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桑桑


  言出必行,一周后,吴煜凡真的拎着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们没去曲歌强烈推荐的玻利维亚,反倒是去了最被他鄙视的欧洲。


  不过虽然国家没有听他的,但吴煜凡同样没有选择像巴黎、米兰这样的国际大都市,而是专找一些相对清丽脱俗,恬静安逸,民风淳朴的小城小镇来玩。


  我那本来已经如一潭无波死水一般的灰暗心情被他这种不同于想象中喧嚣浮躁的慢旅行方式渐渐感染,将那些纠缠、捆绑着我的束缚给强制隔离,暂时封锁束之高阁。


  在旅行大概快一个月的时候。


  那是一个比起出门就应该好好和被窝谈恋爱的中午。


  “诶,别走啊!你确定你是认真的么?”穿过小院的花园,我一路小跑追在他身后,见他当真要一个人走了,忙喊道。


  然并卵,他根本不搭理我,和没听见一样,头都不回,停也不停,直接迈着大步出了院子,徒留给我一个提笼挂鸟,熬鹰斗狗的潇洒败家子儿背影。


  目送望着他,心情颇有些复杂,说不出来是无奈还是憋屈的滋味。


  “你个没脑子的。”扒着小院门口的栅栏,我咬牙切齿。


  是的,这外号我也就是在他彻底走远以后,目测他即便是长一对顺风耳照样听不到了才敢骂骂。


  可嘴上痛快完了,我能有什么办法么?再烦我弄得过吴煜“烦”?既然他态度如此坚决了,那我只好舍命陪流氓,想不想上,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跺脚回屋收拾准备,按照领导的要求,半小时后,我出发离开了酒店。


  兰派尔这座并不年轻的小城地处欧洲的中部,隶属有着基督之盾美名的匈牙利。和吴煜凡落户的三岛小镇以及那些或大或小偏差的地点一样,是个连名字在我前世世界里都完全不存在的城市,且即使在现在的这个“欧洲”,它一样没有多声名远扬,却也山明水秀,景色旖旎,算得上独具风韵了。


  承袭近百年来欧洲主流对建筑根深蒂固的“守旧”思想,比起时尚之都,同时也是历史之城的巴黎更加古板、执拗的一点在于为了保护历史遗存,兰派尔如今不只是不允许对房屋外体进行私自拆改,更是没有特别高的建筑,家家户户,乃至城镇的行政办公楼皆是二三层的砖石小楼。


  唯二有点儿高度的,一个是坐落在北面的剧院,另一个是矗立在城的正中心广场的那座罗曼式教堂。却不过也就十七八米左右,与吴煜凡家对面岛扶壁飞券的海崖哥特式钟楼教堂相比,别说宏伟雄壮震慑人了,勉强算个气派还主要是因着占据身高优势,鹤立鸡群给凸显的。


  有鉴于此,城大概就只能是这样了,不大,比不了哪怕是那些二线的城市,至多能排上三线,还得吊车尾。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是有着代表的地标性建筑的。


  一座被当地人亲切昵称为桑桑的绿色铁桥,具体原名已不可考。


  关于这座桥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十六世纪西班牙有一位勋爵因受伤路过此地,爱上了一个善良的姑......


  我编不出来了,就先到这儿吧。


  是的,它就是这样没个浪漫故事包装升华,没羞没臊没内涵地横骑在东西城之间蜿蜒的溪道上。


  就和前面那个背着双肩包,反扣棒球帽,架起大黑超,一身标准的酷盖潮人打扮,斜倚桥边好像在等人的病人是一样的。


  我连白眼都不想翻了,累得慌。


  这桥,这人,配了配了。


  即便老话常说胳膊拧不过大腿,那我也不想太遂了他的心意,便有样学样在桥的另一头一起假装看上了风景。


  他冲我又是招手,又是挤眉弄眼半天,见我全装看不见,最后没辙了,山不转只能水转,自己走了过来。


  往下拉拉鼻梁上的黑超,高海拔为了迁就小盆地,稍弯下腰,开嗓即是磁性醉人的男中音,“小姐,等人?”


  风度,绅士,且性感。


  还真演上了!


  跟影帝无话可说,我不耐烦地点点头。


  呵呵,想和爸爸我搭讪的人多了,都理不得累死?你算哪根儿葱?把种葱的另个姓吴的喊来,我可能一高兴了还能给你们讲两句。


  “......德性大了。”他斜瞥我一眼甩出画外音,但显然不想因为这种不太美好的小插曲多耽误拍摄进程,很快,恢复原状,“你是不是‘寂寞的午夜玫瑰’?我是......”


