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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溜达溜达


  接下来的日子,淳于筠又带步晓漫回到寒潭,对她施展引魂离体之术。此地天然寒气有利生魂修魂体稳定,乃是再好不过的修炼场所。

  不过,在寒潭修炼的日子总是单一乏味的,为早日化形的目标步晓漫安生了半年,又淳于筠在旁一同修炼,引灵结契双方神魂交融,她修炼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等魂体晋升地魂中阶后,她实在有些呆不住了。

  我是怎么了?最近她噩梦越发频繁,有好几次于梦中失控在夜里大叫惊醒,就连夜里看似在休息,其实在深度冥想的淳于筠都被她惊动。

  她在想:我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为什么总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生魂修高风险也带给她高回报,她已隐隐感知地魂巅峰的门槛,只差伸出手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就能触发此机缘。明明该是一鼓作气通过关卡的时候,她却泡在寒潭内有点心不在焉,怎么也安定不了进入深度冥想。

  步晓漫心下蛮烦躁的,越是想早日修得人形,也越是急躁找不到关键。

  “心不静,如何成事,你出去。”寒潭另一边男人闭着双眼冷淡命令。

  步晓漫以为自己听错了,老妖怪明明嫌姐进度慢,恨不得把她绑在寒潭里,现在主动让她出去了?

  “出去,滚出去。”男人周身振荡着无形威压冲她而来。

  步晓漫眼中瞬间开启魂视,可惜双方魂体相差太多,她只来得及看见一片冰蓝魂力杀到眼前,眨眼就被其猛力击飞,痛得她缩成小团狼狈跌落岸边,还一溜烟地圆润滚远了。

  等那股冲劲的力道卸去,步晓漫灰头土脸地爬起来,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啧啧,呸姐着一嘴的泥。

  她看男人在寒潭里静静泡着,连一个正眼也不给她,想着老妖怪喜怒无常的性子真是要命,你我青山不见绿水长流惹不起姐躲得起。悲愤下她不由得恶向胆边生,躲在山壁后退吼道:“滚就滚,谁怕谁啊,有本事你别来找我。”她吼完回头就跑了,连滚带爬出山坳老远,才敢躲在草丛里往回看。

  唉,怎么没追上来?她心里有些小失望。

  幸好她修战魂道皮糙肉厚不少,否则该痛的无法动弹了。

  某蜻蜓的虐宠技巧,每次都能让她痛的恰到好处,像随她的承受能力自动升级了一样。慢慢已经发展为哪天没有被虐,她就浑身痒痒好不自在。

  呜呜呜,姐怎么辣么凄惨。步晓漫为自己感到悲哀:再这么下去,该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

  森林里已是入秋,树叶有了风格各异的色彩。地表大住客的蕨类植物生长周期较短,它们一贯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四季如此。而小邻居红豆杉们,在秋季油绿了枝叶,红彩了果实也煞是喜人。更别说大型的树蕨如鳞木、封印木、芦木等长得直冲云霄,它们树冠巨大在秋季黄黄红红的,也别说有多喜庆了。

  步晓漫看着眼前一片秋天风景,感叹大自然的美妙郁闷在瞬间荡然一空。来这个世界的记忆前,她可从来没看过这般壮丽的风景,简直是百看不腻。

  这座森林到底有多大呢?大蜻蜓曾经抱着她飞得很高,那时并未看到这片森林的边际,也问过同是老住客的蜻蜓头子,蜻蜓头子认为修炼要紧,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要乱关注。

  这么说来,步晓漫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那个蜻蜓头子在森林住了二十年,竟然从来没有出过森林,简直是世纪大宅男。

  一想到淳于筠跟浪费着卫生纸,努力专研黄金右手的种族有了联系,她就没心没肺地高兴起来了:“这个季节的果实十分美味,待我去探索一番,吃个饱。”

  大蜻蜓自己只吃鱼类和少量的果子,投喂她的除心中最爱小爬虫,还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全都很合她口味。

  说起来,她吃得比淳于筠还丰盛呢。步晓漫有些不好意思,捂着脸颊自我唾弃:我脸红个什么鬼,新世纪宠物也吃得比主人丰盛,有什么好稀奇的?

