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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五章 袁绍


  丞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廷尉:秦时始置,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置,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在万户以下的县的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上的称为长。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仓狱的县丞,一般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或更多。

  尚书:“尚”就是执掌的意思。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围办事,地位逐渐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又称选部,掌管选用官吏;左民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掌管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掌管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最为重要。

  尚书令:秦时始置,为尚书台首长,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脑。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曹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的官员。东汉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侍’中:秦时始置,为丞相的属官,掌管拾遗补缺、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宗正:秦时始置,王莽称宗伯,东汉复称宗正,掌管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九卿之一。

  征东将军: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

  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书之类称为“中”,“治中”即为管理文书档案之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督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安南将军四安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三品,掌征伐。

  安东将军四安将军之一,掌武事,第三品,魏吴有置,蜀无。

  安远将军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兵曹掾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步兵校尉汉武帝时,置八校尉领北军,其中有步兵校尉,秩二千石,掌上林苑‘门’屯兵。东汉因之,秩比二千石。三国均置,为天子禁军首领之一。

  骠骑将军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别驾从事即别驾从事史,汉制,刺史属吏之长,因跟随刺史出巡时要另乘专车,故称别驾,三国因置。

  别部司马汉制,大将军属官有军司马,秩比千石。其中别领营属者称为别部司马,共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从事中郎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为在长史、司马下。

  从事祭酒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车骑将军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

  大都督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大理秦以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汉时改为大理。魏时为第三品,中二千石。黄初元年改为廷尉。吴亦如之。

  大尚书吏部尚书的别称。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称大尚书。

  大长秋秦置将行,为皇后宫官。汉改为大长秋,秩二千石,职掌奉宣皇后命和引见给赐宗室外戚及充当皇后出行随行,常为宦者任。三国因之。

  东中郎将秦郎中令属官有左中郎将,汉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轮番执戟宿卫天子。魏因置。亦作东中郎将。比二千石,第四品。吴蜀亦置。

  东观令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东曹属汉制,丞相、太尉掾吏其正职称掾,副职称属,皆比二百石。东曹副职吏员称东曹属。三国因之。

  东曹掾汉制,丞相、太尉自辟掾吏分曹治事,有东曹掾,秩比四百石,初出督为刺史,后主二千石长吏及军吏的迁除。三国因之。

  ‘荡’寇中郎将中郎将秦汉时即设有是官,为皇帝的宿卫‘侍’从官。秩位次于将军。东汉三国事名号渐多,各国自相署置。‘荡’寇之名仅吴有置,魏蜀未见。

  ‘荡’寇将军东汉末始有此名。三国均置,秩为第五品。

  督军校尉三国吴置,校尉在将军和中郎将之下。

  督军从事刺史、州牧之属官,多称从事史,分主各事。东汉末临时设置属军事之从事史颇多。

  都督领兵将领或地方军政长官之称。蜀于边缘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

  邸阁督邸阁为囤积粮谷之所,其督为守备屯所士卒之长。

  典学从事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典曹都尉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都尉都尉名官甚多,多为主兵武官。地方郡国都尉,主兵。

  都护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奋威校尉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

  奋武将军汉末,曹‘操’、吕布曾任是官。三国时魏吴有置,蜀未见。

  奋威将军西汉始置。三国均置,第四品。

  符节令秦汉时置此官,属少府,掌府节。魏置符节令,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令一人,六百石,第五品。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吴蜀亦置。

  奉尚“尚”他本均作“常”,即奉常(太常)。

  奉车都尉汉武帝时设奉车、驸马、骑三都尉,皆比二千石。奉车都尉掌御乘舆马。魏时为第六品,秩比二千石。

  辅国大将军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位在“四镇”大将军之上。

  辅国将军汉献帝时伏完任此官。三国时均置此号。

  关内侯秦置。爵第十九级,位次于列侯。有其号,无国邑。

  光禄大夫秦郎中令属官有中大夫,汉更名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魏时为第三品,位次三公。无固定职守,相当于顾问。诸公告老及在朝重臣加拜此官以示优重。

