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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蝼蚁(9)


  穿过石牌楼,她们跟随人流走进了西兴旧市。牌楼内外仿若两个不同的世界,牌楼以外还是八*九十年代,过了石牌楼,便霎时踏入了一片璨绮靡丽。

  西兴旧市内,但见琼楼金阙林立,其中建筑皆精美绝伦,小如亭者玲珑精巧,大如宫殿者宏伟壮观,更有雄楼广厦高耸入云直冲天际,满眼的层楼叠榭,高低不齐,错落有致。

  她们只觉自己走入了一座繁华的古城,周身画阁朱楼围绕,这些楼阁还不同于人间真正的古代楼阁,它们的一砖一瓦都笼罩在缤纷的灯光里,夜色中如琉璃万顷。只见那檐牙高啄犹如振翅飞鸟,绮户灯光仿若荧荧明星,绣闼雕甍,玉砌雕栏,飞阁流丹,饶是金碧辉煌也不足以形容其千分之一的华美。

  安知初和林知止此刻心中的惊艳不比见到陆舫时少,除了感叹一句“这好漂亮啊”以外,一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愣了好一会儿,林知止才啧啧两声道:“刚才还是改革春风吹遍地的老旧城区呢,这画风变得有点快啊。”

  冷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冷香,道路两旁栽种的秀丽挺拔的树木上,浅绿的小花吵吵嚷嚷地挤在枝头,不时悠闲地簌簌飘落数朵。那盈路的香气便是来自这种花的了。

  “狐狸,你有没有觉得,这花香特别熟悉?”林知止嗅着香气,却想不起究竟在哪里闻过这味道了。

  当然熟悉,这香气和殷绛花期时身上的香气太相像了,只是比殷绛的味道少了些清澈,多了些冷冽罢了,“是殷美人的香气。”安知初答,说着,她的胃开始了轻微地抽痛,揉揉胃部她道:“说到花香……我好饿。”

  “饿不饿这种事和花香有什么关系么……”

  “没有,我应该是饿得把逻辑吃掉了。在家的时候我就开始饿了,快快,咱们找地方吃饭去吧!”

  商业街里必然有吃东西的地方,或是商场里的餐厅,或是街边的小吃摊,总之逛街是饿不着人的,妖界的商业街和人间的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区别,两人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卖小吃的小胡同。胡同不宽,两侧又叫小吃车占了,中间的空隙仅能容三人通过,在平常这宽度倒也正好,可偏偏今天人多,一进了胡同,别说买东西吃了,连下一步落脚的地方都找不见。

  往胡同里深入三四米,安知初就拖着林知止一起逆着人潮出去回到西兴市主道上了。林知止问她:“怎么?不是饿么,干嘛出来?”

  “挤,人一多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喘一大口气,拍拍放在兜里的一部分妖界钱币钞票,“姐有钱,咱到有格调的大饭店去,我就不信贵的地方人还这么多!”

  林知止是没有意见的,既能吃到好吃的东西,又不花她的钱,不去白不去,“那就走吧。”刚走了没几步,身边安知初却停在原地不动了,仰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她也抬头看过去,见面前二层小楼的二楼亮起灯光,栏杆旁有名干瘦的灰衣男子刚刚施法使一张荧光纸悬浮在了二楼的匾额旁,荧光纸上写着:筒卷汤面限时八折优惠,前十名就餐者一律半价。

  再看二楼的匾额,上书“入福筒卷”四个字。

  筒卷是个什么东西?和汤面写在一起难道是食物?还是一种盛放汤面用的碗或者锅?

  安知初莫名地对“入福”这一店名很有好感,注入了福气的食物,吃了就会把福气一起吃进去么。她读出荧光纸上的字,说:“半价哎,大白,咱们上去看看吧?”

  语毕,她率先飞上二层,跨过栏杆进到店里。店内装饰以木头的浅棕为主色调,木板地面颜色斑驳,方桌圆凳摆得整齐,但室内却没有一个客人。听见安知初的脚步声,刚才放荧光纸广告的男子立即回过头来看她,满脸喜气地迎上了来。

  “哟,客官,请坐!”他殷勤地帮安知初拉出一张凳子,请她坐下,“您是今天店里第一个客人呐!”

  林知止本来想走上楼,但一层的大门紧闭着,楼外又没有可以直通二楼的楼梯,她只好也飞上去了。到楼上一看,这里的装修一点儿也不像什么很贵的餐馆,她到安知初旁边坐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说道:“你不是要去又贵又有格调的大饭店么,这儿看起来可一点都不贵啊,你确定要在这吃?”