  “噗!咳咳......我去!!!谁起的名字啊?!段狗么?!这叫个什么啊?!我不是,你找错人了。”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连串的咳嗽咳得我肺快喷出嘴了。


  他瞠目一怔,好像是想要说些什么,瞪了瞪眼,还是憋回去了,上手拍拍我的背帮我顺气。


  待我站直身子,他仰头望天深呼吸调节了下自己,“我是‘与你在......’”


  我伸掌做个停的手势,“我说Chris,咱能不玩儿这么弱智的网友见面梗么?咱们......”


  打住,别说了啊。都告诉你了我不是,还来!


  干点儿什么不好,非要来这个?我本来就不多精了,你们可别再往傻子堆里拖我了,我拒绝陪你一起耍白痴。


  哪儿想我还没抱怨什么呢,他竟绷不住,脸一虎急眼了,“你谁啊?!!!我认识你?你怎么知道我叫Chris?!!!”


  “......好吧好吧,不带生气的啊,我不知道你叫什么,你继续介绍,你网名叫什么来着?”别嚷别嚷,我怂,我怕了你了。社会人,惹不起,我演,我演还不行么?


  “算你识相”四个大字在他脑门儿led屏上滚动播过,还得是彩虹渐变色的。


  演员就位,他稍作调整,戴好黑超,底气十足地宣布,“‘与你在床上的365天’。我们......”


  “你什么时候跟我在床上睡过?!还365天!你不是都睡沙发的么?!”我每天就眯过去那么一小会儿,还被钻了这么大个空子?!我真是......


  你还挺神气的你!我提醒你,即便你脑子不好,也不能仗病欺人。我要不端庄了,我要摔盘子飙脏话骂街打残疾人了啊!


  他被我突然一炸搞得一愣。


  马上。


  “你傻子变的么?!!!”嗨呀你竟然敢质问我?!他此刻即是这样一副表情。我不问倒好,这一问他比我还横上了,“你给我配合点儿行不行?!重来!你是‘寂寞的午夜玫瑰’,我是‘与你在床上的365天’,记住了啊。”


  熊孩子,妈说的话你记住没?!


  “昂,记着了,M......”一不留神,险些说走了嘴。


  紧脏,不敢看他,掩饰地捂嘴清清嗓子,“谢谢吧,闰年还给我留了一天的休息时间。”


  可不么?这一点儿都不是周扒皮,一点儿都不是剥削劳动人民的万恶资本家。一天也是闲,好歹有假歇呢不是?


  小沐啊,做人呐最紧要唔系开心,而系知足啊嘛。


  感慨没发表完。


  作为一个望族贵妇出身的母亲,和含辛茹苦拉扯大孩子这种感人却可怜的描述是绝不沾边儿的,知性、高雅、从容才是她们的标签。然而,偏有人看不得她们这种高高在上到不食人间烟火的虚伪嘴脸,非要给拽下凡间,将她们变成一个承包吃喝拉撒,比弄堂悍妇还要让人侧目远离的狠角色。


  且最为重要的是,不仅仅是脑补幻想,是真的有这个本事。


  比如,一个自家养的熊孩子。


  “你再废话吐槽一个我看看!!!”我这个妈哦,别的都还算讲得过去,就是每次生气血压一顶上来连着调门都涨,这会儿直接对我发起狮吼功,只差挽袖子上手拎着耳朵一擀面杖捅过来了。


  嘁,当妈就可以这样霸权了哦?不说就不说。


  见凶一下颇有成效,至少表面是老实了,他也熄了些火,“撇什么嘴?宝贝儿,不是,玫瑰,咱们找个咖......”


  显然刚才用力过猛,气大了,瞧,这都语无伦次了。


  “内什么,暂停一下,我提个意见。”我扒拉扒拉他胳膊。妈,咱先歇会儿,先听你崽说两句,你也组织组织你的逻辑,“你的我管不了,我那网名我能自己取么?我叫,我叫......呃......叫什么呢?我叫‘巨魔族混血’吧。”


  Lok\\\'tar Ogar!!!


  记得那时候,我是个身强力壮浑身邦邦硬肌肉,梳着紫红色二介堂红丸发型的男巨魔战士,回山倒海,满满男友力,超有安全感的。白贤则是个身高不过我胳肢窝,一头金色大卷发,穿着紧身性感小短裤,在这里要加一句,还是皮的,盘儿亮条儿顺,要哪儿有哪儿的波儿霸女血精灵法师,骚唧唧的,总站我前面被我罩着。


  昂,是站前面,谁让一般没人打得过这小辣椒呢。


  那会儿我们俩啊那简直不要太拉风,整个......


