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国王


  华灯初上,半山腰衔接内城的二层空中过道。


  长腿迈出,锃亮皮鞋踩在如云般绵软的红毯上,形成一片凹陷,顾言蹊看着眼前这辆加长版黑色豪车上下来的最后一人,弯了眉眼,“Chris,你们来了。”


  吴煜凡戴着墨镜时是一张毫无表情,凝重有余的扑克脸,摘下墨镜颔首时唇边漾起笑,却未及眼底,“长老您亲自相迎,我的面子是不是有点儿太大了。”


  血族该有的基本礼节确实一样没少,倒是这话细听之下多少有些冲。


  “你那么一个大忙人都肯赏脸来了,我迎一下还不是应该的?”顾言蹊久处高位,被尊崇惯了,然而他对这不算客气,可以说是冒犯了的招呼方式仿若不闻,粗略扫视一圈,“既然都来了,怎么没见鹿谨和你们一起?”


  呵呵,你们两人不是焦不离孟的么?他人呢?


  纵使听到那个名字,吴煜凡仍未敛容,别说动怒,连眉毛都没皱一下,面上没有一丝变化,浑厚嗓音一如既往的沉稳,“死了。我能进去了么?”


  表情是不换,但态度已是很明显的强硬起来了,大有你要还觉得不行,那便算了,我不参加你什么趴了,这就打道回府的架势。


  风声早已放出去,血族几乎人尽皆知我和他决裂,人你不知道在哪儿我可以信,别说你不知道这件事。你踩我痛处没关系,那我也不用管你下不下得来台了。


  后方陆续有人到来,本是诧异吴煜凡一行人全立定在这里不进去,路过去搭讪时才看到顾言蹊,见城主亦是长老能大驾到内城入口迎客颇感受宠若惊,忙颔首行礼。


  恭恭敬敬。


  好好好,知道你最近烦得很,不逗就不逗。


  顾言蹊到底不是白长吴煜凡一百来岁,且作为堂堂血族三大长老之一那涵养自然不必说,当他是孩子脾性,微微点头与人们致意后,不管之前这对峙是否有人看到听到,他自对吴煜凡半点儿不恼,含笑偏头,“请。”


  给足了面子。


  招呼算是打完了,似乎懒得多看他一眼,吴煜凡向周围几张熟面孔点了几个头,照过面之后放下全部表情,不愿在这里再驻足一刻,带着自己的人鱼贯而入。


  去吧,盖世的英雄,去接你的紫霞。


  即使枯木生花有那么一个微乎其微的可能,我怎么忍心让你二人刚相见,未相爱,就相杀呢?那样的话,这个必将垂名青史的大剧剧情未免失色太多。


  好比世人之神,圣子主耶稣,虽然难逃肉体的死亡来完成他三位合一灵魂的救赎,但剥离了十字架刑所赋予他最终独特的屈辱和苦痛,圣经就不会有那般非凡的魅力去吸引、感召他们人类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膜拜与颂赞。


  结局不会改变,然而方式的不同,过程的曲折,会让事故变成故事,故事变成传说。


  史诗需要英雄的衬托,而英雄需要爱情的升华。比起喜剧流于平淡的结局,更能让人记住的永远是跌宕起伏,让人肝肠寸断的悲剧。


  一个是动了心的纯血“老人”,一个是欠了情的混血“孩子”,再没有人比她更合适做这件事,也更可能做成这件事,完美的男主女主组合,太完美。


  那把填入心窝的戒中剑,无论朝过夕改地拔出,亦或是义无反顾地刺深都已是悔之不及。这两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让你们彼此铭肌镂骨,对让那颗心支离破碎来说,足够了。


  Chris,好好享受你那我们血族万世一时的爱情吧。


  望着他,顾言蹊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嘴角的弧度愈发扬起。


  穿过外墙壁浓烈色彩感的地中海风格建筑群和高大的棕榈树排,沿着地灯柔光温和,曲折蜿蜒的石路小径,众人先到达了一片占地面积巨大的露天泳池区。


  待到将随行的手下遣散自行玩乐后,曲歌搭上吴煜凡的肩膀,“既然都来了,你就别琢磨那些烦心事儿了,好好放松一天不好么?”