  横江将军三国时仅吴置。以鲁肃任之,镇守沿江辖地,用以横扫来犯之敌,故名。

  黄‘门’丞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黄‘门’令之佐吏有丞、从丞各一人。

  黄‘门’令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秩六百石,宦者充任,主省中诸宦者。

  护军秦置护军都尉。汉初又称护军中尉。武帝时设护军将军。护军之号,有时即指竣军将军或中护军之简称。

  护军将军秦置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曾任此职,尽护诸将。汉武帝时属大司马。建安12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魏亦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资重者为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护军。

  侯相即列侯封国的相,主治民,如县令、长。

  后典军三国时蜀于监军之下置典军,分前、后、中三典军。吴亦置,但分左、右、中。

  后将军东汉杂号将军甚多,有以前、后、左、右名之者。魏时为第三品。

  虎威将军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魏吴有置。

  虎贲中郎将《周礼·夏官》记有虎贲氏,掌王出入仪卫。汉平帝元始元年更名为虎贲郎,置中郎将统领。秩比二千石。

  建武中郎将三国吴置,胡综任之。

  金曹从事三国吴置。魏置金曹掾,主管货币盐铁事。吴置金曹从事,胡综任之。

  建武将军曹魏置,第五品。

  建威将军曹魏置,第四品。吴蜀亦置。

  监农御史为御史中丞的属官。秦置御史大夫,汉因之。有两丞,一曰中丞。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御史中丞遂成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台属下有名目不同的御史,分掌各事。监农御史为其中之一。三国吴有置,魏蜀未见。

  监军‘春’秋有载,三国均置。无定员,随事而设。诸州不置都督时置此官。将军领兵出征时,多置监军。

  记室东汉置,诸王、三公及大将军都设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

  家令太子属官。秦置,魏时为第五品,秩千石,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军师三国时各国均设军师官,皆参与主持军事谋议等事。

  军祭酒即军师祭酒,陈寿撰《三国志》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军祭酒。魏时为第五品。

  军议校尉参议军事的官位。

  谏议大夫秦时,郎中令属官有大夫,掌议论、顾问、应对。汉武帝置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秩比六百石。魏蜀有置,吴无考。

  立武中郎将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立节中郎将三国吴置。陆抗任是职。

  领军是中领军或领军将军的简称。曹‘操’为丞相时置,掌禁兵。

  领军将军领军中资重者之称。资轻者为中领军。掌禁兵。

  列侯爵位名。秦汉以二十等爵赏有功者,其最高级叫彻侯。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后又改列侯。金印紫绶,有封邑,得食租税。魏初如汉制。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

  令史汉代少府属官有尚书令史,兰台令史。诸公府亦设令史,地位低于掾史。曹魏公府及诸将军府设令史。蜀相府有令史。

  令秦汉时县官管辖区万户以上者称令,万户以下者称长。

  秘书掌管禁中图书秘记。汉桓帝始置。

  秘府郎三国吴置,掌校秘书。

  ‘门’下循行汉制,郡守三吏有‘门’下循行,类似‘门’下客,不主实事。

  ‘门’下督将帅府属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府均置‘门’下督一人,第七品。下属有‘门’下录事、‘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南中郎将光禄勋属官。魏时秩二千石,蜀亦置,吴无。

  破虏将军东汉杂号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五品。李典、孙坚曾任。

  平戎将军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平东将军汉置,魏时为第六品。吕布曾任是官。

  平南将军魏置此官,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北将军建安十年始置,第六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西将军魏时为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偏将军将军中地位较低者,多由校尉或裨将升迁,无定员,第五品。三国均置。

  前护军魏及蜀皆置护军,唯蜀护军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护军。

  前将军三国时常设的高级将军位。负责京师兵卫和边防屯警。位次于九卿,而高于其他临时设置的杂号将军。三国时品级下降,为第三品。开府治事,属官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前军师东汉始有军师之名。分前后左右中之名,第五品。

  骑都尉两汉均置,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掌监羽林骑,无定员。

  劝学从事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儒林校尉校尉为次于将军的武官,其名号甚多。由于其职务掌的不同,名号亦异。儒林校尉为蜀所特置。周裙任是职。