  “这眼神飘忽的,又晕哪儿去了?”大戒指在我眼前晃了晃,“你不是血族狼族混血么?”


  “哎呀,没说不是。”我挥挥手表示我在,让他别烦了。我这儿正追忆往昔峥嵘岁月呢,你为什么要逼着我还看今朝!


  他收回手,追问,“那怎么又说是巨什么来着,那个族?咱们这儿可只有人族,血族和狼族昂。”


  “得得得,不叫那个了,换换换!”烦死了,他现在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絮叨得真像是要当我妈了,打扰我的思路!“嗯......我叫,我想想......对,我叫‘楚国之子’!”


  “你喜欢屈原?我真是挺新鲜的。”他这会儿倒是思维敏捷,一下就抓到了我的点。


  不错不错,孺子可......


  “‘楚国之子’,‘楚国之子’......”他稍作沉吟,“哦,懂了,简称‘楚男’。”


  ......什,什么???这,这是什么展开???


  “不过,你是么?”他再次往下一拉黑超,贼眼由上至下好好打量我走个来回,“没看出来啊!诶,用我带你去玩儿玩儿姑娘,破了你的处男之身么?”


  “放心,我肯定会给你找个漂亮点儿的。”他躬身凑近我,说着,贱爪子又抬起来了,搭上我的两肩,一脸别客气咱哥儿俩谁跟谁的下作表情,“保你终身难忘,回味无......”


  “还是叫‘寂寞的午夜玫瑰’吧,仔细推敲推敲其实这个真挺不错的么。”我抓抓被他说话吐气搔得有些痒的耳朵,紧紧领口,耸耸肩,往旁边撤一步甩开这变态头子,“咱们能进行下一步了么,365?床床?”


  这昵称行不行?辣鸡,说你呢辣鸡,还演不演了?不演爸爸回酒店了闷得儿蜜了啊。


  “我让你跟我贫,治不了你了我还!”他冷哼一声站直身子,刚打了场压倒性的漂亮胜仗让他气焰极是嚣张,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什么365,床床的,闭嘴!段然这个网友见面梗太次了,从现在开始我跟你不是什么网友,咱俩不认识。你逛去吧,我也随便转转去。”


  主演兼导演非常不满意,踢开编剧亲自操刀剧本,说完了戏转身就要赶往下一场。


  “诶嘿,别走。”我一见这阵势,头也不回是动真格儿的又要故技重施,赶紧跨大步追上他,扯住衣服,拍拍他的胳膊,伸手,“拿钱。”


  笑话,说得比唱得都好,我怎么逛?我哪儿有钱啊。


  他低下头看看我朝上的掌心,再看看我的脸,微眯了眼,“你现在这德性特别像段狗你知道不知道?我看见我就手痒得想打人。”


  我也不反驳,就伸着手等着接钱。


  打吧,脸就跟这儿呢,你打啊你!


  他噎得一时间也是没了词儿,干瞪牛眼盯着我憋半天没憋出一个字儿。


  两个人吵架最怕什么?一个人不言语呗。有来有去那这架得打到昏天暗地,没完没了。可要是你理都不理,他对手都没有了,还打什么打。


  他骂归骂,辙是一定没有的,到最后,拿出钱包乖乖掏钱。


  但是,体直归体直,口还非得再强挣扎着嫌一下。


  图什么?


  面子呗。


  他用力啪地一声把钱拍到我手上,可以说很不情愿,很野蛮了。


  当然,在我看,更很可笑。


  瞧着手里这几张,我也不乐意了,登时不干了,张嘴开撕,“就这么点儿你就想侮辱我?你这是打发要饭的么?”


  抠儿死算了他!刚刚牛哄哄的都要上天了,骂我半天我以为得拿钱砸死我呢,结果使那么大劲儿拍我,摆了那么大的谱儿就给这么点儿?这块八毛的够我买杯水不够?


  吴煜凡被我的义正辞严所震慑,唤回了离家出走几百年的脸和良心,他心服口服,他改邪归正!他再次掏出钱包埋单,“冲你这句话,得,那再加两张大票儿,给!能侮辱你了么?来来来,让我先亲亲小嘴儿......嘿!拿完钱就跑啊!”


  废话,不跑,我怕我忍不住化身黄飞鸿飞腿踹你下桥你信不信!


