一修,那段路不平,之晴下次要小心点”,叶之晴点了点头,“谢谢李伯,我下次会小心点”。

  李伯走了之后,李素娟看着叶之晴,“之晴,快进来,把脚上的伤处理一下”。

  李素娟不育,膝下无子无女,自从之晴的父母出事之后,就把之晴视如已出。

  李素娟贴心的替她处理了了下脚上的伤,“之晴,还痛吗?”。

  叶之晴摇了摇头,脚不痛,可是身上有个地方,仍然非常的痛,不由得想起昨晚那个男人,如此的疯狂,丫的,她才十八岁啊,就这样没了第一次。

  而且整整一夜,都不知道被他要了多少次,叶之晴感觉全身都发软。

  “大伯娘,不痛啦,你不用担心”,叶之晴努力的挤出一丝微笑,爸妈走了之后,她就搬了过来跟大伯和大伯娘住,还好,有他们疼爱,叶之晴心里也把他们当成自己的爸妈,将来一定要好好孝顺他们。

  “之晴,考得怎么样?有信心吗?”,李素娟问。

  “应该不错,大伯娘,我想去休息一下”,叶之晴全身像是散架了般,只想趴在大床上,好好睡上一觉。

  “之晴,不吃点东西先吗?”,看着她一脸倦意,李素娟点丝担心。

  叶之晴站了起来,“大伯娘,我现在不饿,我去休息一下先”,说完,叶之晴像逃一般离开了李素娟的视线,生怕被她看出什么倪端。

  回到自己的房间,叶之晴一手把门反锁,冲进了浴室,打开了花洒。看着自己身上的唇印,突然有一种想死的心,还好没人看到,不然,她完蛋了。

  冲过热水澡,叶之晴的眼睛沉重得像如有二块铁块一样,镶在她的眼皮底下。她趴在自己那张草绿色的大床,沉沉的睡了过去。

  接着,叶之晴做了一个丽华的美梦,她梦到自己化作精灵走入森林,一片金黄色的阳光穿过嫩绿绿的枝芽,洒在大地,宛如一帘幽梦。

  她鼓动着翅膀高兴地舞着,从林间、从小溪,并飞到一座雄伟的城堡中。在一扇窗前,她看到大殿内正举办着王子的生日舞会。而那个王子就是昨夜的那个男人,南。英俊的南正和一名少女随着音乐声跳着华尔兹。“多美丽的步啊!多英俊的王子啊!我愿化作那名少女,倚偎在他的臂弯。”小精灵发出轻叹。

  奇迹发生了,她变成公主,穿着粉红色的晚礼服,在众人惊艳的赞叹中出现,王子放下怀中美女,邀她共舞。

  他紧紧搂着,随音乐舞到隐密的花园,千百朵玫瑰,是迷情和激情。

  王子将她轻放在躺椅上,撒下无数的吻,在她的脸、她的眼、她的脖子、她的耳根、最后回到她的唇,从温柔到急切,而她也热烈地回应道。

  她甜蜜的笑了。

  “之晴,之晴……”,这时候,耳边却传来一阵阵的叫声,叶之晴从美梦中醒来。“大伯娘,怎么啦?”。

  李素娟看着她的表情,“之晴,做了什么梦这么高兴?看看,口水都流出来了”,叶之晴赶紧擦了擦嘴角,妈吖,她居然真的流口水了。

  叶之晴坐了起来,赶紧转移话题,“我梦到自己考上大学了”,叶之晴大言不惭的骗着,但是,她对自己还是相当的有信心,眼前就等着录取通知书了。

  “那就是,不能睡了,已经下午了,你回来一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李素娟催着,叶之晴的肚子里这时候超级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对着李素娟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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