  高级大饭店什么的安知初本来也只是随口一说,她讨厌人多拥挤,要去大饭店的主要目的只是想找个人少的地方。而这家店除了她俩再没有其他顾客了,恰恰合了她的意,可看大白的样子好像对这里不太满意,她讨好地摇着尾巴,又眨巴眨巴眼睛,“这人少嘛,就这吧好不好?而且,这个筒卷还是筒卷面的,人间没有,咱们可以尝试一下新食物。”

  身着灰衣大概是的店老板的男子拿来菜单,也笑着附和道:“我家筒卷味道很正宗,走了你会后悔的哦。”

  “好吧,那就在这吃吧。”

  店老板闻言欢天喜地地在她们面前各放了一份菜单,站在旁边等她们点菜。翻开菜单,菜单的第一页上方写着“筒卷”,林知止问筒卷是什么,老板说是封面上的那个东西,菜单的封面就是一碗筒卷。她们这才知道原来筒卷就是一种和包黄色糖纸的那种大虾酥形状很相似的东西,只不过它的糖纸成了白色半透明的面皮,里面包的大虾酥成了粉白的肉馅。

  就是圆筒状的馄饨嘛,安知初想。

  菜单第一页标题以下是一整列的XXX筒卷,用料正常的有香脆竹笋筒卷、彩豆红枣筒卷、鸡肉玉米筒卷等等,用料极其不正常使安林两人受到精神伤害的比如鼠尾肉筋筒卷、灌鸭血水蛭筒卷还有地龙望月砂筒卷。

  安知初不知道地龙望月砂是个什么东西,问了林知止才知道,地龙是蚯蚓,望月砂是……野兔的干燥粪便。

  蚯蚓兔粪筒卷这种暗黑料理谁要吃啊喂!吸了鸭血的水蛭谁要吃啊喂!妖界这究竟都是些什么诡异的口味啊喂!

  不过转念一想,存在即合理,妖界什么物种都有,喜欢吃虫子、吃粪便的大概都是大有人在,她们不吃的话不点就是了。

  再往后翻页,后面有汤面,安知初看见一道两脚羊手面,奇道:“居然还有两只脚的羊?羊手又是啥?羊还有手?”

  店老板见她们还在继续研究菜谱,不知什么时候才点菜,便坐到旁边桌去了,他答道:“两脚羊就是人。”

  两脚羊就是人,那么两脚羊手面翻译过来就是,人手面……

  这一页的右下角竟然还有配图,那碗汤面上摆放着半只淋了褐色酱汁的人手……

  虽然早就知道妖界有吃人的,不过在人间与人类朝夕相处十余年的安知初和林知止仍然不太能接受人类也可以做为食物这件事,看着那配图,她们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刷新了,“居然真吃人!”两人异口同声。

  老板在一旁无所谓地说:“没关系,都是饲养的食用人,不带毒素的,可以放心吃。”

  重点不在那啊喂!

  在老板的建议下,三观被颠覆的两人最终都选择了水果馅的筒卷,老板进厨房前,安知初担心她们的筒卷里被放进一两只蟑螂或蝉之类的小动物当配菜,还特地高声嘱咐了一句:“我们什么荤腥都不要!半点儿都别放!”

  胆战心惊地等来了她们的筒卷,仔细地翻看了碗里没有奇怪的东西,两人这才安心地开始吃。

  这筒卷不但形状像大虾酥,连大小也和大虾酥一样,小小一只,一口就能吃掉一个。刚才安知初还以为筒卷和馄饨差不多,真的吃到嘴里才发现,这东西和馄饨完全不同,它的面皮不是由普通的面做成的,而是用糯米做的,薄厚适中的糯米面裹上一层,软软的又有嚼劲,口感很特别,里面的水果馅甜而不腻,咽下后还有股淡淡的清香留在口腔里,清爽可口。

  吃到一半,店里还是没有来其他顾客,店老板端了一碗筒卷到安知初旁边的那桌吃了起来。当时安林两人在讨论吃人肉的问题,老板听了插话进来问:“你们是刚从人界来的?”

  两人点头,老板道:“怪不得你们听到人肉反应那么大,等你们在妖界待久了就习惯了,我也是人界过来的。”或许生意人天生就有自来熟基因,他继续讲道:“想我当年来妖界的时候,人界还是清代呢。我在人间修炼几百年,一直受封建礼教熏陶,刚来妖界真是不适应啊,吃喝不适应,生活习惯不适应,什么都不适应,后来时间长了,倒也习惯了。我刚知道这边吃人肉很普遍的时候,觉得简直大逆不道啊,人居然可以吃的啊,我以前都是被人抓被人打,头一次听说人跑到食物链下层去了,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反过来吃人啊。”

  他的那碗筒卷是肉馅的,安知初听了他的话总觉得他在吃人肉筒卷,“你吃的是?”