  “都说不夜城怎么怎么好,我还是第一次来这儿呢!还是Chris哥最疼我!星辰那二货居然不想让我来,哼,他就是想趁机泡妹子!”郑水晶摇了摇吴煜凡的胳膊撒娇,鄙视地白了一眼身旁的简星辰。


  “泳池趴诶!”段然惊喜欢呼,眼睛扫了扫,忽地仿佛一亮,捅捅吴煜凡,指着不远处横陈在池边躺椅上饮酒休憩的比基尼女郎,“诶诶诶,Chris哥,你看那边那美女!啧,这身材辣得!绝对是你的菜!”


  说罢,还吹了声口哨。


  “你们好好玩儿吧,我想一个人转转。”吴煜凡的眸光焦距没有对上他们任何一个,淡淡说完,从三人的“包围圈”中闪身而出,独自离开了。


  似乎对旁人或明目张胆或暗送秋波的注目礼无感,三位望着那渐隐于人群之中,显得格外寂寥孑然的背影,想跟上前,又觉得不太妥当,愣在原地面面相觑。


  “得啦,今儿各路都来了这么多人,不会有什么意外的。他又不是孩子,让他一个人静静也好,你们别关心则乱行不行?”简星辰可没他们那么草木皆兵,搂过郑水晶,拍了拍曲歌的肩膀,习惯性地微微眯起眼,目送着远方那人,勾起唇笑了。


  哎,都闹他说没脑子,可没说他没心啊。


  栽了,这是栽了啊。


  “咣咣咣咣!”不带分毫偏差,整齐的节奏,随着调酒师横扫的动作,子弹杯依次坠入载杯。


  完美。


  没有去可以鸟瞰全不夜城最美景观,久负盛名的观光塔塔顶酒廊,拾级而下,吴煜凡去到了即将入住酒店的地下二层酒吧。


  顺手拿起吧台前这里的招牌,“深水炸弹”。


  号称酒精含量同类翘楚,后劲儿十足,口感极为独特。


  举首,放杯。


  尝过便罢,拒绝再来第二颗“炸弹”,对酒保道,“最烈的,谢谢。”


  名不副实,这东西淡得没滋没味。


  寻了处角落的位置落座。


  看着舞池中那些好像不知道烦恼为何物,劲情舞动摇曳着身姿,宣泄着激情的红男绿女们,吴煜凡想轻嘲笑笑,却发现连嘴角都扯不动。


  曾经,自己不也是这喧嚣浮世的其中一员,挥霍着仿若永远定格的时间,发泄着对毫无目标,又漫长无止境前路的一丝不满和激情么?


  但他现在无心更无法再去那样过了,他突然觉得时间的残忍不仅仅是对于人类,其实对血族,至少对他这个血族而言,是一样的毫不留情。


  “所有的生灵都认为大地亘古不变。他们完全不了解地表之下的暗涌,不理解它的负担,也不明白它的力量。”


  越接触,走得越深他也越清楚地认识到这句古老格言彰显出的睿智。真实的一切从来不是表面上那么平静无波,死气沉沉到几百年甚至上千年都毫无改变。


  血族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他甚至觉得每天都在他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进行着他想得到或想不到的巨大变化。


  他本不是一个喜欢搀和进这些权力斗争的人,可他现在有太多不得不参与进去的理由。


  狼族那两个疯子渐成气候,虽分崩离析各自为营,但都是虎视眈眈伺机而动,且五雀六燕,不容小觑。


  吴斯谬进入长老会,即使没走权力这条路,只大约知道是去搞一些外人不甚了解的什么研究,像当初被驱逐上银月圣山和与银月合作时般再一次销声匿迹。然而以他的一贯做派和行事风格,他就根本不可能是那种拿起来后会放下,相忘于江湖的人。


  长老会,顾言蹊表面上除了对享乐仿佛对什么都无大所谓,可他不是看不明白那个笑面虎的野心勃勃。血族最有钱,一手打造出不夜城这个几乎是人转血朝圣地的人,心里会只装着女人和美酒么?


