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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美利坚的诞生(18)


  咱们现在就来看看麦迪逊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第一句话,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无政府最好,但是事实上,没有人是天使,或者说起码不能说人人都是天使,那政府就是绝对必要的。我们需要的政府管束也是人管理人,我们授予一小撮人相当大的权力来管我们,这就需要一个平衡,我怎么授权给他,我授多少权给他,如果他的权力太小了他根本管不住百姓,那么这个国家就是无政府状态,如果他的权力太大了,他能管住,什么都能管,拉屎放屁都管,那人民怎么办。所以,政府的权力既要能有效的管理,又不能权力太大,那怎么办呢?那我们就把权力分开就好了,分成相互平等的若干项,让你们之间相互制约。最终,权力分成了三份,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

  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华盛顿所在的弗吉尼亚州提出了他们的方案,他们的方案也是美国宪法三权分立的雏形。弗吉尼亚的方案用了一棵树来表示,这棵树代表所有的权力,这棵权力大树有三个枝杈,分别是行政、司法和立法权,其中,在立法权这个枝杈上,又分出了两个小枝杈,分别是众议院和参议院,也就是美国著名的两院制。那美国的两院制是怎么来的呢?最初的设计肯定是一院制,有一个国会不就行了嘛,多省事,弄两个国会干嘛呢。既然有国会,那就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国会代表怎么选。有的人说按人口选(估计也是大多数人—开始的想法),人口多的州代表多,人口少的州代表少,这最符合民主嘛!当然人口多的大州就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嗯~~好,好!”可是小州怎么办,小州不干了,人口多的多出,人口少的少出,轮到我们这,你们400多议员我们这就1个,怎么投票能轮到我说了算啊,不干,少来这套!如果你们按照纯人口分,我就不参加美利坚合众国,我退出!那这大伙纷纷推出那行啊,不行不行,要不咱们这样,我们按照州来决定,大州是一定数额,小州也是一定数额。小州高兴了,但是大州那脸哗一下就拉下来了:我退出!多新鲜啊,我那么大的州,你那么小的州,我跟你平等,你有什么呀?我纳多少税你纳多少税啊,凭什么咱俩平等?少来这套,如果这样,我退出!大州小州就掐到一块了,那掐到一块怎么办呢?两院制应运而生。

  两院制中,众议院的代表按照人口比例来,这样大州的利益可以得到满足,而参议院按照州的数量来,每一个州都平等的提供两名参议员,而这参议员无论来自大州还是小州,地位平等。在处理大州小州利益纠纷上,美国人表现出了高超的政治智慧,用老百姓的话叫“和稀泥”,也就是妥协。有一句话说得好啊,不会妥协的人没有希望。妥协是一种智慧,在坚守底线原则的基础上学会妥协,你的人生将与众不同。

  我们来看看宪法的原文。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二条第一款:执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其中,最看重的还是立法权,因为立法权是最根本的,立法权说白了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力。行政权是按照立法权制定的规则去执行,而司法权则是按照立法权所制定的规则去裁判的。

  那三权之间究竟是如何相互制约?首先,总统可以否决国会法案,因为国会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过总统的签字才能成为法令。虽然总统可以否决国会法案,可以“任性”不在国会通过的法案上签字,但是只能“任性”一次。当被总统驳回的法案再一次被国会以多数通过的话,那总统就必须签署。如果这个总统太“任性”了,还是不签,那国会就可以启动对总统的弹劾案,让你下岗失业。国会是可以弹劾总统的,历史上三起国会弹劾总统案,最近的一起发生在上世纪的90年代,那个倒霉蛋就是比尔克林顿总统。他在众议院被弹劾成功,在参议院则因为弹劾票数不够,从而让他侥幸逃过一劫,要不然他就被弹下去了。这是立法权和行政权。

  在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代表司法权的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违宪,只要最高法院说你尾线,那你通过的全部法案都是浮云。都不算数。但是反过来,总统又可以任命法官,但是一定要注意,这里是“任命”,可没有“撤换”的意思,总统只能认命,不能撤换。最高法院的法官有一项特权,除非犯罪或者自己辞职不干,否则任何人不能罢免他们,说句玩笑话,最高法院那九大法官的位置,真的是“金饭碗”,只要一朝在手,别人抢都牵不走。美国也不乏这种情况,都九十多了,还在为人民服务呢。而总统最长的任期只有八年,所以总统能不能使用任命法官的这项权力还是得看脸的,有的总统等了八年都没有等到最高法院出来一个空缺席位。正因为如此,大法官也就没有义务去维护总统的尊严和利益。在2000年的时候,美国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跟民主党候选人格尔打起来了,双方为了一个计票的事情争得不亦乐乎,最后一级一级起诉,起诉到最高法院。起诉到最高法院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格尔要输了,因为最高法院九大法官当中有七个是共和党总统任命的,有两个是民主党总统任命的,这还不7:2直接就被干掉了。虽然最后的结果格尔还是输了,但是秘密投票表决的结果是5:4,至少有两个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这次站在了民主党这一边。最高法院有其独立性,而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近代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那国会和最高法院之间呢,首先司法官员的任命需要国会中的参议院的确认,而最高法院可以宣布国会颁布的法律不合宪法。这样一个三权分立的体系形成一个铁三角,这三个顶点当中没有任何一个能够超越其他两个。

  费城制宪之后,联邦政府有以下这些权力:有关国家整体需要和利益的权力由联邦政府行驶,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大权。而各州的地方政府则制定当地的教育、公共卫生、商业组织、婚姻。地方税等等。