  “放心,这是鼠尾的,不是人肉,知道你们还看不得吃人,我也是过来人。”

  这老板还是挺善解人意的嘛,林知止看他长着灰色的耳朵和细长的尾巴,好像是老鼠,便问:“老板,你是耗子精吗?”

  耗子精这称呼好像不太礼貌,但那老板倒是不在乎,舀了一勺汤喝了,答道:“嗯,是。”

  “你是老鼠!”安知初想到他正在吃鼠尾筒卷,大惊失色,“你是老鼠怎么还吃老鼠尾巴!”

  老板不以为意地:“怎么了?我虽然是老鼠,但碗里的老鼠又不是我,我又没吃自己的肉。”

  吃自己的同类还可以这么淡然吗?安知初无法理解,她是狐狸,从来不认为狐狸肉是可以吃的,甚至她连狗肉都不吃,也看不得别人吃狗肉,有时她也会把自己当成人类中的一员,所以她也不能接受自己食人。在她的认知里,同类相食是绝对不可为的事情,而对于店老板甚至大多妖界居民而言,同类一样可以成为食物,人间和妖界的观念相差太多,纵使她是妖,她在人间形成的三观也已经和妖界截然不同了。

  总以为妖界才是她真正的故乡,但现在,当她真正置身于妖界,却开始困惑了。

  店老板可能是个话痨,吃着东西还闲不住嘴,他夹起一个筒卷举在眼前,问:“你们知道这筒卷的来历吗?”

  她们当然不知道,他吃了筷子上夹着的那个,讲道:“这筒卷啊,是一千年前一个医者创的,因为病人都不爱吃药,这个医者就做了筒卷出来,用面皮包上药馅,加上些可以调味又不影响药性的东西,在药汤里煮开了给病人吃。当时这种药筒卷很受欢迎,谁得病需要吃药了,家人就会去药店调配做筒卷的馅料和汤料,回家煮给病人吃。后来筒卷就成了一种药膳,再后来,它就变成一种日常的食物了。”

  食物竟是医生创造的,还挺有趣的。一千年前……听另一个世界的历史故事,感觉有点奇怪呢。想到这,安知初愣了愣,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分明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她怎么会在潜意识里将它划归为另一个世界?

  栏杆处忽传来脚步声,又有顾客来店里了,老板即刻放下筷子起身过去迎接客人。来者是名白发男子,头上没有立着多余的耳朵,披着厚斗篷也看不到身后的尾巴,从外形上看不出他的种族。他似乎是这里的常客,连菜单都没看就点了鼠尾的筒卷和一壶温酒,老板先给他上了酒,和他寒暄几句,随后进到了厨房里,没吃完的那半碗筒卷在冷飕飕的大厅里冒着白濛濛的热气。

  过了不到五分钟,老板端着餐盘出来给男子上了菜,回到桌边继续吃他的那碗。

  安知初和林知止快要吃完了,正研究一会儿要去哪逛逛,想起陆舫上的花蛇女子说今天西兴旧市的夜市上会有特殊活动,林知止好奇是什么活动,便问那老板。

  老板答:“今晚有虫市啊,你们都不知道吗?”

  “虫市是什么?”

  “你们真不知道?我还以为你们就是冲着虫市来的呢。”老板讶然问道。安林摇头,老板解释说:“所谓虫市,就是卖虫的集市了,近些年流行养虫做宠物,斗虫也顺带着又火起来了,从今天起的七天,每天晚上这里都有虫市。说起来这也算是咱们细与镇的盛事了,每年虫市,整个离部喜欢养虫斗虫或是吃虫的都会聚集到细与来,细与这地方也就这时候能热闹点。”

  卖虫的?那岂不是满街都是虫了?安知初讨厌虫,林知止也一样,虫子这种东西,她们实在是找不到萌点。一会儿吃完下楼,她们就要在虫子堆里穿行了吗?画面太美她们连想都不敢想啊……

  正在想象虫市景象的安知初惊出了一身鸡皮疙瘩,顿时连吃东西的胃口都没有了,放下筷子,支起下巴发呆,余光里感觉到后进来的那名男子好像正在看她。偏头望过去,那白发男子确实是在看她,见她发现了,他也不觉尴尬,弯起嘴唇从容地朝她举了举酒杯。

  安知初慌忙移开眼睛,如临大敌地和林知止说:“大白,你先别回头,我们好像遇到电视里常演的酒吧场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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