  上大将军吴孙权黄龙元年置。位在三公之上。陆逊任是职。

  绥南中郎将三国魏蜀二国置有此官。士燮、张翼曾任是职。

  ‘射’声校尉汉武帝置八校尉中有‘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即善‘射’箭者。秩二千石。魏时为第四品,比二千石,掌宿卫兵,吴蜀亦置。

  司马《周记·夏官》记大司马之属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春’秋晋作三军,每军别置司马。汉宫‘门’及将军、校尉属官有司马。边郡则设千人司马,专掌军事。曹魏公府及大将军府设司马,秩千石,主军事。

  司盐校尉又称盐府校尉。刘备定蜀时置,主较盐铁之利。吴亦置,主管海盐生产诸务。

  师友从事汉制,刺史州牧的属官有从事史,分为别驾、治中、簿曹、兵曹从事等。汉末或置师友从事,仅为荣誉职位,无固定职守。

  师友祭酒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庶子太子府属官,第五品,秩四百石,职如三署郎。

  舍人秦始置,轮番当班宿卫太子。魏时为第七品,秩二百石。

  尚书选曹郎三国吴置尚书郎分曹治事,有选曹郎。

  尚书右选郎三国蜀置尚书郎分曹治事,有选部,分左右,有右选郎。杨戏曾任。

  尚书吏部郎曹魏置尚书郎中二十五人,分部、曹治事,有吏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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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答案天弜神瑛13级2009-07-24

  曹魏官制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之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由于曹魏的建立系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的旧体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编辑]曹魏的中央政fu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任丞相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原属少府体系的尚书划转到丞相府官职序列。由于东汉制度里,尚书是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所以这样的措施保证了曹‘操’对朝政的控制,同时也无需对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订。这样,尚书由原来的内朝官转为了外朝官。这种变革,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变化。也可以说,是尚书省的正式建立。

  据《魏书》记载,曹‘操’的尚书初分为东曹、西曹、法曹,后来逐渐增置各曹,成为后世各部的发端。建安十六年(211年),魏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六卿。尚书从东汉的中央官署变为藩国官署,仍然掌握中枢权力,体现曹‘操’逐步建国以废汉的策略。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中领军和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受命出征的时候,任命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统军,号四征,品秩相当与六卿。此时大将军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

  曹丕称帝后,任命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旋改司徒。曹魏以宗室辅政为制度,尊亲辅政时,称大丞相,第一品;其他或设丞相,或设司徒,第二品,废置不定。官职以品论高下,是从这里开始的,一直延续到民国建立。

  曹魏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都不担任实际职务,在每月初一、十五奉诏入殿讲议朝政。也由于三公不再负责政务,所以汉朝策免三公以应天变的制度也在曹魏时期废除。三公均开府置官属,这些官员虽然没有实际职务,但是都是一时清选,可以参予朝廷事务的讨论,是官员升迁的很好的基础。

  [编辑]尚书省

  曹丕称帝后,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由于中书省的设立,尚书省不再决定政策,改为负责具体国务的处置。下设五曹:吏曹(掌官员迁调)、左民(掌人民户籍、税赋)、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东吴蜀汉的外‘交’事务、五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度支(掌国库)治事,每曹设尚书1人,第三品。尚书之下设‘侍’郎、郎中等官,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都官、中兵、外兵、都兵、别兵、骑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五郎,协助尚书分领诸务。

  [编辑]中书省

  中书监、中书令,俱为第三品,但是中书监地位较中书令为高。曹‘操’封魏王,于魏国置秘书令、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另置中书监,置官署称中书省。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有关官员执行。属官有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中书‘侍’郎(或作中书郎),掌起草诏命。

  [编辑]‘侍’中寺

  ‘侍’中寺,汉灵帝熹平六年(177年)置,以‘侍’中与给事黄‘门’‘侍’郎为长官,掌‘门’下诸大夫、郎。曹魏以‘侍’中为主官,第三品,置4人,以其中资历深的一人为祭酒。‘侍’中同时也是加官的一种,作为加官授予的‘侍’中没有人数的限制。‘侍’中的主要职务就是陪‘侍’皇帝左右,随时规谏得失,同时作为‘门’下主官节制其他各类皇帝‘侍’从。