  还有那个眼中血统高于一切,旧规也必须承袭,一天到晚没别的事儿盯了的纯血派老古董长老,每次见面他都得克制住自己想要上手抽人的冲动。


  最后,鹿谨。


  啊,鹿谨,他没想到鹿谨竟然是探子,从没想到过。


  鹿谨是跟他一样的花花公子,但自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开始,不管他介意不介意,鹿谨从不碰自己看上的女人,甚至连单纯的普通接触都不会去接触。


  这么多年,只除了两个人是例外,一个是她,一个是姜雪雅。


  以前他是不在意他身边这些个角色定位既是床伴又是食物的女人做些什么,想做什么,就像房子里风格各异的装修,她们不会动他的,那自己那一间人家愿意怎么折腾怎么折腾,他懒得问,懒得管。


  他活得够久,早已看淡,没那么大控制欲,不愿意替谁去做什么决定,更别谈以身份去强迫谁怎么样。合则来不合则分,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包括她们的出身来历他都不想过多去了解,同样的,他的核心部分她们也没人能触碰到。


  他当好他的Chris便可以了。


  出了酒吧那场意外以后,他头一次觉得把那么多漂亮的“食物”放在家里随取随用随享受一点儿不省事儿,反倒实在是件庸人自扰的事情。


  对姜雪雅的调查他一直没有停止过,缓慢无头绪,却没有想过放弃。随着调查的进展,他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的过去扑朔迷离。就在终于稍有眉目的时候,他竟然发现鹿谨曾经跟这个女人有过交集,这出乎了他全部的意料。


  不过他相信,当初酒吧事件鹿谨一定没有参与,因为如果没有温予淼那个莫名能隐藏住气息的暗月大祭司在后面将计就计,整件事策划得是那样的愚蠢,完全不像出自鹿谨的手笔。


  姜雪雅是什么人?


  虽然他到现在仍旧没查出她到底是谁派来安插在自己身边的耳目,但她的来头绝不简单已是毋庸置疑的了。鹿谨跟她有过瓜葛的事情让他大跌眼镜,以他对鹿谨的了解,以点及面,再联系起过往一些蹊跷事情的细枝末节,即使他不愿,也不得不断定,这两人是一伙儿的探子。他们的水-很深,而且这水竟然浑到他无法想象的地步。


  他们的主人是谁?


  他想了很久,越查越有种隐隐地直觉告诉他,可能性最大的便是顾言蹊。然而他没有直接的证据,也想不明白如果真是顾言蹊,那他为什么要安插人在自己身边。


  在这些事情之前,他根本没有过任何想法想去靠近大漩涡的中心,尽管长老会的纯血派一直对他暗递橄榄枝。


  他不是个喜欢被那些劳什子的东西束缚住的人,对他来说,一定的权力,可以保护住自己想要的生活,这就够了,不是么?


  纵然是进入了风起云涌,危机四伏,暗藏杀机的权力场角逐赛的现在,他觉得他也还是那颗初心,那就是保护自己想要的生活。


  只是这会儿的他,想要的生活,或者准确来说,是想要的那个人,需要更大的权力来得到,来保护,来捍卫。


  那个人,她啊......


  “我能坐这里吗?”


  被打断思绪的吴煜凡抬起头,见一身姿婀娜的性感女郎手执酒杯,正对着自己轻启朱唇,那样子动作说不出的娇媚撩人。


  他这会儿完全不想说话,只瞥了一眼,便又低下头喝上了酒。


  女子当他默许,自顾自坐到他身边,倒了酒,没喝,而是推到他手旁,“这么热闹,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喝酒,为情所困么?”


  话是两个陌生血族之间最常见的开场玩笑,就好像人类找话题时最先会谈论天气一样平常。


  杯是用自己才喝过的杯,就好像某种暧昧的暗示。


  她观察他时间不短了,距离的拉近让她愈发感慨,不谈长相,这个男人的气场便超然整间酒吧里的人,卓尔不群,奔逸绝尘。


  吴煜凡是拿了她的酒,却对问题和问问题的人都视若无睹。


  不答话没关系,这里随便都是活了上百年的,哪个不是情场高手?见这反应当然确定了里面是大有曲折的。女子心下了然,只是没想到这么巧竟能言中,笑说,“爱情啊,对人类来说,虽然或多或少都在期待着,但又不是面包,不可或缺的,那种虚无缥缈,随着人心而变的东西从来不是全部。对我们来说,不更应该是一种消遣才对么?”


  消遣?


  是啊,曾经自己不也是因为这两个字才开始这一切的么?


  “你说,爱情的保质期究竟能有多久?几个月?几十年?几百年?”作为一名血族,她虽没活几百年,可比起人类也算是个老妖精了吧?竟然还会为了这种事不胜唏嘘,果然归根到底过去是人,本性使然吗?