  收敛她吸光放光的能力,步晓漫现在的蜘蛛外形很好掩藏,透明的蜘蛛吐出透明的丝线,在森里中快速荡来飘去地前进。不过她八只眼睛黑溜溜的,白日里眼睛经常暴露她。还有某只蜻蜓说过:你白日闭眼,还是晚上埋伏,我不用灵识也能看见你。

  在虫类中蜻蜓的眼睛最多,视角几乎无死角,视力还很好。

  正在行进过程中,步晓漫射.出的蜘蛛丝意外断开,幸亏单独行动时她一向小心谨慎,常常连淳于筠都看不下去,骂她胆小如鼠。

  她表示:胆小怎么了?胆小姐姐也活到这么大了,还活的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如此看来胆小也没什么不好。

  她一个鹞子翻身,顺势收回蛛丝借着反弹力弹出十米开外。这得感谢蜘蛛的生物本能了,走过的地方都要留丝作为退路。

  嘭地一声,一个挥舞着千足的大家伙跳下来。

  哟,冤家路窄了不是?蜈蚣虫?不对……特么的大马陆。

  亲,还记得那年王八之气的大马陆吗?

  看着这半路杀出来的陈咬金,她觉得打开的方式不太对:切断我蛛丝的,是一只大马陆?不对……我勒个去有两只,这个族群也跟蜻蜓一样组队刷食了?

  自从淳于筠集结了蜻蜓大本营,成为小型王国,每次捕猎都成群结队,把一些大家伙们都虐了个遍,时间久了,这些家伙虽然灵智不高,还是有样学样的搭伴了。

  其实那两只马陆也吓了一跳:卧.槽这只是蜘蛛吧,居然这么大。它俩搭伙也是最近的事,发现效果比单打独斗好,就一直固定了。

  虫类思想简单,没有人类那些弯弯绕绕的圈子,食物充足的情况下,还是不怎么吃同类的,确定了合作,就有了一些默契了,不过它们是不懂这种就是人类所说的——信任。

  现在其中大点,足有三米长那只小声:“吱吱虫虫怎么搞的,不是偷袭飞的来吃吗?这只蜘蛛太大了,一定肉很老。”

  小一点那只更小声:“吱吱虫虫也没看见啊,一根丝线突然粘在虫旁边,虫虫也是下意识攻击了。”

  修炼得五感极佳,听得一清二楚的蜘蛛:…………

  好吧,她还以为马陆已经进化到连蛛丝都能看见了。

  此刻她倒不是很紧张,虽说蜘蛛是马陆的主要食物之一,它们现在对她不感兴趣,她也对马陆的肉不感兴趣。

  绝对不是因为太老了。

  额,太老了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两只大马陆冲过来,她魂术业务不熟练,很大概率会变肉饼的。

  修战魂道却缺少大量实战,也是目前为止她最大的瓶颈。

  步晓漫想试试交流:“那边最大的树有鸟窝,里面有好.嫩好.嫩的小鸟哦。”其实那棵树上的小鸟,在她春天路过的时候,就已经瞒着淳于筠吃独食了。

  “啊?你真是一只好虫虫。”这是两只惊讶的大马陆,它们天真地相信了。

  然后,它们面对步晓漫退了一段路,然后转身朝着鸟窝狂奔而去。

  被灰尘溅了满脸的蜘蛛:“咳咳,脚多的麻烦就是多。”随后她回转身体拔足狂奔了,等到发现被骗的马陆愤怒追来,她早已跑得老远了。

  和两只大马陆的交流,目前只是一个小插曲。

  “如果早就掌握这样的技巧,也许能早就碰见那家伙。”步晓漫连跳带荡快速前进,拜某个无良蜻蜓所赐,她早已能长距离赶路。

  此时她还未明了,自己从某方面来讲天生拥有一项过人技能——巧妙选错前进方向。通俗点来讲——天然路痴。要不是虫类种族天赋在起效,她走过得地方会留有蛛丝痕迹,也许早就把自己弄丢几百次了。

  “咦?那是什么?”

  远处,她看到一丝黑烟,这是很稀奇的,这辈子还没见过烟雾。

  调转方向,步晓漫向着烟雾前进。路上遭遇了很多天上飞的地上树上爬的,其中有石炭蜥与她在树上狭路相逢,她蛮惊喜的:这不是那年和她交易的小伙伴吗?可惜它冲的很快,跟疯了似的拦都拦不住。

  大批大批的生物都反方向逃跑,它们扬起灰尘铺天盖地的,其中夹杂着惊慌地吼叫。步晓漫一头雾水地听了半天,才理解它们大概是叫快点跑啊,有妖怪啊之类的。

  妖怪么?她笑了:我倒认识一个欠扁神经的老妖怪一只,还能化人哟。

  鬼怪故事中,能化人的都是修炼几百上千年的。她倒不知大蜻蜓具体活了多久,这货也是带着记忆投胎,他前世的事情除了扯上修炼的,其他的她知道的更是不多。

  也因为如此,这俩虽是虫身修行,却皆认为不是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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