  曹魏‘门’下诸官有:

  散骑常‘侍’,第三品。此官的前身是西汉的散骑、常‘侍’和东汉的中常‘侍’三种官职,曹魏合并为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祭酒。散骑常‘侍’也用为加官。

  给事中,第五品。西汉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常‘侍’下;东汉废此官,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驸马都尉,掌副马。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三都尉在汉时均属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皆第七品。曹魏时均脱离光禄勋,改隶‘侍’中,掌顾问应对。

  [编辑]秘书监

  秘书监,第三品。管理艺文图籍,下设秘书丞,第六品;秘书郎,校书郎,第八品。

  [编辑]九卿

  曹‘操’建魏国之初,因为不能与天子匹敌,所以只设立六卿。曹丕称帝后,沿东汉制度置九卿。曹魏九卿与汉朝相比,除了职权大大缩小之外,最主要的变化是将光禄勋所属的文职‘侍’从官全部改隶‘侍’中,光禄勋仅仅管理武职‘侍’从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视屯田,在光禄勋诸中郎将之外特设屯田中郎将,下隶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分驻各地负责屯田事务。

  曹‘操’立曹丕为储的时候,任命他为五官中郎将,名义上是光禄勋属官,但副丞相以治百官。曹丕称帝后废。

  [编辑]曹魏的地方政fu

  三国时代,由于战争的需要,地方官员往往兼领军队,指挥作战,所以他们的权力较前代膨胀了很多。相对于地方官员的强势,中央政fu对地方的约束力并不总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国边境和反复争夺的地区。

  三国时代,曹魏、蜀汉、东吴均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编辑]州制度

  曹‘操’以司隶校尉所辖地区置司州,这是十三州中最后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辖三辅、三河、以及弘农等七郡。司隶校尉的属官有参军、都官从事、功曹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督军从事、主簿、录事、‘门’下书佐、省事、记室书佐、诸曹书佐等。司州的设置在曹丕称帝之后延续了下来。

  司州之外,沿汉制将所控制的幽凉兖冀并徐青豫八州析置为十一州,合司州为十二州。设刺史(间改州牧),作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地诸州刺史不加将军号、无节,第三品,俗称单车刺史(带假节、持节、使持节衔的刺史出巡另备一车以载皇帝赐予的节)。边地诸州刺史根据本地区军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别授予假节、持节、使持节、督x州诸军事、都督x州诸军事的头衔,节与督、都督可以分别组合。节衔的不同表示权力的轻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阶的高下。假节者,战时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处人死刑;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没有官位的人处死;使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二千石以下官民处死。加督者,官位进一品;加都督者,进二品。至于加将军号者,权势尤重,往往为方面统帅,统领边地诸州。例如司马懿出御东吴时,以骠骑将军领荆州刺史、督荆、豫二州诸军事,击败孙权进攻后,转镇长安,备御诸葛亮,此时的官阶为骠骑将军领雍州刺史、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说明因功升迁了一级。至于景初三年(239年),受魏明帝遗诏辅政,加‘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这里的都督中外诸军事就是统领全**队的总司令了。

  曹魏对于蜀汉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与东吴控制的扬州、荆州、‘交’州也分别任命刺史,史称遥领。遥领的制度蜀汉、东吴也存在。

  刺史的属官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文学从事、武猛从事、督邮、主簿、帐下督、‘门’亭长、书佐、计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编辑]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阳,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体职掌与太守同。

  州以下为郡。郡置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第五品。边郡太守往往加将军号以领军。郡以郡丞为副长官(边郡称长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为本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边郡、大郡置二人并增置司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祭酒、督邮、主簿、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

  [编辑]县、乡制度

  郡以下为县。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县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长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县的属吏有各类掾史祭酒。