  她自嘲地摇头笑笑,“回忆我的以前,我起先还能清楚地记得一切,慢慢就只有结局和开始,到后来,我连有没有过那一段风花雪月都已经没有了肯定的印象。”


  稍作思考,吴煜凡发现他甚至在那个人之前,连心动是个什么概念都不清楚了。


  爱?


  他不知道爱情的感觉该是什么。


  他不知道他爱不爱。


  大概更诚实地讲,他不认为他爱她。


  他与她之间没有那么深挚的感情和那么深厚的羁绊关系,但他也不否认他对她是有着一种和其他任何人不一样的感觉,或者说是情愫。


  他会逗趣她,他会在意她,他会操心她,他会牵挂她。


  他想找她回血族,他想留她在身边,他想免她受伤害,他想护她到周全。


  他打点安排她的事情,而不是毫不在意,漠不关心。


  他务求完美,为她选择更合适的长亲,而不是退而求其次,亲自转化。


  他告诉她是吴煜凡,而不是Chris。


  意惹情牵,他对她即便没到爱,也总该是喜欢的吧。


  到底,心已经动了。


  闭目正要浇酒,被一股绵力拦下,柔荑攀附,轻轻握住他端杯的右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怎么知道下一个就没有上一个好了?”


  正是那句“含辞未吐,气若幽兰”。


  吴煜凡别说看她,头都未抬,拿开她的手,继续举杯灌了下去。


  她滞住,会惊讶是必然的,不是因为被拒绝,而是被自己血族,且是素以绅士著称,几乎是严苛保持最高优雅礼仪的纯血,以这样明显直白到甚至有些粗鲁的方式拒绝了。


  尴尬只是那么一下,瞬间就一扫而过,她重新漾起浅笑,继续道,“忘了上一个的方法很多,最好的方法不就是开启新一段征程么?耿耿于怀,别说不适合血族的男人了,人类男人都不会这么较真儿,不过只是那一瞬间的不甘心而已。”


  没有退缩离场,而是拿过他的酒瓶,为自己倒了一杯。


  酒刚入口,由于先前没注意瓶身,未做丁点儿准备,别说品赏了,那过分辛辣的味道把她刺激得不禁咳嗽一声,险些呛到出丑,吞下去后从嗓子开始,顺食管延伸至胃部,简直像是被火钳烫过,火烧火燎。


  要说不夜城的这酒,其实有个挺霸气,但是也挺中二的名字,叫Wrath of Angels。但果真名不虚传,连着这里的“深水炸弹”因为用它做引都和外面的一般味道完全不同。


  要不是她好歹活了一百来年,饮过烈酒无数,就刚刚那种浑然不觉猛饮一口的情况换个普通人类来早就颜面尽失,甚至当场倒地了。


  是的,她是个新鲜血族,还很年轻,才一百多岁,有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不然也不会敢来招惹这么一位大人物。


  “这么喝Wrath of Angels的我是没见过。”她深呼吸几个来回平息掉那股霸道的灼烧感,整理好仪态,也不叫人换酒了,再瞄了眼她方才抚过,他执杯的右手食指,对他干脆地吐槽表态。


  血族十三个,好吧,现在大概应该说是十二个支派,每一支派的代表徽记各不相同,支派中势力资格够得上称之为家族的会在原有的图腾基础上再做演变,打上独属自己的标识,以区别于其他家族,而徽记戒指则只有那些家族中的纯血才会拥有和佩戴。


  血族中龙形图腾相较人类传说中东方寓意的绝对君主王权,实际上它更贴近西方的认知,彰显的是力量与威严,强大且神圣。


  他什么也不必说,单是那枚徽记戒指便以宣明了他的身份。


  能被尊贵如Ventrue派纯血看上,并让他为之借酒浇愁的究竟会是怎么样一个女人?


  “就那么难忘吗?忘了她难道不是最好的结果吗?”她问。


  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她。


  这句话女子没有说出口。


  吴煜凡对这陌生女人的一系列行为什么也没说,但在招手叫来侍者要第八瓶酒后,第一次开口回应了她,“我并不想忘了她。”


  一瞬间的不甘心么?


  那这一瞬间真好长。


  人海茫茫,找一个人,而且是被狼血两边争夺,竟从银月和白贤手中丢失了的人谈何容易?


  她啊,是个宝贝。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了,不是么?


  “时间对我们而言是那样的漫长,退一万步讲,你就是真的得到了,你会把以后都交给那一个人么?不会厌烦么?这根本就不可能,人类都做不到,我们更是。”日复一日,穷年累世,你以为你能坚持多久?