  美国宪法在指制定之后,在两年之后又通过了十条宪法修正案,这些宪法修正案又被称为《权利法案》。这个《权利法案》可不是英国那个《权利法案》,英国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在这十条宪法修正案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者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这些自由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

  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围绕这个权利而发生了一件特别好玩的事:美国的政府把自己国家的报纸给告了,最后掌管司法大权的最高法院判决报纸获胜。政府没有刚过报纸,有意思吧,咱们接下来就来看看这件有意思的事的前因后果。

  那是狼狼恶狗(:很久很久以前),在越战时期,当时的国防部长麦克拉马拉是美国参与越战并深化卷入的政策决定人。美军在越战中越卷越深,越打越悲惨,越来越力不从心,使得美国政府也在琢磨自己到底干嘛去了。我为什么要卷入到这场战争中去,而作为国防部长的麦克拉马拉那更是处于风口浪尖,对于他的批评指责非常尖锐。到最后,这位老兄灵机一动,他组织了一大批学者把他所有关于越战的文件收集起来,编纂成册,以待后人评说。最后这本书被编出来了,总共8000多页的大部头,书名就叫《五角大楼档案》。这本书编出来之后,总共就印了13份左右,然后就分不到各个地方,然后盖上“最高机密”的戳,被保存起来。

  谁有那个闲心读8000多页东西,就是麦克拉马拉自己估计都没看完。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这8000多页的书还真有人看完了,这个人就是埃尔斯伯格,一位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他早年是一个“鹰派”,叫嚣着对苏联反击,对小国干涉,这哥们后来觉得嘴上说着不过瘾,最后亲自撸袖子上了,参加了越战。可是在越南战场上,他发现这和他想象中的正义的战争是不一样的。越接触前线的官兵,越接触逃亡的越南的普通群众,他的负罪感就越深重。最后,战争使得这个“鹰派”变成了成了“鸽派”,他成了坚定的反战主义者。

  在回到美国之后,他以学者的身份加入到了美国的一个非常著名的智囊集团。智囊集团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独立的做研究,但是会对政府的政策产生非常微妙的影响,就比如现在非常著名的美国兰德公司。

  在埃尔斯伯格加入到智囊集团之后,从而获得了一个机会,从而看到了麦克拉马拉的《五角大楼档案》。因为战场上的亲身经历,使得埃尔斯伯格有了阅读下去的欲望,他想知道当初政府为什么要发动这样一场战争。

  当埃尔斯伯格看完这本8000多页的大部头之后,只觉得脑后冒凉风啊,他从这本书中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我们被政府骗了。我当年踏上越战战场的时候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去的,我我觉得我是为了一个伟大、光荣且永远正确的理想去的,为了解救东南亚人民去的,为了反抗共产主义暴政去的;因为美国受到了侵犯,因为美国被威胁了,所以我才去的。看完这些资料之后,扯!政府蒙人,麦克拉马拉你骗人!越看越生气,越看越恼火,越看他的反战情绪越强烈。因为当时越战还没打完呢,当时的总统尼克松虽然声称要撤出越战,但是还要撤未撤,打得还很激烈的时候。埃尔斯伯格决定做点什么,想来想去,他做了一件很多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他把这8000多页的资料分期分批地带出了绝密室,复印了,他偷了一份。要知道,在看这种绝密资料之前,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个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他这样做是在非法犯罪。但是不管了,来不及了,先运出来再说。可是把资料带出来之后,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就是到底该怎么把这东西公布出去,因为要是把国家的绝密档案公布出去,那国家肯定会找自己的麻烦,而且肯定不是小麻烦,可是要是不公布的话,他自己又过不去自己心里这道坎,因为他想终止这场战争,想让老百姓知道美国政府背着他们在做一些肮脏龌蹉的事情。

  他首先想到的是参议院,是国会,因为国会可以管他们政府啊。他联系了一些参议员,结果参议员的回答是:你这个非常重要,你这个非常好,我特别愿意拿到你这个《五角大楼档案》,并且采取一些行动,但是对不起我不能要你的这个,因为你是偷的,我要是要了也会损害我的名声。你甭管了,我找政府要。国会就向美国国防部发了一封信,要求调《五角大楼档案》!国防部回信:不给!国家机密,不能泄露!对不起,不给!给国会噎得不行不行的,不给,不给,不给……不给就不给吧,不给也没办法,毕竟国会不是政府的上级。

  现在国会的立法权不行,可是司法权就更不行了,因为政府没有侵犯埃尔斯伯格的权益,这怎么告啊?没理由啊!想到最后,他把目光投向了被称为“无冕之王”的新闻媒体。埃尔斯伯格找到了美国销量最大、影响力最大的报纸——《纽约时报》。《纽约时报》一听到埃尔斯伯格的消息之后眼镜都冒绿光,什么?!你有五角大楼的绝密档案?!来,咱们看看。《纽约时报》花钱,雇了一大帮人,租了一个五星级大酒店的一层房间,把文件拿过去了。历史学专家、政治学专家、法学专家、各方面的记着哗的都冲过去了,就开始阅读,这一看发现,这东西假不了,造假造不出这么好的东西来。最后的结果,相信是真的。好,我们要了,我们要发表文章,我们要用你所提供的材料改写成我们的报道文章,我保证不把你供出去,保证不把你的资料原封不动的引出去。太好了,埃尔斯伯格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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