  县之下置乡,乡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乡置啬夫一人,第九品。

  [编辑]曹魏的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宾(指逊位后的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亲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国置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郡太守。王国其余属官有都尉(掌王国捕盗、驻军)、傅(职比朝廷太傅、保(职比朝廷太保)、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长史(掌王府事务)、郎中令(掌王宫内务)、中尉(掌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七品;常‘侍’(亲王随从)、‘侍’郎(职比朝廷‘门’下诸郎)、家令(掌奴婢)、诸杂署令,以上均为第八品;谒者(职比朝廷谒者)、大夫(职比朝廷‘门’下诸大夫)、诸杂署丞,以上均为第九品。公国体制比王国,但是诸官的品级均有贬损。侯国相相当于县令。

  曹魏黄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与都乡侯、亭侯与都亭侯、关内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虚封。虚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周朝延续下来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虚封制度。

  补充:蜀汉官制

  蜀汉官制与东汉相仿。由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将军等政fu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诸葛亮的后继者蒋琬、费袆等均以大将军职行丞相事);与曹‘操’执汉政不同点在于诸葛亮等蜀汉政fu首脑并无意取代君主的地位。

  [编辑]蜀汉的中央官制

  主要行政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章武元年以诸葛亮为之。

  丞相可以开府(即有自己的小内阁),丞相府内编制属官有军师祭酒、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行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与东汉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

  诸葛亮死后,丞相废而不置,以右将军、大将军等将军领政,名号不一。

  置三公,用以位置勋旧大臣,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开府。

  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系蜀汉地僻人稀,缺少足够的经学之士。

  置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诸卿,但没有廷尉、宗正。蜀汉诸卿的官称沿用汉制,均不带卿字,与官署名一致。

  光禄勋设置五官郎将、左郎将、右中郎将,分领三署郎。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

  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东汉旧制,以宦官充任。与曹魏用士人不同,说明蜀汉的内朝官不如曹魏重要,这与蜀汉以丞相领政、外重内轻的政治格局是相应的。

  沿置尚书台,置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办事,尚书郎唯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较曹魏简略。这与蜀汉集权于丞相是相应的。

  置中领军、领军、前领军、行领军;中护军、前护军、后护军、左护军、右护军、护军、行护军;中监军、前监军、右监军、中典军、后典军等将军为军政官。自典军迁监军、再迁为护军、再迁为领军,以中领军为最。

  除上述军政官外,另置诸号将军授予领军出征者。凡左骠骑将军、右骠骑将军、左车骑将军、右车骑将军、卫将军,抚军将军、镇军大将军、辅国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镇南将军、镇东将军、等。因与东吴联合抗曹,所以没有征东将军的名号。

  [编辑]蜀汉的地方官制

  蜀汉辖境有汉益州、凉州,三国之中得地最少。蜀汉置司隶校尉,负责京城地方以及监察事务,与东汉制度不同。益州初置牧,由诸葛亮兼任。诸葛亮死后,废牧置刺史。后主建兴七年(229年),东吴蜀汉相约预分天下,曹魏之兖、冀、并、凉四州分属于蜀汉,也置刺史遥领。荆州、雍州刺史时置时废。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属官最多,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劝学从事、典学从事、部郡从事、督军从事,前、后、左、右部司马、主簿、书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为郡置属国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阴’平郡有关都尉,巴东郡置江关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师友祭酒、督军从事、‘门’下书佐、主簿等。县乡建制等与东汉无异。

  蜀汉封爵沿东汉旧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无邑、禄。

  [编辑]东吴官制

  [编辑]东吴的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能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宝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的三公废置不常,除授因人而异。建衡三年(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268年)以丁固为司徒,以孟仁为司空。孙休废司空改置左右御史大夫,至孙皓登位,复置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太尉不领军、司徒与丞相并置而不治民、司空不视土木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世以三公为虚衔的开端。

  东吴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等内朝将军,这些将军外则领军,内则领政,是事实上的宰相。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346年)分置左、右司马,并置上大将军、大将军。黄龙元年(229年)以陆逊为上大将军,诸葛瑾为大将军。《通典·职官》载:“至吴景帝(孙休)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

  《三国会要·职官》云:“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可知东吴前期无九卿。

  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曹魏、蜀汉同。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

  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书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

  中书监设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又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无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无平东将军。

  [编辑]东吴的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

  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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