  “谁也不知道将来的事情,在没得到之前更是。”想起那句话,定了定,他缓缓道,“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他这次倒好酒,喝完觉得稍有些上头,这是多久没有过的感觉了,醉了么?


  想笑,然而依旧面无表情。


  往时,可以说她是被那三人交互带大的,虽未亲见,但他早就心知肚明,他们或明里或暗地皆是按照自己想要的样式去养成她,灌输她,试图改造她。


  很不敢但更勇敢,很自卑但更自尊,很失望但更希望,很......


  很不想爱,但逼着自己更要去爱。


  这复杂的性格和那三个关系甚大,他庆幸她即使被洗脑得可以,却依旧保持了一份他不知道该喜该忧的执拗。


  云从龙,风从虎,他们四人有着不可能剪断的牵扯。


  而至于和她前夫一样脸的那个人,他什么都不想再说。


  到他这里啊。


  和她之间,到他这里什么都没有,唯一能产生牵扯的转化机会,他也想都未想地放弃了。


  但这又能怎么样呢?


  这就是一场赌局。


  早在暗月时便说过了,我也想参加,而且,我也参加了。


  因为那个人,我也想要。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这又是何必?”她凑近他,红唇贴去他的耳朵,吐气呵到他的耳蜗中,“你看看舞池里,什么样子的女人没有?对你来说,随便得到她们哪个,有什么不可能?”


  恰好舞曲终了,拉开距离,她向一位搂着美女蛮腰走下舞池的俊朗男子端手轻晃手指打招呼,眨眨眼放电,“再不济,就算此时此刻的你是那么执着于那个人,也可以去找有她影子的替代品。虽然可能没有完全一样的人,但是没有谁是不可取代的。等时间长了,自然淡了对那个人的感觉。”


  你是血族,不是那些生命转瞬即逝的人类,更不是那些弄了个什么烙印就失去心,丢开半条命的愚蠢狼族。


  执着?


  不可取代?


  爱情?


  别逗我笑了。


  什么是血族?


  即使我现在对你有极大的兴趣,也不代表我会放下我别的情人,这才是血族。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实际上,将来无需再说,因为你们根本没有将来。


  吴煜凡抬头看着那男人偏头展颜与这女人你来我往暧昧互动后,向他颔首致意,他眼中无波无澜,还是没发表任何意见,也没有像面对此种情况时正常血族男人一样回点头去还礼。


  气氛尴尬,但没维持多一会儿,因为这时,欢呼声掌声四下响起,舞台中央走上了一位头戴爵士帽,留着络腮胡,有着一张西方面孔的男子,感谢众人捧场,脱帽行礼后便坐去高脚椅上,抱起了吉他。


  那人来头不小,还是人类的时候便是个颇具才情和名望的行吟诗人,想看他的表演只能来不夜城,且不是经常现身。


  毕竟,长老也是很欣赏他的,他当然便没那么多时间关照所有人。


  “我以为他会去观光塔那边的。”女人眼前一亮,不掩饰她惊喜的表情。


  今天来了那么多大人物,顶层的圈子自然汇聚在观光塔塔顶酒廊,那里才是最好,除了边上这出格另类的纯血,他们谁会屈尊纡贵下到这间小酒吧里?


  啊,知道了,或许是长老听闻他在这里,特意给安排过来照顾的吧。


  整场渐渐安静下来,刚刚的喧闹不复存在,人们做好准备欣赏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


  喜欢或不喜欢不重要,音乐响起,默默地聆听是最基本的礼仪。


  “我不知道你说的那种天涯在哪里。”就在女人想着听完这首歌再试图最后一次攻略他的时候,吴煜凡忽然开了口,仰头闷完,空杯放回到茶几上,“有了她,我只知道一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弹唱才开始,他便起身离席,再要了两瓶酒,回头蹙眉森然看着又跟来的女人,“我不管你是谁派来的,来我身边是什么目的,或者仅仅是想勾引我,我现在对除她以外的女人可没什么怜香惜玉的耐心,你真的太吵了。”


  同样的话他以前当着他们狼族的面对孟涵瑶也说过,事实如此,即便被嘲笑,他也还不至于沦落到连这么一句真心话都不敢说的境地。


  甩开盖子丢去一边,他直接对瓶畅饮,边喝边有些脚步虚浮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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