  等我窜出去好远了回头一望,他为了这部戏,竟真没跟过来。


  意外是有那么点儿意外,可不来当然最好了,我乐得清静,一个人随便转转多自在。


  上午才飘过一场绵雨,头顶云雾笼罩还未消散,今天的天气虽然有些阴沉,但我本来就是个喜欢阴天多过晴天的,所以不仅不觉得烦闷,心情反而颇为惬意。


  作为一座内陆老城,旅游业和传统的轻工业在这里的地位不言而喻,各样的小铺遍地开花,商业街很长很长,以中心的广场为轴,呈漩涡状向外盘旋发散,不过每一家都不大。


  原因没别的,还是之前说的,恋旧,不让盖新楼啊。


  楼起不来,相应的,酒店房间于是跟着也就十分紧俏了。处处浓郁的古典风情美则美,价格的关系,大部分游客来观光都不会青睐住在此地,而是会选择距离这里不远的斯洛伐克科马尔诺。


  余下留宿的也未必全住进正统的酒店,拿我们住的那间来说,严格意义上讲都不能算作酒店而比较像是私宅。


  这不是说它硬件方面有多差,再怎么招儿是吴煜凡会选择下榻的地方,这些是无须担心的。独门独户带一个花草修剪整齐,很显主人风格特色的小院,房间里大小家具谈不上多么价值不菲,可格调和档次必然是在线的。


  然而,另一方面。


  它根本没有为投宿的旅客提供饮食等一些最基础的服务,确有配备一名管家,只是你几乎见不到人,仅仅可以在每日离开时与他预约一下清理房间而已。


  这大概是一位产业殷实的大户房子多了闲着也是闲着,拿出来了几幢有一搭无一搭租给游人,钱生钱吧。


  其实给我感觉,这里的商户大多都是怀揣这种平和到十分随性的心态在打理着生意。


  巷子里,两边铺子鳞次栉比,一间挨一间,一楼招揽客人,二楼很可能就是主人家了。别看它们门脸儿小,年纪可不小,有的还真是一代传一代,沿袭的是自家家族的买卖,讲究的是一个传承。


  随性绝不随便。


  游逛在这样一座古朴又亲切的小城的商业街中,耳边回荡着的是主人家时不时的招呼,脸间吹拂着的是润泽舒爽的清风,脚下踩踏着的是湿漉漉的石板小路,淡淡的,不禁漾起久未有过的幸福感。


  想到这儿,不免再一次感慨,吴煜凡真的很会选地方。


  田园式的生活,较简单的人际,有保守,也有热情的一面。


  我们走过不少地方,一路皆是如此。


  这些日子以来,在他这种刻意放缓的节奏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确实一点点地被治愈和温暖。那片心湖虽然未翻起什么惊涛骇浪,但却不是以前那种死寂的无波,而是更趋向于和缓的平静。


  祥和的氛围总是很让人享受,我沿着路一家一家小店慢慢悠悠地转,仔仔细细地品。


  看有意思的纪念品,也看有意思的建筑物,还看有意思的路边表演。


  当然,钞票傍身,顺便也买了些七零八碎的小玩意儿。


  还好如此做派保守的同时,这里的历任管理者一直都很清醒,并非一味追求过去而罔顾未来,导致闭塞落后,进而被淘汰。


  在跟随现代化的进程当中,不管它里面的芯儿更迭成什么样子,从有保护的意识开始,起码努力从外观上尽可能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某个旧时代的风貌。


  你若说是老瓶装新酒也不尽然,其实一个人都很难去长时间维持一件东西不改变,哪怕仅仅是所谓的表面,何况一座城市,显然不是寥寥数语可以说得了的容易事,这背后产生的故事很多时候比东西本身都更精彩。


  也更有意思。


  或许给你烤牛肉用的炉子是店主兼大师傅奶奶的父亲修筑的,或许你心头好的这双手工制作的鞋子仍旧采取的还是当年的工艺技法,或许你品着下午茶望向窗外的街景和一百年前坐在这里的人看到的如出一辙,或许街角你摆拍用来做背景的这面墙,在十六世纪西班牙有一位勋爵因受伤路过此地,在到达桑桑前,就是在这儿停靠......


  咳咳。


  我现在这喜欢胡说八道的毛病是跟谁学的?我以前明明诚恳又朴实!就像好久好久以前在保姆车里,我一打五,好吧,是他们五打一我,认为我被吴斯谬牵着鼻子走,是个废物,我驳斥时说的那样,我是个正直的人,我不会骗人!


  啊,我终于是变了,我以为我能守住我的道德和人格底线,结果我堕......


  嗯?前面不远处的广场东边围了一小群人。


  按说平日里,我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向来都是热闹往我这儿凑,躲都躲不及。但在这异国他乡的,扎堆儿的又几乎是些年轻的女孩儿,彼此认识的小姐妹还时不时互相咬咬耳朵,那一张张含羞带怯的明媚笑颜让我也来了些好奇心和兴趣,走过去打算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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