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文学网 > 腹黑狂妃:夫君乖乖不要逃 > 第1741章 点化丹

第1741章 点化丹


  

  雷风或是火都要强得多。 韩剧搜

  傲游摇头,尽管叶云天看不见。

  “玩笑自然不会好笑,事到如今你还要伪装,委实是好笑之极!在我眼,你只是一只跳梁小丑,张老先生,副院长!”

  张枫的面色已笼一层霜:“你究竟知道多少?”

  “东南四宫,曲天辅!”

  “能问些什么?”

  九尾能杀死亲妹妹六尾以求增长数千年的修为,实在是够狠、够毒。

  碧空如洗,阳光如露。

  叶云天不明白了,他怀疑萧凡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

  如果说六界之内还有人能胜过自己,那是无可厚非;但要说不动手能制服自己,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

  时空的断层瞬间斩断,真实的世界依然未天明,琉璃的火光闪耀在星空天际,一切竟似从没有发生。

  “你的脾气已变了很多了!”楚山孤远远地道。

  叶云天没有回答他,楚山孤自己却接着道:“人都是会变的,我只希望你不要变得不想收集神剑了……为了不让你死,为了收集神剑应付大难解救苍生,我楚山孤今天帮你解决掉他们的一个。即便是你,想要同时应付他们两个只怕也不够吧……”

  单是一口神剑是举世无对,何况九剑合一?

  “魔尊灭世!”

  禅杖环扫,横扫六合,竖破八荒!

  黑**气玄悲人影变得邪神般高大,周围缠绕着无数阴魔幻影。幻影似虚似实,伴随魔气扩散开去,势如破竹般压倒了血魔罡气,无数魔影附在拦路的四面血壁之,各自叫嚣狂呼,邪恶滋生,群魔乱舞。

  钢爪探向血壁,狠狠撕咬。

  “到了?”紫冉的柳眉不由得轻蹙,眼前所见,一片山野之地,荒凉的林间,光秃的枝条,半点生机也没有。

  国家民族间也有这种病态的心里优越。

  头下脚地一想,这种病态的优越实在是可笑。

  作为繁衍代数久远的民族,从来不会这样思考:新兴民族之所以能够新兴,是因为兴旺的那份活力是自己不的。

  作为老头子,当然也不曾有如此念:年轻人接触的世界更加先进,从祖辈继承下来的智慧与经验其实要胜自己一筹。

  换个角度,现代人看古代人甚至原始人,只会觉得他们幼稚可笑。

  ——祖宗是不后来人的,各方面都如此。

  黑色的裂缝忽然成倍扩展,“霍拉拉”地拉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一只血色手掌从缝现出,直取慧能。

  佛手印

  慧能大惊之下方寸丝毫不乱,电光石火之片刻已运转禅功,面前出现一只巨型的佛掌,宝光祥瑞,重重地印向血手印。

  生命岂非天下间最脆弱的美丽?

  乌黑油发鬃插着根紫玉钗,苍白的脸,展现出一种凄艳出尘的美,像是天边的晚霞一样。她虽然闭着眼,但叶云天仍可以想象出眼皮下秋水般的眸子,那双眸子应该还充满了忧郁和悲伤。紫色的道袍便如睡莲的叶子。

  她应该还很年轻,年轻而美丽的女子当了道姑,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幸……

  叶云天还在痴痴地为道姑构造一个虚无的过去之时,一个平和沉郁的声音将他惊醒:“檀越有何贵干?”

  可是,魔圣是魔圣,大吼一声,魔音滚滚,手臂一振,将那光柱震得摇摇欲倒,星辰在天际也是摇曳不止,苍穹将破。

  这还亏得是在重阳道器内,若是在外面,只怕早将周天捅出了窟窿,毁灭之波一定会给六界都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燕夕用手抓住黏黏的蜘蛛丝,被那股大力一带,一头撞向石壁。

  这是剑圣的错?剑圣只是想发扬剑道,光大武学而已,这难道有错?

  ——何况萱萱恐怕很难接受你是他生父的事情。

  叶云天没有说出来,已不必说出来。

  叶云天接过碗,心却不免开始叫苦,自然不会是萧老头给她说的自己要补身子,而且……反正叶云天心感觉大大的不妙,接过汤碗竟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师父,大姐姐!”燕夕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叶云天和柳思思竟没察觉。

  ——他们两人各自想着心事,自然察觉不出燕夕是如何出现的。

  顷刻间划过二十几人的手腕,划圈!而且二十几人的伤口深浅完全一样!

  “交出赤霄剑,助我集齐九柄神剑!”叶云天直接提出了要求。

  冥冥似乎已注定了什么。

  那些魔将有的以肉身撞向血色结界,登时化作了一摊摊血肉,成为了血灵大阵的滋补,使得大阵愈发的强大。

  一个道士,服饰不净,沾着红红黄黄的色彩,斜飞入鬓角的长眉显得气势颇为激昂,想来必是少年得志的英雄人物。道士正是天道子,游历四方,仗剑除恶,太极门弃他,他不弃自己,不弃天下。

  她其实并不冷。

  大抵女人都是如此。一个人时三丈宽的鸿沟可以一跃而过,在男人面前连不足一尺的裂缝都要男人扶着才能过去。一个人时可以打死一只野狗,在男人面前,一只小老鼠能吓得她花容失色,哇哇大叫。

  女人因为男人而变弱。

  九尾姑娘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默默修炼,但不修炼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孤单寂寞。

  叶云天自然从没把萧凡叫做爷爷,更未曾与大鹏结拜,如此说来只是为了气大鹏一气。

  即使真有鬼,也是女鬼。

  叶云天向月光下池塘边那只俏丽的身影走去。

  可是他的样子一点也不懊恼,他甚至还在笑,笑容连半分自嘲的意思都没有,自语:“据说天才都很容易在人生的道路走失,因为他们已超越了时代的步伐。”

  他有意要打破这种氛围,道:“表小姐,要不要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听!你不说话,算答应了。从前,有一个男孩,他无父无母,自小被姑父收养。姑父待他如同亲子一般,只是从不传授他修行法门。他自己也觉得修行也没什么了不得的,还是快快乐乐地生活。他最快乐的童年,便是跟着他的表姐一起度过的。那时候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本来过得好好的。可是有一天,一位高人收了这个男孩为徒。自此这个男孩便随着师父学艺去了,待到艺成出师,洋洋自得,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此目无人。直到有一天,偶然遇见了他素未谋面的叔叔,他叔叔告诉他,他的杀父仇人是他至亲至爱的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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